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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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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它在一起(上篇)

作者:格致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19524      更新:2019-08-06

 

和它在一起(上篇)
 
之一 开 始

 

       我站在路旁一个可以泊车的牌子的下边,等待着一辆将在我身边停下来的汽车。这时候我看见了柳树。柳树绿了。
       额头上打着103戳记的大巴从东边驶了过来。柔软起来的柳枝从车的头顶一一打过。车在我的面前停了不到二十秒。就在这二十秒里,我收到了弟弟从三十里外给我带来的礼物:一袋碧绿的青菜,一只瑟瑟发抖的小狗。弟弟没有下车,他还有别的事。
       我等待的是这只小狗,青菜是意外的收获。它来自娘家我熟悉的菜园。而这只小狗的来历则不这样简单。
      103路车的终点是一个叫乌拉街的古镇。它如这座城市末梢枝头的一枚叶片,被103路公交车紧密地连接着不至坠落。我的娘家就住在这片叶子上。我熟悉这片叶子,包括它的叶脉、气孔、还有它锯齿状的边缘。
       娘家有红砖白瓦的房子,碧绿的菜畦;屋后的果树,门前的葡萄架;且不管弟弟如何为粮价大跌而发愁,但菜田、果树、葡萄掌形的叶子很好地遮住了那些忧愁。田园表面的生气和温馨也让我愉快。虽然娘家已经没有了娘,但每年都要回去住两天。它就是在我坐着吃饭的时候从半掩着的房门悄悄地走进来的。我背对着门,丝毫没有察觉。我正努力地啃着一只瘦瘦的鸡翅膀,这个翅膀来自弟媳妇为我杀的一只小公鸡。弟弟说,一到吃饭你就来好像认识表。我觉得这话不象是对我说的,就顺着弟弟厌恶的目光找到了它。原来是一只小狗已蹲在了我的脚边,正仰望着我的不停咀嚼的嘴。我在它大而圆的眼睛里看到了两团黑影,我认出那是狰狞的饥饿。它身上的毛灰突突,辩不出颜色。眼睛红肿充血,似有眼疾。我从盘子中拿了一块肉,说就当我吃了吧。它立刻用后腿站立起来,用两只前爪向我拼命地揖了无数下。那种急切的可怜样子实难描述。
       它几乎没有咀嚼就吞下了那块很大的肉,并目不转睛地盯住我,目光中的渴盼让我无法再下咽任何食物。它只是盯住我,而不向其他人要。它一定是遭到过无数次的拒绝,甚至是呵斥。我是它惟一的希望。我觉得在这种幼小的可怜的目光注视下,再吃下任何食物,都会对它造成伤害。我觉得我吃的东西是它的。
       怎么把它饿到这样?现在食物、粮食很多,多得吃不完,卖不掉,好好喂养它,也是一样的生命,我说。弟媳说,它不是咱家的,是邻居常家的。他们家也不喂,一饿就往我这跑,有时候吃剩的饭菜就喂它点。晚上也不走,就睡在门口那个稻草堆里。
       我左手拎着那袋碧绿的青菜,右手抱着有些惊悸的小狗,慢慢向家里走去。青菜是弟弟种在院子里的,菠菜、油菜、香菜、小葱,多得吃不完。我每次去都被那些绿色的菜逼成一只不停咀嚼的羊。而它则是我同弟弟经过周密策划,才由常家到了我的怀里的。那计划说来并不复杂,先由弟弟将它捉住放到一只布袋里,然后骑上摩托车到一公里外的汽车站。在这个环节上,不能遇到常家的人。人家虽然不管也不喂,但它却是人家的。就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虽然天天打天天骂,可你要把这小媳妇拐走,可就不行了。到车站后坐汽车到城里,在我约好的地方下车。在这一环节遇到常家人的概率不高。还好,一切顺利。在该遇到我的地方遇到了我,没有遇到不想遇到的人。事就这样成了。
       也许我与它有缘。我没能做到对它的处境无动于衷。人间须援助的也太多,但这一件是我力所能及的。我似乎是没费什么力气就使它离开了饥饿,离开了那个冷漠的环境。
       事后,我没忘了打探常家丢失小狗后的情况。反馈回来的消息说,四、五天后他家才发觉狗丢了,也没怎么找。我的心平静许多。虽然这样的结局是我预料的,但还是证实了之后才安心,这怎么也叫偷啊。
       回家的路上,我抱不动了,让它跟着我走。开始还担心它会不跟我而乱跑,放到地上后,它却十分小心地紧紧地跟着我,生怕落下一步。也许它还牢牢的记着由我递给它的肉的味道,也许它从未吃过肉,它看见了我,就想起了那肉的香味。它紧紧地跟着我,我的整个身体都散发着那小鸡炖蘑菇的香味。我不由回头看了它一眼。它从未见过这样多的车,这样多的人。它害怕地紧缩着尾巴,不敢摇晃;头低低的,哪也不敢看,只盯着我的脚后跟。它的样子很可怜,不过,我会给它勇气和信心。不久,它就会在街上大胆地走路,在每一棵小树下留下点自己的气味,然后摇动它如菊花一样的尾巴,欢跳在我的身前身后。
 

之二 怀 抱


       阳光穿过转角落地窗,在地板上画了几块奇怪的几何图形。
       它被我放到了门口的地板上。当我从厨房出来时,发现它还站在原来的地方。面对那个比一个农家院子小不了多少的客厅,它没有迈出一步。我诧异的看着它,发现它的四只小脚在轻轻打颤。原来它面对光滑而明亮的地板不敢走路。它一直是生活在泥土中的。泥土、杂草,还有垃圾、草堆,才让它感到安全。这里的一切,它都是从未见过的,这等于让一个人到了另一个全然不知的星球上。
       它站在那里瑟瑟发抖,呈一种卧又不敢卧,站又不敢站的两难姿势。尾巴低垂着,头低垂着。我没有想到,地板、吊灯以及沙发、花瓶这些温馨的家常物品,此刻却吓着了它,甚至是伤害了它。
       我迅速将它抱在怀里,将它同地板拉开距离。我认为它的恐惧主要来自地板。然而,我的怀抱并未使它感到安全,它的颤抖并未在我的怀抱里停止,情形正相反,我感到它的整个身体都在发抖,而且是冷风中的那种抖。它的头,还有上半段身子正在尽可能地远离我的怀抱,我感到它全身的肌肉都绷得紧紧的。
       它并不应该害怕我,它跟我一步一步走回来,它吃了我递给它的肉。一切迹象表明,我们不陌生,很友好。它决不应该害怕我到浑身发抖的地步。那么它怕什么呢?桌子?椅子?地板?夸张的吊灯?它害怕这些,但我的怀抱已将这一切隔离。良久,我得出了结论,它怕的是我的怀抱,怕被抱着本身。它不熟悉怀抱。喂它吃东西,它明白;带它走路,它明白;而抱住它干什么,它则不明白,而且害怕。它理解不了怀抱。它认为把它拎离地面,一定是一种可怕的事情的开始,因此它在我的怀里等待着那可怕的事情的降临。在对可怕的事情的等待过程中,它的整个身体抖成一团,目光中现出惊恐和绝望。
       如果我的这个推理成立的话,那么就可以得出一个让我震惊的结论:它从未被人抱过,至少是在长大后,有了记忆后,从未被人抱在怀里过!
       一只宠物狗,没有人抱它,这如同一个人没有人爱他,甚至比这还要不幸。
       它的生命只有4个月大,在它幼小的时候,它的母亲日夜搂着它,它的最初的主人也会对它爱不释手。但自从它满月后,到了乡下的新家,它就与泥土与稻草为伍了。没有人抱它,它满身灰土。不会有人想到给它洗澡。吃的东西都要靠自己去寻找。更没有人给它准备一碗清水,渴了就喝水沟里的雨水。这一习惯,到了我家之后很久仍无法改掉,乘带它下楼玩耍之机,偷偷的去喝地上的脏水,而对给它的清水则视而不见。
       它渐渐忘了母亲的怀抱,对于主人的怀抱它则从不知道。然而怀抱对于它的生命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它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到了母亲怀抱的替代物——稻草。金黄的稻草是给它幼小生命以温暖的唯一的东西。应该感谢,弟弟家门口的那一堆小山似的稻草,它使这个可怜的小生命不至于彻底的无依无靠。

 

之三 手


       转眼已是夏天了,我躺在铺了苇席的床上午睡。它睡在我的身边。卧室粉色的窗帘将阳光挡在了窗外,室内则飘满了朦胧的粉色雾霭。
       它已习惯了地板,甚至那些大大的如瀑布般的窗帘。我不知它是否还怀念那堆稻草,怀念小沟中的泥水。我的家里没有一堆稻草,但柔软而干净的垫子随处都有。甚至沙发,甚至床,它都可以卧在上面睡觉。稻草确实令人怀念,稻草确是它生活中的阳光。可这些是同饥饿连在一起的。我希望,我的沙发我的床还有我的坐垫加到一块,能抵得上那堆稻草给予它的安慰和温暖。这样,它就是单单远离了饥饿而并未失去那堆稻草。
       我一时难以入睡,并越来越被一种孤独的情绪所困扰。我坐了起来,用手拉了拉睡衣上的褶皱,同时注视着墙上的仕女图。那是一幅工笔画。在国画中,我偏爱人物,尤其仕女。甚至动了学国画的念头。写写文章,再画几笔画,日子似乎才得以过得下去。墙上的仕女似乎也很孤独,她的容貌及衣饰都极奢华。但最奢华的是她的孤独。试想,她不用去洗衣,不用去煮饭,不用去上班,她只需穿上华丽的衣服,吹吹萧,念念诗,思念思念一去就无消息的丈夫就可以了。我似乎比墙上的仕女要好一些,丈夫从不远游,三天两头的还回家,思念是不必的。思念需要一个空间的和时间的距离,这有如射箭,至少得给出一个拉满弓的空间。我和丈夫之间间距太小,小到无法拉弓,小的无法思念。我不知道墙上的仕女是否也养宠物,其实我不算孤独,却养了一只小狗。它此刻就在我的身边,睡的很香,酣声如一个男人。如果丈夫回来了,站在卧室门外听的话,他的老婆绝对是跟一个爱打呼噜的男人同床共枕。
       我非常想把它抱在怀里,但它睡得很香,像一个喝醉了酒的男人,但我没忍住伸手去抚摸它。就在我的手刚刚触到它光滑油亮的背时,它以令我无法反映的速度突然回头咬了我的手指。
       我的手指咬破了并且开始流血。这是危险的,它唾液里的狂犬病毒会进入我的血液。我急忙打开水龙头,用肥皂水冲洗,又滴了两滴碘酒。12小时内去打针就来得急。此刻,骄阳似火,我是一株没有多少水分的草,我不敢在六月的阳光下停留。
       它也惊醒了,似乎也明白自己做了什么,很害怕的样子,并且低着头不时偷眼看我。我把涂了药水的手指递到它面前说,这是你咬的,以后不要咬我了,你不是故意的,这我知道。
       我没有理由打它,这是误伤,误伤在法律上量刑也是轻的。从我知道了它的身世,它的一切就都有了答案。
       它灰秃秃的小身体蜷缩在草堆里,它不象是一个活物,倒更像一块脏布。谁会去爱怜地抚摸它呢?它从未被人友好的抚摸过。它被长久的遗忘在草堆里。在饿急了的时候,它不可能不犯错误。那伸向它的手或脚,都是去打它的,它对伸向自己肉体的手是敏感的。手曾使它痛苦,使它哀叫不止。在它的眼里,人的长着五根手指的手是个可怕的敌人,它时时刻刻提防着手的攻击,即使在睡着的时候,仍保留着一丝对手的警惕。
       当我的手出现在它的背上的时候,它对手的仇恨已经形成,也许永远无法磨灭,也许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时间。
       在这个漫长的对仇恨的融化里,我的手是痛苦的。一切倾诉都为时太早。我的手是它无法理解的,我的手让它迷惑。

 

之四 虞美人是朵美丽的花

 

       两个月后,它长出了新毛,柔软而光亮。眼疾也好了,美丽的大眼睛黑而圆。它还长了两道美人眉,眉型酷似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影星。耳朵立着,长长的耳穗飘下来。原来它还很漂亮,像个小美人。
       早晚我带它下楼去玩,楼下是彩砖的地面,拼成一些图案。草坪绿油油的,像它熟悉的菜地。花坛里的花不怕骄阳开得像假花。它已经能够在院子里奔跑玩耍了,再不什么都怕了。充足而有营养的食物让它有了勇气和信心。一个温暖,有着不竭的食物的家和主人,让它勇气倍增,敢于面对一切了。
       夏日的傍晚,一些孩子在院子里玩耍,我坐在一只秋千上,看着它在草坪上嗅来嗅去,像在寻找什么。这时,一位先生向它走了过去,并伸出手去抚摸它。我担心他会被咬伤,但它似乎很顺服,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一会,它向我跑过来,不是怎样害怕,仅仅是因为不明白。它带着疑问向我跑来:陌生人为什么摸我?那位先生也走了过来。
       他站在我的对面,约两米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他说,这是你的?是的,我回答,同时抬头向他微笑。他说你知道它是什么品种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是蝴蝶犬,很名贵。我大吃一惊。它只是一只乡下的可怜的小野狗,怎么能跟名贵搭上界呢?可他说我也养狗,是一只松狮。我身上有狗的气味,不然你的小狗怎么会`让我接近呢?最后他说,我对狗的品种有一点了解。
       他走了之后,我急忙用看名犬的眼光去看它。它真的有些像蝴蝶,那两只大耳朵及耳朵上长长的耳穗,真象两只迎风的翅膀。
       我坐在秋千上,想着给它起个什么名字。既是名贵品种,名字也别太平民了。欢欢、豆豆、星星、乐乐,都过于平常了。最好名字里就能散发出血统的高贵气味。这样的名字可不好起。
       我坐着的,正在将我的身体轻轻摇荡的秋千,给了我的思绪一个方向。我幼年的屋子的堂屋的正中有一只秋千,是从房子的横柁上垂下的绳子。这个工作只有父亲能够做到。我和弟弟坐在秋千上,呼的一下就荡出了北窗(窗子是打开的。每年的清明节,封了一冬的窗子才由妈妈打开。在这个时候,我们的秋千才能荡出去。)我们像鸟一样从那敞开的窗子飞进飞出,十分惊险。而窗外就是一片花园(母亲爱种花,我也爱种,我至今保留着十几包本地春夏才开的草本花的种子。因为没有土地,那些种子都在我的一个抽屉里沉睡。)我们小小的身子在那片母亲和姐姐亲手栽种的花朵上荡过去,又荡过来。那里边有一种花是我最喜爱的,妈妈叫它蝴蝶梅。其花茎又长又细,从肥大的花叶上高高地长出来,还生着可爱的茸毛。花朵是四瓣或五瓣,花瓣非常薄,如蝴蝶的翅膀,在微风中,花瓣也要抖动。花朵有红色、粉色,质地接近丝绒。有的品种在那种深红色的花瓣边缘还长着一圈惊人的黑色,实在太好看了。这种花的最大特点就是花朵的灵动如飞。花朵高高地开在花珠之上,花茎又细,远远看去就象一只只盘旋的蝴蝶。这也许就是叫它蝴蝶梅的由来。后来在一本花卉杂志上,我看到了我童年最美丽的花还叫虞美人。虞美人还是一组旋律的名字,它悠扬婉转。
       我把它抱过来,对着它的眼睛说,给你起个好听的名,就叫虞美人。是一种最美的花的名字。虞美人,虞美人,我在它的耳边重复的叫了几声。觉得虞美人已和我的小狗连在了一起。


之五 过去裹在里面


       第一次给它洗澡,我就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它让我吃惊的地方太多,但这一次的惊,还是最大的。当我用撒了浴液的温水将它全身的毛淋湿后,我的手被一个个的疙瘩弄得无法滑动。我感到那些疙瘩非常多,非常硬,它们是毛的根部粘连到一处形成的。我想这是因为它从生下来就没洗过澡造成的,洗一洗、就会开的。于是我给它用了我洗头发用的飘柔洗发水. 当那一层白色泡沫冲下去后,那些毛团仍然在那里,没能洗开。我低下头细看,原来那毛粘在一块时间太久,已经看不出经纬,成了毛毡,无法洗开了。而且那毛团不止一个,两个,是全身的毛的根部都粘到了一块。从它的表面还看不见,外边的毛的末端并没有粘到一块。
       这些毛只好剪掉,而且要齐根剪掉,不然,那些毛团,真是太难受了。
       我找到一把小剪子,来到它的面前。当我要剪它的毛时,遭到了它十分激烈的反对。它对我怒目,并且发出要攻击我的声音。我是不敢在这种情况下动手的,只好想别的办法。
       我选它高兴的时候(一般是吃饱以后)把它抱在怀里,然后偷偷去拿小剪子,趁它不注意,剪下一团,一般抱一次只能剪下一团,第二次它就明白你为什么抱它了,就密切注意我的另一只手。它死死的护住它身上的毛毡,这样,我处理它身上的毛毡的工作就进展的十分缓慢。本来十分钟就能完成的工作,足足弄了有一个月。到最后,它的两只后腿内侧有一个大大的毛团,不让剪,怎么哄也不行,别说是剪刀,就是我的手也不让碰那个地方。但那个毛团必须剪掉,因为我的手冒着危险碰到了一次,发现那个毛团特扎手,里边有什么东西裹着。
       僵持了几天后,我终于有了办法。我发现它在洗澡的时候特别脆弱。虽然它不愿意洗澡,但只要被水淋湿了毛,它就立刻没有任何攻击性了。它只是哀叫而不是要咬人,于是我就在给它洗澡的时候,成功的剪下了大腿内侧的一个大毛团。至此,它身上所有的毛毡都被我剪掉了,它也成了一只几乎没有毛的小东西。但刚好到夏天了,这也许不是一件坏事。天冷之前,它会长出新毛。一个漫长的夏季足够它修养生息。
       我仔细查看了那团被我动用了智商才剪掉的毛团。那是个最大的毛团,后腿内侧的几乎所有长毛都参与了这个毛团的形成。它们像一个组织,在那一区域形成了强大的势力。我将它一点一点撕开,我发现里边真是什么都有。我先从里边抽出来了一根长约3cm的木本植物的细枝,然后又找到一个稻穗的局部,饱满的稻粒有七八颗挂在上面,基本保持着秋天时的姿势,还有一株枯萎的马舌草的大半部分,最后还有一只昆虫的残破不堪的翅膀。
       我将这些东西都放在面前的小几上,它们一字排开。而此刻,它则趴在我的脚边,散发着洗发水的清香。一块阳光将它的整个身体罩住,粉红的肉皮在阳光下变得更加鲜艳。
       我对着那些毛团中的东西注视了很久,它们就是它的过去,或者说是它的童年。这些东西已深深印在它的童年里了,尤其是那根坚硬的草梗,还有稻穗上尖锐的锋芒,都会时时的扎入它的皮肤,使它走路以及躺卧都须时时注意来自它们的刺痛。它带着这个带刺的毛团多长时间了?应该是很久了。这个刺团让它的生活或童年变得疼痛和不安。虽然这个带刺的毛团被我费尽心机剪掉了,但那些带着刺团的日子,我又怎么来剪掉呢?永远不能了。“有谁曾从童年中康复过来?”,我们谁也不能。那么它就能忘掉疼痛的过去吗?尤其那尖锐的疼痛发生在最怕疼的童年,幼小的时候?
 

之六 Aa


       那个午后同其他任何一个午后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七月的太阳,一样的没有一丝风。连薄纱的窗帘都不愿动一动的时候,不睡觉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同虞美人睡在一只枕头上。丈夫的那一只被他拎走了。他一生气就爱拎了枕头走掉。我的床上只有两只枕头,只够他生一次气。可他每次生气都有枕头可拎。那只能是他拎走了多少次,又拎回来多少次。他在两个卧室之间做无休止的圆周运动,而我则是不动的。可能很多家庭就是这样白头偕老的。我不在乎他在或不在,但那只被不断拎走的枕头引起了我的高度注意。我得出的结论是:人是离不开枕头的。枕头是头的坐椅,只要头有了依靠,一个人就稳住了白分之八十。这就是丈夫每次从我的卧室怒冲冲出去时,不拿被子,不拿衣服,却紧紧抱着一只枕头的原因。他的自尊、力量、还有残存的信心,都在那枕头里。看来有一只枕头就不算彻底的孤立,就有东山再起的可能。倒可以依此编纂一个神话故事:说有一书生,家徒四壁,除了书之外,还有一个绣花枕头(连被子都没有)。他很孤独,做着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梦。可那颜如玉最终没能从书中来,而是从那只绣花枕头中幻化出来。那枕头与书生整天耳鬓厮磨,就有了人气,并对书生生出一段爱情(爱情是论段的,如同甘蔗)来。枕头变成一个美女,她白天给书生煮饭、洗衣、扫地、研墨,晚上就变回枕头让书生枕着睡觉。
       丈夫和他的枕头离去后,虞美人用足力气往床上跳,在我一只手的帮助下,终于上到了床上。我们脸对着脸躺在一只枕头上。我看着它的眼睛,它看着我的眼睛。我忽然看到它的目光十分异样,是那种渴望表达,又欲言又止的目光。它要说话!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它要同我说话!它来了两个月了,它了解了我,甚至是理解了我。它经历了一个大的变动,由一个灰姑娘变成了公主。它知道了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它想对我说话。它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觉得它的话就在嘴里,只要一张嘴,那些话就会流出来,但它却紧闭着嘴。我知道它不会说话,它也知道自己不会说话,但不会说不等于不想说,我从它的眼睛里看到了它想什么——它-—想—说—话!
       这种想说话又无法说出的目光,我不是第一次看到。几年前,我的孩子的哺乳期。他每天都吃奶,但是有一天,大概是四、五个月大吧。那一天,他如往常一样吃奶,嘴里吸着乳头,眼睛望着我的脸。我低头看着他,我忽然在那个目光里看到了内容——他要说话!那种感觉是那样真切,以至我对屋子里的其他人喊——他要跟我说话!当然别人是看不到这些的,只有我能。孩子说话很晚,几乎是十二个月大才会说单音节。而在他四五个月大时的一次哺乳,他一定是要跟我说话,他要用语言表达,他要说的话都在圆圆的眼睛里包裹着。我甚至担心,那些要对我说的话会像小玻璃球似的从眼睛里拱出来。
       若干年后,我从虞美人的眼睛里又看到了包满小玻璃球的眼睛。
       我张嘴发出了a音。像我教书时对着四十几个小学生发这个音一样,口型及发声的位置都准确无误。虞美人在眨动了一下`眼睛后,突然开了口,它发出了a这个音!但不同的是它发的是去声a,可能是它无法发平声。
       我几乎惊呆,我知道狗是不能发人类的音的,尤其不会去学人发音。我再次发a的音,它又一次发出了这个音。我看见它在发音时,不但张开了嘴,还用力向下点了一下头,这个音象是被它用力抖落下来的。我又重复了几次,它每次都学了,而且一连发几个a—a—a。
       我脸上惊骇的表情一定是吓着了它,它一定认为自己做错了这件事。我丢下它跑到另一个房间对丈夫大声说:虞美人它会说话!丈夫看见我大惊失色的样子不象是说谎,就跟我过来了。我抱起虞美人,张大嘴,我a了半天,它一点反映也没有。丈夫冷笑说,你可能是精神有病,大白天说梦话。我也奇怪,刚才它随我a了多少次啊,怎么现在一个也不a了呢?
       其实,虞美人也是把握不了自己的,它那一刻就是想跟我说话,那种急于表达的眼神,我能看懂。它在那种急切的心情下,随我发音,而它不想表演给谁看,它只想对我说话。当这种表达有了旁观者,或为一种表演时,它就拒绝了,或者说,它就不理解了。尤其那观众是我丈夫,一个它最不喜欢的人,一个经常抱怨衣服上粘了狗毛的人,一个不喜欢它大叫的人,一个从不把它抱在怀里的人,一个陌生的人。
       如果我不是惊慌失措地去喊人来看,而是对它的发音给予鼓励,它能不能再发出别的音来?我不知道了,永远不知道了。它的语言的光亮刚一发出,就被我熄灭了。我没有加小心,就像一只点燃的蜡烛,一不小心被碰倒了,光亮旋即熄灭了。
 

之七 目 击 者


       三个月后,我同虞美人建立起了牢固的亲情。
       仍然是午后,但已是秋天,那个夏天终于过去了。虞美人已长成了一个漂亮的美人。
       午睡时,因为丈夫在家,他就抢先占了虞美人的位置。这下变成我和他枕一个枕头了。虞美人无耐,就在我的脚边睡了。
       我看看他,他看看我。我忘了是说了什么,总之让他又气又恼火,于是他突然就打了我一拳,不重但也不轻,属于很疼但没打坏那个范畴。这种伤害无处申诉,因为鉴定个轻微伤都需流血骨折什么的。他这种又疼又找不到伤的打法很高明。他可能在单位经常打犯人。怎样打是轻微伤,怎样打是轻伤,怎样打什么伤也不是,单就疼。他心里、手上都有准儿。他的拳头上刻着尺度呢。我没料到一个过点火的玩笑会让他如此承受不了,我一惊就叫了一声。虞美人闻声以最快的速度从床尾跑到了床头,它一声没吭,无声无息地趴在了我和他的头的中间,用它的身体将我们隔开了。它像一堵墙,有效地阻碍了火势的进一步蔓延。它的身体语言我马上翻译了出来给丈夫听,它说它不追究刚才的事了,但你再想打她,我的牙齿还有尖爪可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丈夫面露惊奇,他说,它真是这个意思。我忽然想起一个同这件事有些相似的另外一件事。我认为这件被我想起的事情对丈夫也许有一定的教育作用,于是我开始了娓娓的讲述:说有一个男人总打老婆,而且下手很重,每次都打伤。妻子可能天性懦弱,也可能是经济不能独立,也可能是为了孩子。总之是忍了多年。有一次,丈夫又举起拳头向妻子打来。已经十五岁了的儿子冲了过来,用自己刚刚发育起来的胸脯挡在了母亲与父亲的拳头之间。儿子同父亲几乎一样高了。儿子也是一言不发,他的身高和肌肉里蕴藏的力量已无须他再说一句话。父亲面对似乎是一下子长高的儿子,举起的拳头只好垂了下来。
       虞美人在发现了我丈夫有攻击我的倾向后,就把保护我当成了它的使命。肩负起那个儿子的责任,在我的儿子长大之前。
       又是一个午后,(事情都发生在午后。在我家,午后是个事故高发时段。)丈夫休息在家。我披头散发,正四处游荡,一不小心游荡到丈夫手边,他一伸手把我逮个正着。这像鱼缸里的一条小鱼快乐地游到大鱼嘴边。小鱼并不怕那大鱼,那大鱼的嘴什么时候张开,小鱼怎么会知道。所以等小鱼知道那大鱼嘴的可怕时,这种知道就再无用处。其实我正在做一个美好的白日梦,我丈夫的大手一下子就让我惊醒了。我是知道他这头大鱼的嘴的,但,我总也死不了。他倒是不一次性吃掉我,总能把我吐出来。我看我似乎也没被他咬掉什么,可他却是一副吃得很饱的样子。那我跟神话中永远吃不完的米坛子有什么区别?我岂不是一个神奇的宝贝?怪不得,他打我总手下留点力气,他也不想打碎了我这米坛子。
       他将我向他的卧室里拉。我努力向后挣,我的脚同地板发出呲呲的摩擦声。尽管如此,我还是在缓慢地被向前拉动,我觉得脚下太滑,没有多少阻力帮助我。在这种情况下,大喊救命似乎也不恰当。我的反抗似乎是白费力气,但我一定要用尽全力向后挣。我知道自己一定会失败,但我的目的不是赢,而是向他证明——我不愿意!我认为这个证明十分必要。我真的不想到那个卧室去,我在想着别人的卧室。虞美人看清了我的处境,它大叫着,冲着他又跳又叫,但他不理会。它是那样弱小,在它眼里,丈夫一定是个巨人。它可能跟我一个想法,那就是我打不过你,但我要让你这个巨人知道我这条小狗的愤怒。它的愤怒确实无法有效地帮助我,我像一只旱地上的爬犁被吱吱哑哑地拉进了门。他迅速地撞死了门,并且把虞美人关在了门外,又没伤到它,这可真需要眼疾手快。
       虞美人冲着关死的门大叫,不停的叫。丈夫似受了这叫声的干扰,但他一声不吭,它的大叫没能让他乱了手脚。但我看出他有点惊慌,还有点无奈。因为他的这种强奸行为是在有了一个目击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对他将有很深的影响。现在除了天知地知,他知我知之外,它也知了。丈夫因此会有心理负担。此后,我看见他也经常讨好虞美人了,有时从酒店回来,给它带回一大包肉骨头,又常常抚摸它的毛,还夸过几次它漂亮。总之,他意识到,他得罪不起它,他有短儿在它手里。
       虞美人的愤怒一直持续不停。丈夫在这种强干扰下又一次从我这米坛子里吃饱了后,它还在大叫不止。他说这好像是它到咱家后第一次叫。我说是。他此前一直保持着高贵的沉默。我说这都是你逼的,它认为不开口不行了,事情已经到了最危急的时刻。我忽然明白,它大叫的主要原因了。我对丈夫说,我和你打个赌,它现在的叫,是以为你害死了我,或你正在害死我。如果我现在对它说句话,以证明我还活着,它就会不叫了。他疑疑惑惑,于是我对门外的虞美人说:别叫了,妈没死,还活着哪。听到了我的声音,知道了我安然无恙。虞美人的叫声果然嘎然而止,不久听到它走开的声音。它的脚爪从地板上轻轻踩过,发出唰唰唰的声音,那脚步声里似乎还有一丝不放心。
       丈夫说,你哪里是人,分明是条母狗。


之八 等待


       下班后,我要去不远处的菜市场买菜。这时我会带上虞美人。它在房间里呆了一整天了,很想到外边去玩。也许它从早上我夹着皮包走出家门上班去的那一刻开始,就盼着我回来,并带它出去。有时,我回来的太晚或外边下雨,这样,它就要再等上一个十二小时。这时候,它就呆呆地坐在门口,看看我没有带它下楼的打算,就无奈的走开了,有时也执着地咬住我的裤脚向门那边拉。当我看到它的愿望很可怜又很容易满足时,便尽可能让它的等待缩短一些,这就是在天黑之后仍带它到菜市场的原因。
       菜市场距我的家不足百米,那其实是两排楼房中间的一条略宽些的道路。路两旁是一家挨一家的铺店,蔬菜、面食、肉、熟食、水果。这条小街像个长长的大口袋,里边装了很多东西,显得满满的。每家门前都有一盏电灯,天黑后,它们都亮了,是很好看的两串。人就在这两串灯中间穿行。
       我带着虞美人,走在两串灯的中间。人很多,它经常被别人的腿当住视线,一时找不到我。在那样多的大腿中间,它无法分清哪两条是主人的腿。而且犬类是色盲的,它们的眼里只有黑白两种颜色。对它来说,拥挤的菜市场的人们的腿,是一个由黑色与白色组成的迷宫。我经常看见它追着一个陌生人的脚后跟跑了过去,并且一步一步地跟着人家。我大喊一声它的名字,它就懊恼的跑回来,脸上的表情是为自己的可笑行为难为情。
       我的主要任务是买菜,为晚饭备料,也要为虞美人买些它爱吃的东西。这样,我的目光就不能只盯着它不放。而它出来的目的是玩耍,并不是只盯着我的脚后跟不放。这样,我和虞美人在这样一个天黑了后的迷宫里就有了失散的可能。
       应该说,我们互相照应的很好,到我买好了菜,已经往家走时,虞美人仍然走在我的脚边。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可当我路过一个卖馒头的门口时,忽然想起晚上的饭不够,再做又多了,这样可以买几个馒头,剩的米饭煮成粥。于是我停下了脚步,买了4个馒头。当我接过热乎乎的馒头继续往前走时,发现一直在脚边的虞美人不见了。
       天是那样黑,灯是那样亮,急喊了两声后,它并未像往常那样跑过来,这说明它不在我的声音够得到的范围之内。
       我在那布满了灯光又很黑暗的环境里做出了一个错误判断:虞美人在我停下来买馒头时,一直在向前走,它没料到我会停下来。它也知道我买完了菜,在向家里走,但它不知道我头脑中突然出现的米饭与馒头这件事,这样,它错跟了一双前进着的双腿,继续向前走去。这个推理是很符合当时的情况的,看似十分正确。我于是沿着这个看似正确的推论所指引的方向寻找了下去。每走两步就喊一声它的名字。我坚信它就在前方,于是加快脚步。那条近二百米长的小街被我很快走到了头。 接着“前方”的是泛着白光的黑夜。我紧张起来,同时有些四肢无力。虞美人随别人走了,走到泛着白光的黑夜中去了。如果人家能收养它也行,如果人家无此意,或一直就未发现它,将它留在家门之外,留在零下30度的冬夜里,虞美人活不到第二天的早晨。
       我又往家跑去,它也许会在那等我。这几乎是最后一点希望了。可单元门口空荡荡,只有白雪和黑色的门洞。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来,腿已没有力气,汗水已湿了内衣。
       我走的很吃力,很慢,因为心里已没有希望了。但我还是往回走,走到我和虞美人失散的那个卖馒头的门前。我的嘴里在无力的喊着它的名字,市场上的人已经少了许多,面食店的门口只有我的虞美人坐在那里。店主说,它在这等你半天了,急得团团转。
       我抱起它,看见它的眼里全是泪水,而且, 眼睛下边的毛已浸湿,它哭了半天了。
       如果它不在这里等,而是四处去找我,那我们就真的找不到了。如果我当时不是自作聪明向前边去找它,而是站在原地等,那我们早就遇上了。不是我找到了它,而是它等到了我。
       很多天后我才明白虞美人为什么要在那里死等。它是看见了我停在那里买馒头,以为我要停好久,就趁此机会到附近去玩了,或者是找一个没人的地方撒尿。它是牢记了我在什么地方之后才离开的。等它回来时,发现我已不在那里,于是它开始了等待。我记得一本图画书上有一个小故事,故事的最后告诉读这本书的小朋友如果同大人走散了,最好的找到大人的办法就是站在原地等。
       虽然,我已不在那里,但我曾经在那里,它离开时牢记了我是在那里。它不能动,它会一直在这里等下去。它把记号牢牢地刻在了那家面食店的门口,我是那只掉到河里的剑,而虞美人刻下了我停留的最后记号,它坚定的守在记号里,坚信我会在这里再现。最后,我无意识地回到了那里,在我绝望了之后我是应该回家的,但我却步入到了虞美人为我圈定的圆圈里。最后,它找到了我。
       整个过程,不是虞美人走失,而是我走失了。它从未走失,它只是暂时离开一会,它在离开之前就已想好了要回来。我则如一只受了惊吓的鸟,呼地一声就飞了,在黑暗的天空瞎扑腾了一气之后,又回来了。
       等待是朴素的,同时也是最积极的寻找。往往,这种最积极的寻找被聪明人所放弃了。只有虞美人和它的同类还相信等待。等待仍占据着它们生活的绝对篇幅,甚至成为它们的信仰。


之九 虐 杀


       其实,在我同虞美人走散的那个晚上,危险或者死亡已逼近了它。当我迈着无力的步子走回那馒头店时,在虞美人的身边蹲着一个陌生男人。他正在抚摸它的毛,试图同它建立起最初的亲善关系。如果我晚会儿来或不来,他就会抱走虞美人,不管虞美人等候我的信念有多么坚定,他都会毫不费力地摧毁它。
       虞美人很美丽,同时它也很胖。我无法判断,那个理着它身上的毛的男人,是喜欢它的美丽还是看上了它的肉。这可是个人人吃狗肉的城市。就有人把京巴狗煮了吃过,并且得出结论说,京巴肉不好吃。该地区有一定比例的朝鲜人,他们祖祖辈辈以狗肉为美味佳肴。他们在处死狗时,手段极其残忍。最常规的办法是用一条绳子把狗吊起来,也就是绞刑。现在,这种办法已经过时了,并且也浪费源料。这种杀狗办法,得把狗皮剥下来,而狗的毛皮没有再利用价值,狗皮帽子已没有人戴了。这样,狗皮就浪费了。于是,他们发明了一种新的杀狗办法:先烧好一大锅滚水,然后将活狗仍到沸水中,然后盖上盖。因为狗会在里边挣扎,也许会跳出来,这样就要在那锅盖上压上大石头,或干脆坐上去个人。几分钟后,等锅里没有了任何动静,打开盖一看,一只活狗就变成了白条,十分干净。这就是带皮狗肉的做法,很多人到朝鲜饭店专点带皮狗肉。
而在这几分钟里,狗要经历地狱般的痛苦!
       我在那种灯光下,无法看清同虞美人呆在一起的男人是不是朝鲜人,但它至少有50%的可能遇到坏人。我庆幸来得及时,不然,等待虞美人的也许就是一小锅滚开的沸水。它是不需要一只大锅的。不是有人已吃过了宠物犬京巴了吗?我的虞美人煮熟了也够两个人喝酒了。
       我无力改变其它如虞美人一样的生灵的命运,但虞美人在我的怀里,它有什么不幸都是我的错,而看护好它,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


之十 越过沼泽


       丈夫的朋友中有朝鲜人。丈夫有把朋友请到家里的习惯。丈夫的朝鲜族朋友姓金。他们大多姓金、姓朴、姓李。朝鲜族朋友来时,给我带来了礼物。一只白色塑料包装袋里装得满满的。我一边微笑说谢谢,一边双手接过那包东西时,感到那包礼物是热乎乎的,我一时无法猜到它是什么。
       客人走后,我小心奕奕打开它,原来是一包肉,而且是熟的,块很大,吃时需要再加工。丈夫走过来说,这是狗肉。
金姓朝鲜族朋友显然不知道我们是满族人,这也怪不得他。我们的民族特征已经不鲜明了,像墙上的画,风雨之后,它的颜色几乎退失殆尽。它上面曾经清晰`、神秘的花纹,已经难于辨认,那幅壮美的画,几乎成了一张白纸。别说是外族人,就是我们自己又能看到什么呢。
       朝鲜人一看形貌便知,这是他们不同外族人通婚才保存下来的。如果在外貌上不能确定,那么他们一张口说话便知。虽然他们说的也是汉语,但他们的汉语是在朝语的语音基础上垒建的,有着特殊的音色和语调。语言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是这个民族的血液。朝鲜人有自己的语言,他们的血液还在缓缓地流动,他们还存在着。回族人也一看便知,他们也不同外族人通婚,在形貌上挽救了自己,但最有力的拯救是宗教。那水滴状的清真寺是他们精神的家园。他们在向主祈祷的时候,在向神诉说愿望的时候,说着和他们的神共同的语言。汉语只是他们的日常生活,阿拉伯语则看护着他们的灵魂。满人也是不同外族通婚的,但我们早已迷失了方向,在为衣食的奔波流浪中失掉了原有的一切。我需不停的告诉别人:我是满族人,我是满族人。我还记得这个,而当一个民族需不停地强调自己的民族时,这个民族其实已经奄奄一息。
        我们没有告诉人家,我们是满族人,所以收到了狗肉这样的礼物。这如同回族人收到了猪肉礼物。
        狗肉是被我们民族坚决拒绝的食物。狗在我们民族的精神里占有重要地位。父亲在世时,明令我们不许吃狗肉。父亲讲过狗救我们的始祖努尔哈赤的传说,而且我们又是努尔哈赤的直系子孙。
       我不吃,丈夫也吃得艰难。孩子听说是狗肉,也拒绝吃。没人约束他,没有人给他讲关于狗与祖先的故事。这一定是来自遥远的遗传中的东西。他一向是爱吃肉的,却单单拒绝吃狗肉。看来要让一个民族彻底死去是非常难的,在多少代之后,它仍然显示生命的迹象。这时,我看到虞美人来到了我的脚边,它饿了,在向我要吃的。我忽然想做一个实验。
       我拿起一块狗肉,肉很新鲜,还没凉。这样的一块又新鲜又不凉的熟肉,被我放到了虞美人的面前。这样做绝对是一个罪过,这对它不公平,对所有的包括那只已变成一包肉的可怜的狗也是犯了重罪。这如同有人在我饥饿时,放了一块新鲜的,热乎乎的人肉在我的面前,而且没有说明这是什么肉。
       我这样做没有什么恶意,我心里隐隐的有一个预感,但我不能确认,因此需要证明。如果虞美人不吃那肉,我心里的预感就得到了证实,如果它吃了,它并不知晓它吃了什么,受折磨的将是我。因此,这样做伤害不到虞美人,只有我知道一切。在这件事上,我就处在上帝的位置。上帝也爱证明一些事情。我在把肉放到距虞美人不远的地上之后,就开始紧张地注视着它。我看见它发现了那块肉,然后轻挪脚步,伸着鼻子走了过来。在它向肉走过去的几秒钟里,我虽然是坐在餐桌的木椅子上,但我觉得是被捆绑在一个刑询室里,会给我用什么刑我全然不知,那不可知的疼痛在等着我。
       我看见虞美人的黑色的潮湿的鼻子已经触到了肉,它停在那里,嗅着,思考着。鼻子是它的思考器官,它用鼻子思考。它一定是对那肉的气味进行着分析和归纳,最后做出决定。在决定做出之前,它是不会伸出它的舌头的。决定显然是已经有了。我看见它开始缓缓的后退。是的,是在后退,而不是转身。如同发现了一个对它有危险的东西,它一点一点后退着,一步一步远离着那块新鲜的来自同类的肉,如同远离一个危险。
       最后,虞美人吃了一块由玉米面、鸡肝、白菜混合后的菜团子。除了我和它之外,很多人都会认为狗肉是美食而菜团子只能用来充饥。
       虞美人在饥饿的强大干扰下,仍然成功地绕过了一个冒着气泡的沼泽,走上了安全的大道。它的如蝴蝶一样飘动的身体,越来越美丽了。


之十一 风


       虞美人的生日,我已无从知道,那关于它的年龄就是一本糊涂帐了。好在它不需入托入学,无需填表,出生年月日一栏,没有人要求我一定写上一个准确的数字。
       可我一直很想知道它有多大,从每一个能泄露年龄的迹象来推断它的年龄。一开始我是询问弟弟,他说听它主人说是四个月大。但四个月是到哪天进入五个月的?秋天到来的时候,我又遇到了一个可以比较准确推算它年龄的机会,虞美人来了月经,应该是初潮。
       如果它来时四个月,那到我家已有两个月了,六个月就来月经了吗?我去问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他说那得七、八个月。那虞美人到我家时应该至少是五个月大,这个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已能够排卵,有了孕育生命的温床。
       虞美人坚持不懈地舔食着自己,不让它的血液浪费掉半滴。
       我开始留意公狗。这个小区的狗并不多。小区刚刚建成,居民都刚入住,彼此不熟,且没有一只狗同虞美人是一个品种。看来它是个稀有品种。可即使虞美人是个公主,在没有王子的情况下,只能把目光移到平民身上。
       第一个进入我视野的平民是一只白色京巴。主人是位老者。那京巴被绳子牵着,绳子的另一端在主人的手里,狗的自由显然在那条以绳子为半径的圆里。
       那狗是公的吗?我隔着片草坪向对面的老头喊。老头看到这样一个问题竟然由一个穿着花裤子的女人毫不顾及地大喊出来,料定我是个生猛的人,就老谋深算地装做没听见,牵着那只被我怀疑是公狗的京巴快速离开了我的视线。此后,我又看到那老人一次,但他见是我走过来,不等我的任何话出口,掉头就走。但我从他的行为里断定,那只京巴一定是雄性。那狗体形很大,有一股能让人意识到它的性别的气势。
       后来我想,老人不回答我,甚至躲避我,都是正确的,这甚至对我都是有益的。试想,老人告诉我说,是公狗,那我马上就会提出同我的虞美人交配这样的要求。交配等等词语,我能脱口而出,而70岁的老人能否招架得住?更难的是两只狗牵到了一块,主人不能离开。看着两只小狗交配,一男一女尤可,不可的是一老一少。这对老人的伤害很大。所以这老人是极智慧的。他在事情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了它的结果。因此,他用石头般的沉默抵挡住了一切。
       虞美人的身上,一定有着浓烈的雌性动物发情的气味。这气味在我带它下楼散步时,飘满了院子,并且久久不散。我仍坐在那只秋千上,用脚推着地面以便让秋千荡起来。虞美人在不远处,我的视线内,正在寻找一个可以方便的地方。它团团转着,在选定的那个大致范围里,做第二次更细致的选择。对于自己的排泄物放到什么地方,它一点也不马虎。我不知道,它们选择的标准,但每次都是寻了好久。它们不是为了避开人避开同类,而是认为排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事情,慎重、认真都十分必要。时间长了,我发现虞美人每次出来都走几乎相同的路,到上次去过的地方。如果你不约束它,它就会把昨天下楼走过的地方再走上一遍,甚至排泄物也几乎在上次的大致位置。那么,它的急急忙忙,又认真仔细的寻找,是找到上次排泄的位置?它常常把尿分成若干段,在不同的地方留下一点,这一定是有意义的。它决不是如顽童一样觉着好玩,而是用尿来做一项重要的事情。我怀疑,狗用自己的排泄物(气味)在圈定自己的疆土。它每次出来都要到它的土地上巡视一遍,然后在那些模糊不清的地段再留下气味清晰的记号。它每天都在将这些印记加深,以使自己及其它同类一看便知。这样看来,一只狗在主人的屋子里只是为生存,为食物,而在外边则有它的生命的全部意义和精神上的寄托,有它的庞大的事业。
       难怪虞美人在吃再好的食物时只是低头吃,而在带它下楼去玩时则表现得几乎手舞足蹈。它那种急切高兴的样子,一点都不掩饰。难怪它会咬住我的裤脚或拖鞋将我向门口拉。如果遭到拒绝,它就会非常难过。原来一只小狗的心里,有着两个世界,一个是物质的,另一个是精神的。我给了它丰足的衣食,还以为是给了它一切,其实这些只是它生活的一部分。难怪它在乡下那样恶劣的环境里还能活下来,因为它是一个国王,有自己的疆土,包括一个农家院子,一条黑色的水沟,一堆金黄灿烂的稻草。
       它们的家园被它们描画得非常清晰美观,也许这就是它们将来交配的场所。只有在自己的疆土里,一切才安全。那在我眼里碧绿一片的草坪,这块那块没有什么区别,而在虞美人的眼里,也许已经分出了游玩区,会客区,休息区,等等。而且所有来到这一区域的犬类都遵守着这些约定。它们也有秩序,并且都是自觉遵守,无须裁判和法律。
       远处出现了一只狗,它驻足眺望着草坪上的虞美人。几分钟后,似乎是拿定了主意,它快速跑了过来。那是一只跑起来如闪电般的黑色大狗,我说不出它的品种。我正高兴它不用媒人毛遂自荐,不料虞美人却如脱兔般向我跑来,并迅速藏到了我的两腿后。我感到它的身体在颤抖。那只大狗已追到了我的眼前,它的皮毛油亮,身上也干干净净,应该是生活在良好环境下的。从目光中看出它没有恶意。它看我时甚至有一丝乞求。见我并未对它嗔目,就试图钻到我的腿后边去。我把虞美人抱出来,放到那黑色公狗的面前。虞美人抖得更厉害了,紧紧地缩着自己,几乎卧在地上成了一个团。我说,别怕,情郎哥哥来了。那情郎很小心地围着颤抖不已的虞美人转圈,伸出鼻子在它的身上嗅。我看它在虞美人尾巴那停留的时间最长。虞美人吓得腿都不会动了,已不能逃跑,几乎快要昏迷。我有些不忍,急忙把它从那情郎的鼻子底下抱了起来。虞美人同那大狗体形相差甚大,恐怕难成好事。而且虞美人怀上这庞然大物的孩子,一定得难产。
       可黑色大狗却不肯离开。它坐在我的对面,抬眼望着我怀里的它的情人,一副急切、无奈的神情。我觉得应该跟它谈一谈:你们两个有些不般配。我这样开始了我同它的交谈。你长的太大,它又太小,再说它那样怕你,说明它还没长大。它仍是不肯离开,似乎要同我打持久战。后来,它的主人来了,才解了我的围。那狗被主人硬生生拖走,它仍是一步三回头。它可不管般配不般配,它是一眼看上了虞美人。而虞美人似处在那种对异性的朦胧好感期,还不懂得交配,它可能只想跟人家碰碰鼻子,再闻一闻对方身上的气味就心满意足了。可那只雄狗可是个过来人,情场老手。在它眼里已没有那些麻烦的东西,只有简单而美好的性交了。
       虞美人的婚事就这样拖了下来,一直没有遇到那合适的。转眼就过了发情期,这像人的青春一样短暂。虞美人身上的甜腻腻的雌性味道慢慢地在院子里稀薄了下去,最后被青草的气味冲洗殆尽。风送来草的味,花的味,虞美人变成无味的了。它就像一个韶华已逝的女人,越来越中性,越来越模糊。没有公狗象箭一样向它飞射过来,世界又恢复了常态。花在花坛里无声的开放,看不到蝴蝶来访问那盛开的花朵,柳树的枝条被浓绿的树叶缀满,清风抚不动它们。虞美人又兢兢业业地画它的地图。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反复权衡斟酌。一切都太安静了。没有了生殖和繁衍,世界就变成了一幅几乎平面的画,不流动的水。我无限怀念那只雄性黑色大犬以飞箭的速度向我的虞美人跑过来的时刻。那一刻是世界的开始,也是生命的开始,是一切的开始。
 

之十二 新 娘


       在为虞美人寻找配偶这件事上我并未取得什么进展,随着发情期的结束,这件事就被束之高阁。但虞美人的发情期像风一样远去后,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回来。当它又一次袭击了我和虞美人后,我觉得它像暴雨。毫无防备的虞美人和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雨淋透。可当我下决心买雨衣时,发现雨又停了。可当我把雨衣的用处忘掉之后,倾盆大雨又来了。看来雨衣是一定要有的。
       我看见虞美人又在不懈地舔食着自己的血水。我着急起来,着急的还有虞美人。它一改往日的羞怯和缅腆,变得勇敢无畏起来。它一扫上次的被动,开始主动追赶异性。这让我十分惊奇。短短几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它没去听什么课,学什么班,只偶尔随女主人看过几眼电视屏幕上的男欢女爱。那些似是而非的画面,竟然能给它启蒙?
       虞美人以脱逃的兔子的速度追赶着院子里的公狗。那狗被这突然的一追,第一反映就是逃跑。虞美人屡战屡败,恋爱一挫再挫。不久,它就开始绝食了。我迅速找到了它失败的原因,于是对它说:你是只母狗,雌性,在这件事上不宜太主动。要以守为攻。要想办法吸引它们。比如弄出些什么声响,散发点什么气味,再伸个懒腰,打个哈欠,就差不多了。我看虞美人像是在听,就进一步说,你一追,它就会逃走;你不动,它反而会跑过来。这条规则适用于大部分动物。我们人也大多如此。虞美人垂头丧气趴在地板上,茶饭不思,状态十分萎靡。我的话也不知它往没往心里去。
       黄昏时分,我又带它下楼去碰碰运气。从它的行动中,我知道它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它又一次冲着一只雄性白京巴猛扑过去。京巴吓得夺路就逃,虞美人在后边紧追不舍。追是追上了,但雄狗一时反映不过来,不知虞美人此举是啥目的,或者它需要思考一下,是不是喜欢这个象轰炸机似的小母狗,或是它还没从惊吓中恢复过来。总之,它们俩站在那里,公狗木木的,虞美人团团转,不得要领。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出面为虞美人包办一个。
       那是一家专业的犬配种的地方。每条雄性犬都是名犬,而且是有价的。我选了只体型小而漂亮的奇瓦瓦犬。它白色间黄花,只有三、四市斤重(超过就不纯了),两只耳朵象兔子一样竖着,大眼睛占了小脸的几乎一半的地方,短毛,细脚,尾巴象一只竖着的旗杆。这些都是其品种的外在的显著特征。更重要的是纯种奇瓦瓦的头骨上有一个小坑。我没忘去摸一下它的额头。还好,那个小坑存在。于是我交了钱,定下了婚期(说婚似不准确,我认为婚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而它们只是交配期在一起,然后,天各一方。)。
       那天,我为虞美人打了一辆出租车。是一辆红色的捷达轿车。我想起,自己结婚时,坐的车是白色的。红色应该是喜庆吉祥。我抱着虞美人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了。
       虞美人这一去就要做新娘了。回来时,它就不是过去的虞美人了,一切都将改变。
       由于我没弄准虞美人月经的准确日子,在交配前需要用一个玻璃试管来试。就是这一试,让虞美人疼痛不已。
       我按主人的要求抓住虞美人的两只耳朵。它在遭到如此粗暴侵犯时拼命挣扎,我心一软松开了手。那人说,你必须抓住。于是我再次抓住它。它在疼痛时,抬起眼睛看我,我看见它的两只眼睛都已充血变红。它发出啊——啊——啊——的惨叫声。我对那人说,要是知道这样疼,我说什么也不抱它来。我觉得时间,在那一刻变得太慢了。
       还好,试的结果是正合适,也就是在这一天交配的成功率会很高。
       当我再次抓住虞美人的耳朵时,我几乎无法再承受一次刚才的一切,但这时反悔已经太晚,因最疼痛的已经过去了。我以为那只雄性奇瓦瓦会再次把虞美人弄疼,我已做好了承受虞美人惨叫的折磨。然而,虞美人没有大叫,显然不十分疼痛,它反而很安静。
       我看到那只雄奇瓦瓦的生殖器其实不比那玻璃管细,显得同它的身体极不协调,也就是身体很小,而生殖器官很发达。但虞美人的反映迥异。也许那玻璃管子是器械,没体温,它带来的疼痛很尖锐,冰冷。而那雄犬是虞美人的同类,虽然它们带给虞美人的创痛是一样大小的,但,雄犬的体温,还有它伏在虞美人身上的身体,都吸纳了一部分疼痛的寒冷,从而使疼痛减弱,弱到虞美人可以承受,可以不大声惨叫。
      毕竟是一男一女,用手抓住两只动物在交配。虞美人的疼痛弱下去后,我的不适应开始慢慢抬头。我丈夫站在栏杆外,他只看,不动手。这活儿由他们两个男人干最合适,可他吓得逃开了,而把我推到了前线。在虞美人大叫时,我听到他站在栏杆外嘀咕:这可真残忍。
       我努力寻找话题,奇瓦瓦的主人比我们略大,但也不会超过45岁。他可能天天做这个工作,有点麻木,但我可是第一次染手。我想跟他说话,不能这样干看着。最后我说,得几次才能保证受孕?他说两脚就差不多了。狗的交配叫“跳”,而且不叫几次而叫“几脚”。我觉得这种说法很有趣,又形象又含蓄。人在做什么时也许可以赤裸裸,但在描述时却喜欢遮遮掩掩,真是奇怪。那么历史是用文字记录的,文字记录同事实相差多远呢,我觉得就是“跳”与“交配”之间的出入。
       草坪上有狗的家庭主妇都在大声地谈话,在说“跳”,没有人说交配。我也加入了这个谈话中去。有人问我,你的美人“跳”了没有。我大声说“跳”了。什么时候“跳”的?一个月前。“跳”了几脚?“跳”了两脚。
       那种两只小狗互相认识,然后互相追随,最后以一种非常可笑的姿势交配的画面,我们没有看到。丈夫在回来的车里,神情不悦,情绪低落。他说,我还以为能看到它们自然交配。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们都想看看在家里专横的虞美人在情郎哥哥面前是不是会一下子变成了温柔的新娘。结果,我们目睹了最意想不到的。它酷似我和公狗的主人在合作完成一项艰难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两只狗由陌生到熟悉,再到互相喜欢的过程,被我们人为地省略了。它们一开始就被摆好了架势,对于虞美人来说,这就是强奸。
       当由我们四只手协助完成交配后,我故意拖延了一点时间,让虞美人在那只奇瓦瓦雄狗身边多停留一会。我想它一定不仅仅有交配的需要,它还有交朋友的需要;互相碰碰鼻子,嗅嗅尾巴的需要;有互相追逐,游戏的需要。但不幸的是这不是草坪,树下。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配种站。在这里,自然的事情都是多余的,甚至是奢侈的。
       当然这些应该在交配前,但交配前奇瓦瓦的主人拿出了一只冰冷的玻璃管,于是一切都在虞美人的惊恐的大叫中省略了。
       事实证明,虞美人对那次的交配极为不满。回到家后,它对我怒目而视,在近3天的时间里,它对我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不让我靠近它。那就是说,在那两次交配中,它没有感到一丝愉快,只有疼痛。而它把仇恨统统记在了我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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