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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牙刷

作者:纪尘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7013      更新:2013-10-24

       牙刷:一种由刷柄和尼龙丝毛构成的,用以清洁舌头表面,口腔内壁以及牙隙残留物的生活日用品。牙刷有一定的隐私性,如不外借,不与人同用等。
       刷牙:一种肢体动作,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一种有效防止口腔疾病的保健方式。刷牙有一定的礼节性,如与他人会谈,或进行亲密接触尤其是面部接触时,清新、洁净的口气有助保持人的文明形象。
 


       孤独的时光该如何度过?当单人五字棋成了惟一的消遣时,它就失去了娱乐的意义,而成为一种令人沮丧的禁锢,就像炎热的天气,还要坐在生着炉子的房子里一样。
       所以,当第一缕晨光射进窗幔,吕良决定给念念打个电话。
       吕良当然不是一个不懂享受的工作狂,他是国际旅行社的导游,中国那么大,这个南方省份的人口那么多,每天都会有无数人就像地底突然冒出的贱生植物一样跟着他,让他像个陀罗般不断旋转——东南亚的这几条路线跑得他腻得都快呕了。他迫切地感到自己需要休息。现在,好了,公司里来了个更年轻,更有激情的导游,这新的三把火为他分担了不少工作,加之如今是梅雨季节,这种阴雨绵绵的让人们变得慵懒,昏昏欲睡的季节使得出行的旅行团骤减——这世界,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浪漫,喜欢在雨中漫步的。
       他因此有了弥足珍贵的七天假。
       假期的第一天,他看了五部好莱乌片外加一本名叫《假如明天来临》的小说,第二天,他用了半天时间玩五字棋——左手代表他人,右手代表自己。奇怪的是每一次,都是右手也就是代表他自己的那一方赢。这让他不解,因为不管左手还是右手,思考都来自同一个大脑。不过不解是一回事,“我”赢了又是另一回事(如果是左手赢了,他相信自己肯定不会那么高兴)。当玩到第三十七局时,他感到腻了,他开始下午的工作:整理房间。
       跟许多总怕被“家”所负累,一有机会就钻到酒吧甩骰子,狂喝暴饮的同龄人不同,吕良很喜欢自己的家。他觉得无论是甩骰子还是在KTV里抱着个话筒歇斯底里,都不是一种正常,健康的生活。他相信“生命在于运动”,因此,当他的朋友们由于暴食和大量的啤酒,肚皮开始长赘肉并松驰时,他则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他算不上年轻,当然也绝不老,他为自己31岁了身材还保持得像21岁而感到骄傲。他的生活很有规律,哪怕是在异国他乡,他也永远带着那块欧米伽表——北京时间零点时,他一定会休息。他从不吃任何经过腌渍、烟熏和烧烤的食物,因为保健杂志上说到这些食品上的焦油及多环烃化合物均有致癌作用。而家里自己亲手弄的食物,无论怎样,都要比外面那些用不明不白的油,色素添加剂制成的东西来得安全和洁净。
       除此之外,吕良喜欢呆在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有洁癖(当然对他本人来说,这种对清洁的保持是最基本也是必须的)。在外面,他从不脱光睡觉,尽管他清楚很多疾病并非通过皮肤接触传染。他只是无法容忍那些不同的人睡过的床,厌恶那种与其它人在同一张被子下呼吸的感觉。为此他的行李总要比其它人更多,也更累。每到一个住所,他第一件事就是将床单小心,有条不絮地卷到一边,然后将自己的睡袋、枕头拿出来(惟一一次没用这些东西是在那个马来西亚女孩的床上,但就算那样,一觉起来他也至少洗了半小时的澡)。他从不用别人的浴缸和浴巾,每隔一周,他便会用消毒水将家里的所有物品统统浸泡或至少擦拭一遍。如果有时因为工作原因而不得不长期呆在外的话,那么回来后,他就会怀着一种懊丧,甚至是内疚的心情,一遍遍整理他心爱的家,直至补够所有遗漏的次数,筋疲力尽为止。
       对清洁的严格要求使吕良的家鲜有访客——尽管他殷切地邀请过他们,但没有谁能忍受得了进门的那一套烦琐程序:脱鞋,踩在浸有消毒水的毛巾上,净手,不管喜不喜欢都得接过那一粒乐天牌口香糖,外套帽子必须挂在固定的衣架,并最好先用毛刷拍拍上面的灰……为此他一尘不染的床也就绝少有人能躺上一个完整的夜晚。他不能忍受那些女人做爱后竟不及时冲澡便倒头大睡,不能忍受她们临睡前还要嚼上一大堆奇形怪状的零食,或是很不礼貌地用同一个杯子喝水(他认为,接吻是一回事,个人的卫生习惯又是另一回事)。而那些女人,她们也无法忍受缠绵过后便得马上起床,更衣,并得像显微镜一样不断审视、清理房间里的每一点污渍。总之,吕良是个孤单、规律又清洁的男人。

       现在是第三天,第三天的早晨。这个早晨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吕良半躺在那里,寻思着念念到来之前,还该准备些什么。事实上,吕良也不知道念念算不算他的女朋友,从他们的关系上看,似乎该算,但问题在这:他不仅跟念念,还跟蓝兰、明丽和谢苗等女性也保有同样的关系。从这个角度看,“女朋友”一词就显得不是很恰当了。也许可以这样说,念念是他的“红颜知己”?对,这才是个合适的词,想想盗帅楚留香身边的那些红袖佳人——这世上,并不是只有楚留香才有权力同时拥有几位红颜知己的。
       这个清晨他想见念念,那是因为她不仅是他交往最久(两年零三个月),也是相处得最好的一个。为此他家也就一直留有她的一些用品:睡衣、发夹,两双长统丝袜以及几张卫生巾等。
       他再度环顾一下四周——一切都很整洁,完善。念念没什么吃零食的爱好,因此冰箱里的几支可乐和几包牛肉干该是够了,念念也没有什么奇特的消遣,一部韩国连续剧足以打发所有发呆的时间。至于其它物品,比如最新交往的谢苗的东西,也都已收好(就像谢苗到他家,他会将念念的东西都收好一样)。说来这是很有意思的事,一般来说,保险柜是用来储藏珍宝钱财的,但吕良的保险柜,却是用来放置女人的物品的。这存放地既让人无从在他的生活找出什么异样的蛛丝马迹,又能让他在与女人约会前,可以从容不迫地将她们的物品放在显眼之处——她们会开心地认为,这间整洁的单身公寓的女主角,就是她,并会因此毫不吝啬地献出自己的迷人笑容和美丽身体。

       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因此,吕良与每一个女人都若即若离(虽然他的保险柜一直都忠诚地保存着每个人的物品)。如果有时碰上两个女人同时约他,那么,那让他感到厌烦的机动性太强的工作就显出珍贵的一面了,他大可在电话里对其中一个说,唉呀,不是我不想见你,但现在有个团需要我马上过去带啊。得承认,每次说谎时,吕良的内心也不能说就很坦然,无所谓,可是这又怎样呢?他需要女人,但却并不需要与一个女人组成家庭。至少目前还不需要。他并不是那种滥交的男人(过度清洁的习惯使他对女性很是挑剔),却也绝不是坐怀不乱的君子——他相信他只是和大多男人一样,只是在现实的社会中过着现实的生活。
       也许你会说,一个生活如此规整,并有众多“红颜知己”的男人,肯定不会孤独。错了,真的错了,吕良不但孤独,而且是时常孤独,这孤独不是谁造成的,他不缺朋友(尽管不多),也从不缺女人,而生活,至少也能算得上半小康了。但它就是在那里。大多时候,那孤独是沉静的,就像一只安稳寄居在他身体某处的小沙蟹,不张扬,也不怯弱。对于这种孤独,吕良平静且自觉地接受着。他难以忍受的是另一种,或说另一个时间段的孤独。他记得很清楚,有两次,当时他刚跟女人做完爱,刚经受完那种淋漓尽致,排山倒海的渲泻,他突然感到一阵惊悚——除了他,这世界再无他人。这种突然袭来的感觉强烈得足以让他牢牢记住,并渴望能听到整座城市所有儿童的笑声。
      不仅如此,他还慢慢发现另一件更令人费解的事:当交往的女人越多,那种令人震惊的孤独出现得就越频繁,时间也越持久。为什么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为了避免这种干扰,同时也为了青春常驻(他认为,一旦孤独的“症状”加重,时间增长,就意味着一个人开始衰老了)他找到了一种最简单也最直接了当的方法:“取其精华”——狠心斩断与某些女人的关系。他铺上白纸,写上一系列名字,然后像个香水术士般,仔细研究,精确分离。经过长达几天几夜的冥思苦想后,“邓念念”、“谢苗” 这几个字,就像命运交响曲的最后一个强音,被吕良优雅地固定在了另一张洁白无瑕的纸上。
 


       念念,全名邓念念, G城“周一阳光”犬舍店主。这个27岁的女人,拥有有着高贵血统的赛级金毛犬、阿拉斯加犬、苏格兰牧羊犬以及贵宾犬各十余只。两年前,她经由朋友聚会认识了吕良,即为这个男人身上那种少见的儒雅气质所打动,而吕良,也为这位总爱牵着只大狗在大街上招摇过市的“野女郎”所吸引。
       得承认,这两个对异性都颇富吸引力的男女确实是对“金童玉女”,特别是当他们双双出现在公众场合,总能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女的,美丽又时尚,男的,英俊又潇洒。而他们,也因为身边能有这么一个出众的伴侣而愉快地朝可爱的,在完美的天空中燃烧的太阳仰起头。对他们来说,行人的这种注目礼就是一种最惬意的消遣。
      不过,有时候,这种快乐中也会掺有一点瑕疵,那就是对于有一个有洁癖的男友的女人,特别是每天都要和一些身体散发出腥骚,浑身毛茸茸的动物打交道的女人,要跟男友一直保持如此融洽地相处,并不那么容易。每当与吕良约会,念念都要提前下班,花上好几小时来打理自己;换鞋,更衣,打理一头齐腰长发,消毒双手,洗澡,再喷上那款清雅的名为“午夜飞行”的香水。她非常珍视与吕良的这份感情,她觉得,自己以前的生活就像一个封闭的罐头,而吕良,无疑是一个开罐器。在还只有十一岁时,念念的父母便离异了,她如同只孤独的幼兽般独自长大,她有超乎寻常的面对孤独的能力,常年与狗为伴——直至遇上吕良。她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想依赖,信赖某个人。
       然而,令她烦恼的是,吕良对她忠实的伙伴——狗们,是如此的厌恶,尽管他努力掩饰,但她敏感的内心仍能感受到,在拥抱她时他常会下意识的回避,直至确认她身上没什么“让人呼吸不畅的脏东西”(实际上,经过梳洗整理后的她与太多人相比已是非常的整洁了)。记得有一次,吕良在她发间捉到了一根狗毛,她一直记得他那种就像看一个污染源般的吃惊眼神。他望着她,痛心疾首地说:“天啊,你怎么能像卖大白菜的婆娘般不讲究!”她为此整整三天没去店,没再摸一下她心爱的狗朋友。但这还是可以忍受的,她不能忍受的是吕良那种时冷时热的态度——他时常令她想起自己的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她为此生过不止一次分手的念头,但每一次,都会因为“弃置而复依恋,无不可忍而又不忍,欲去不留,难留而亦不易去”而以失败告终。特别是当吕良温柔地拥抱她,并深情地对她说,其实他已将她的灵魂与他的“捆绑”在一起了。吕良这种特殊的化解不快的技巧,如果她理解正确的话,那就是当他升入天堂的时候,她的灵魂也会像风筝的尾巴一样跟随他而去,但如果他下的是地狱呢?——显然,这种假如是荒唐的,因为吕良不止一次向她保证,除了她,他再不会对任何女人感兴趣。看来吕良确实已跟上帝打好招呼,让其为他预留好了天堂的位置——当然还有她的。但她还是有些不放心,总担心上帝万一瞌睡了,就会出什么岔子。
       吕良还没醒。他昨晚睡得出奇地好。他甚至连澡也没冲就睡过去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她完全不知道这几天,她的男友已为那张最终写下她名字的洁白纸张耗尽了精力)。尽管理智一再提醒应将他叫醒,让他像以往一样处理好事后凌乱“肮脏”的一切(否则他定会用一个早晨来埋怨和后悔),但终究,情感还是战胜了理智。她不忍心也不愿意破坏这种难得的宁静,这个太阳在东方闪烁着柔和光芒的早晨。
       念念轻手轻脚地起床,从皮箱拿出自己的杯子(这点是吕良很赞赏的),准备刷牙。刷牙之前,她习惯先凝视一会镜子——镜子里那个披着头发,衣着单薄的女人在此刻非常性感,特别是在瓷砖淡蓝的光芒的映衬下,显得更美丽,就像破晓而出的云朵——她觉得都快要爱上自己了——就像那个爱上自己倒影的希腊美少年一样。她确实漂亮,她拥有黄色人种难得的鲜明、立体的五官,高挑的身材,还有她那音乐家母亲遗传给的优雅气质(尽管她几乎记不清母亲的模样了),她惟一不满意的就是自己的牙齿。在医学上,她的这种牙齿被称为“内源性黄牙”,也就是牙质受某种元素影响,在牙齿发育过程中,这些元素与牙质的羟基磷灰石老层螯合,呈条纹状的黄灰颜色。这真是件令人苦恼的事,因为无论用什么方法,也不能将牙齿漂白。这成了成长后的念念的一块心病,为此她几乎从不大笑,而刷牙,则成了她一天中最迫切也是最重要的事(尽管刷牙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但刷过牙后心理感觉却真是好了不少)。
      念念站在那里,与镜子里的女人相视一笑,然后,她挤好牙膏,开始刷牙——就在这时,她突然吃惊地发现洗嗽架上竟有着两支牙刷。其中蓝色那支当然是吕良的,但另一支呢?它的出现就像一个粗俗简单的手势,一个很容易给人造成第一印象的信手涂鸦,一下就将她那“捆绑”在吕良的灵魂上的灵魂给放了出来。单身公寓——多出一支牙刷——而且还是粉红色的——答案不假思索就能得到。她像个贪婪的淘金者般死死盯着那支牙刷——此刻她真宁愿它可以说话,可以朝她发出嘶哑的可恶的声音。
       小心,偷窥者,你已接近了某个可怕的领地……
       她听到一个声音这样说。
       曾经,她总是那样站在这面镜子前,一边欣赏自己的容颜,一边快乐地看着白色的泡沫从性感鲜明的嘴唇冒出,而那些沮丧的想分手的念头,也总是在同一面镜子下轰然瓦解(每当她灰心时,吕良都不失时机在它面前拥抱,亲吻她,并让她好好看看镜子里的两个人)。一直以来,她就像爱那个美丽的镜中人那样爱着这面镜子。
       但现在,在这面熟悉的,她热爱着的圆形玻璃体里,她看到的却是一张怪异且陌生的脸,一个愤怒,阴冷的女巫。她亲眼目睹着一团火焰正从前方升起——在与她不到一米的空间,那支牙刷的颜色正随着光线的变化而从粉红到褐红再到血红。那浓艳夺目的色泽刺痛了她,以至不得不要闭上眼。
       但那光太强了,就是闭着眼,她也仍能感受到那种持续的刺激。在这种持续的刺激下,她的心神渐渐被一个念头摄住——她要进行正当防卫!要揭开这红色怪物的所有秘密并占有它的全部!她要让它像唇间的泡沫一样破灭,彻底消溶!然后,某一天,它的主人将会像发现个奇迹般吃惊地发现它那仅剩的高贵的遗骨,并为之恸泣!
       她感到面颊发烫,肌肉僵直。她突然很想亲自体会一下客厅那束玫瑰的刺柏,想亲眼看到当刺划开皮肤,娇媚的花朵受到侵害之时,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呢?在一起的时候,在那些两情相悦的时光,还有每次离别后的难耐的岁月,她都从没感受过这么强烈的冲动和嫉妒。她甚至产生出一种非要找到一条陌生的,崎岖的路去体验一次艰辛与残酷——她,邓念念,到这里来不是为了与情人相会,而是为了探询某种事物的本质与意义的。
 


       谢苗沿着灰暗的胡同漫步。
       经过一周的停留,她对中国这个人口最多,也最庞大的城市——北京的早晨,渐渐有些熟悉了。不过,尽管这座北方城市凉爽的清晨很惬意,她仍希望画展能尽快结束。她怀念南方,怀念南方那潮润而温暖的空气,以及由那空气所带出的某种精致的混沌。
       怎么说呢?谢苗的经历真有些复杂,她从事过美容,广告,图书批发甚至还卖过几个月的六和彩。谁也想不到(包括她自己)有一天她会画画。她可从没想过要当画家,她画画几乎是有些逼不得己——三年前,她爱上了一个面色发青,总是喜欢将画笔在牛仔裤上磨蹭的男人。其实那男人也不见得多有天赋,但天晓得当初她怎么竟会死心踏地地认为中国的凡高就非他莫属。结果,死缠烂打苦爱了几年后,一天醒来,她突然发现睡在身边的这个男人不仅才气,能力,甚至连那一双她迷恋不已的吊梢眼都平庸之极。为什么会在一觉醒来后产生这种感觉?谢苗说不清楚,但她确实对角落里堆积如山的快餐盒,对那套油渍斑斑的牛仔服感到厌倦了。她有些后悔当初没听父母的话,后悔自己从收入虽不算高但至少不愁吃穿的广告公司不辞而别。她跟着他,像两个亡命之徒般不断地东奔西跑,为了那位中国未来的“凡高”,她都快没脸再见任何一个朋友了——她不断地借钱为他箸办画展——没有一次成功的。门票几乎全都是友情赠送。卖就更不用说了,那画框边的价格,他们真是往下调了又调,但还是没人买。那些布料和颜料,就像迟暮的美人一样被冷落在阁楼里。
       谢苗一直记得分手的那天,那天卫生间的下水道又堵了(之前那下水道已堵过两次,每一次都是谢苗自己动手整好),污水不断从便池口涌出,然后,漫过马桶并在地面漫延开来——整个房间,就像地狱一般充满恶臭。那天,谢苗站在卫生间门口,不叫也不动——这次,她决定不再自己动手。她希望屋里那个男人会出来,会像一个普通人一样为自己的“家”出一点微不足道的力。他确实起来,也走到她身边来了,“怎么这么臭?啊?你为什么不想办法弄好它?”他问。纳闷的样子就像她是一株奇怪的在此生根的植物一样。“那你呢?你为什么不想办法弄好它?”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都发颤了,她真担心再说下去自己就会掉下泪来。“可我是画家啊……”他的这句话说得真是无辜也无耻极了。谢苗浑身发抖,她觉得此刻房间不仅充满恶臭,还是一间令人发疯的毒气室。也就是那天,她拧着皮箱像头野兽般冲出了门。她知道她再也不会回去了。那下水道,至今她也不知道最终修好了没有。
       离开“凡高”后,她经过了一段精神沮丧期,那段时期风总是不停地吹,天气总是很阴沉,月亮总是像一枚磨损过的硬币僵在半空。明媚的阳光永远不会来临了吗?她蜷缩在那间千辛万苦才租到的,老鼠和蟑螂横行霸道的地下室,努力保持着清醒。然后,某个不眠之夜,不知是在酒精还是什么乱七八糟药物的作用下,她突然涌出一股非要马上画画不可的冲动。
       她将几只死蟑螂丢进垃圾桶,胡乱套了件外衣,钻出地洞口,打车去老远的艺术商店买回一堆颜料和画笔,画起画来。那真是一段催眠般的日子,她没完没了地画,不知疲惫不知节制地在画布上营造着种种病态、阴郁的气氛,仿佛她握着的不是画笔,而是自己那杂草丛生,暗淡无光的命运。两个月后的一天,她对着镜子画了一幅自画像——一个结构古怪,神情乖戾的畸形人。那当然只是一幅色彩习作,也无什么技法可言,但就是这幅莫明其妙的画,使她自此走向了绘画之路——它为她赢得了当地艺术创作展中的一等奖!天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天知道艺术是怎么回事!她画画只是用以打发和承受时间。但事实就是这样,她获奖了,并因此获得了新男友。吕良说,他最欣赏有才气的女人。
      才气!这个词让她想笑,又有些悲伤,她相信自己对色彩有一定的感受力(这是那位“凡高”惟一留给她的东西),但在生活中,画画于她,充其量也不过是随身携带的一个手电筒罢了。除非实在太黑,万不得已,她是不会拿出来使用的。因为它只会将她与周围的世界隔绝开来——如果打开它,那她将只能看到前面它照亮的一小部分,而行走,也就有了固定的界限。但她不想再跑了,她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动了,何况她的新男友收入稳定,生活规律,并似乎真的挺看重她的“才气”。“苗苗是位天生的画家。”每当听见吕良这么跟人介绍时,她的心却凉凉地,木木的。
       不管怎样,她画画并且只愿画画了,她的鼻腔开始像当初努力适应那身污渍斑斑的牛仔服一样,努力适应着手中的松节油和调节油的味道(虽然她一度也和这些东西很近,可那时那味道是那男人的而不是她的)。她正被那把小手电包装成另一个人,并不得不用一个巨大、丰富的世界来与这个又小又贫瘠的世界做交换。她不知道这种交换到底是只图一时方便,还是得一直持续下去。她懒得想了——只要不用她再修下水道,不用再像蛰伏在黑暗里的偷偷摸摸的老鼠般偷偷摸摸的生活。
       谢苗漫步了近半个小时。
       这半小时里,她的大脑就像一个繁忙的网络,各种胡里花哨的念头接踵而来:压抑的梦和梦中的尖叫;电话里母亲的叮嘱,有如一道柔软的弧形棉絮;没完成的静物,像堆糊在墙上的灰色水泥;还有姐姐,那个离了婚的,肥胖的,终日像个机器人般只知织毛线和吃甜食的可怜的姐姐……这些记忆,就像沙滩上的贝壳,在这个清凉的早晨开开合合。至于另一个念头——那最白痴,最无聊但也最刺激的念头,更是扰得她心神不宁。那是昨天离开美术馆前,同展厅里那个长得就像块方形墙砖,扬言一周可以换五个女人的男人给搅起的(之所以才五个,是因为有两天是双休日,不该工作)。当时一帮人正在胡侃,不知怎么聊到了男女关系,那人说他有一个方法可以应付情人间的胡搅蛮缠。“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你们说我色就色吧。什么?哈哈,你们知道吗,我家里有三支牙刷。当然,一支是我的,一支是小雪的,至于第三支嘛,就大有悬念了——它谁也不属于,但也可以属于任何人。为什么这么说呢?比方某条女到我家,看到两支牙刷,一定会马上联想到这里是不是还有别的女人,但如果三支牙刷同时出现的话,她就懵了——这时,你可以解释为由于你不清楚她喜欢什么颜色,所以同时准备了两支,或是自己的父母刚走,还来不及处理等等——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小雪问起,那就更简单了,就只说那第三支是备用的。书上不是说为了健康,牙刷应该每个月都更换一把吗?我想得那么周到,她高兴还不及呢!不过,凡事总得付出点儿代价,那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你就得去买支新牙刷回来。”
       谢苗当然认识小雪,那个在爱里眼盲如蝙蝠,一有空就钻到美术馆,并总用一种狐疑眼神扫视她男友周围女性的可怜的小女生。北京太大,小雪住得远,但她依然坚持每天都来看自己男友的画展,坚持每个周末都到男友家过夜——也就是说,很可能每几周,小雪就会使用那让她感到体贴和温暖的,但其实是为别的女人准备甚至是被别人用过的牙刷。尽管谢苗对那块方形墙砖很是不屑,但她也不得不感叹,在这点上,他真可谓精明有加。是啊,有谁会在意和猜得到这第三支牙刷的含义呢?又有谁能灵敏到可以从牙刷上嗅出情敌的踪迹?
这实在是件让人倒胃的事,但却是它,让谢苗产生出一种奇怪的恶作剧的念头:等回到南方,她也在家里插多一支牙刷试试——哪怕它不是为任何人准备。生活太无聊了,哪怕有些故事纯属虚构,也聊胜于无啊。
 


      与下午相比,吕良觉得,上午的时光总是更美好。特别是经过放松的睡眠,在卫生间里洗漱一净,然后看着念念赤脚站在初升的太阳中,端着一杯热咖啡,等着一天中第一个吻的来临。
      念念确实是个理想的情人,她光滑,温顺又精神。她总能在恰当的时候保持恰当的姿态,一般女人的喋喋不休和刨根问底从无机会在她那现身。她惹人怜爱但不软弱,得体优雅但不傲慢,除了为一次在他看来实在是有些小题大做的“约会事件”她跟他吵过外(那晚在某个咖啡厅门口,他刚为另一个女人关上出租车门时碰上了她),她再也没犯过类似的错。只是她不怎么在他家过夜了,“我不想这么晚了你还要花时间来在我的头发上找狗毛。”这是她的原话。这话说对了一半,他确实曾因为发现狗毛而整个晚上睡不安稳,而另一半呢,他认为是她的自尊在起作用。唉,女人啊,就是这样一种口是心非的动物,她们找些鸡毛蒜皮的理由为的就是刺激你,让你为伤了她们那自以为是贵妇但实则是灰姑娘的尊严感到内疚。若你真为此道歉的话,那就上当了,因为下一次她们还会故伎重演,并用上一次你道歉时的绅士风度来与现在的态度来作对比,说你变了,心里没有她了,等等。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对她们的抱怨置之不理,既不低头也不要动怒,过不了几天,她们自会忍不住再来找你,那时,只要说几句好话,像亲一只小猫一样亲亲她们的小爪,一切就都好了。
       对该如何完美地处理女人们的“小心眼”,吕良可说是相当的自信——太多的实践证明,他一直都处在主动,而不是被动的位置上。这次依然如此。是他主动选择了念念(当然还有谢苗),要求她们留下来,跟他继续保持这种“美丽关系”。吕良也很难说清楚,这两个女人谁对他更重要,也许都重要,也许都不太重要。他喜欢那种“拥有”的感觉。前面说过,他时常会感到孤独,而现在(当清理完那些多余的名单后),当他一身两分,与两颗心碰撞后,他觉得很合适了。也许男人的心脏比女人的更大吧,因此,他只需付出一半就行了。他想。而且,他还拥一种本领,那就是不管他怎样使女人伤心,她们都不会恨他(至少他认为是这样)。没有一个与他分手的女人指天誓日,咬牙切齿。她们在哭泣,在用电话骚扰他一阵后,就像一阵微型花香般悄悄地消失了。他想这是因为他真诚。他相信无论与跟在一起,他都是友好且真诚的。他注视她们,像个宽厚仁慈的主人般对待她们,他温情脉脉地用手指划过她们的美丽身体,一方面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提醒她们能够明白,他们的结合,是一种活力和激情的注入。仅此而己。
       而这两个最后留下的水平相当的女人,他相信,当他将那些外撒的心情与时间收回来后,他将与她们相处得更和睦。在他看来,男女之间的感情,就像喜马拉雅山——即使他可能一生都不会到那儿,但它在那里他就很高兴。(说不定哪天他真的需要去那儿,谁知道呢?)
       念念是中午走的。她要回桂林老家一段时间(他奇怪她怎么直至今早才说)。但不管她要上哪儿,这几天里,她的表现确实堪称无与伦比——她看上去是那么的容光焕发,那么的温顺和甜美。说不定她就是我最后的喜马拉雅山。吕良想。这想法很是令人愉快,不过——如果念念是高山,那谢苗又是什么呢——她马上就要回了(当汽车平静地朝机场驶去,谢苗的飞机也正在他们头顶的上空飞行)。           噢,他真笨,怎么就没想到谢苗是塔克拉玛干呢?他想起曾看过的一本书写到:对于地球来说,人类就像不断增殖、分裂的病毒。当这些病毒繁复到一定程度,地球的末日就到了。吕良不是科学家,也不爱看哲学,但他明白,这种比喻是指人类始终会需要逃避到某个地方。他不知道也不关心别人会逃到哪里,他只知道他——不是上喜马拉雅就是到塔克拉玛干。他需要这种逃避的可能,就像人类需要希望一样。
       念念一直很安静。安静得几乎有些不正常——这不同寻常的安静使吕良大脑里那些关于沙漠和高原的狂想曲一下弱了下来。是不是她发现了什么?——就像上次在那个咖啡厅门口。不,不可能,他迅速回顾了一个自己的家——一切都井然有序。那个保险柜,就像神秘的古堡一样,一直牢牢地守着自己的秘密——只有他,是惟一知晓如何使其开启的咒语的人。她不可能发现什么,两年多的接触,他太了解这个女人了——她撒谎的本领绝不会比一个三岁小孩更高明。或许是他太沉醉于自己的想像,她感到受冷落了吧。他温柔地握上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很干燥。他又摸了摸的她的肩,吻了一下她的唇——也很凉,很干燥。她一直在微笑——一那是种很温和也很遥远的微笑,甚至有些神秘末测。你以为自己是蒙娜丽莎吗?吕良为自己的幽默想法感到得意,但同时又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对此感到有些不习惯。她的身体一直保持着种优雅的姿势——既不跟他亲近也不远离他,她的面容看上去恬静却索然,双手非常温顺地任他握着(一种很被动的温顺)。她的这种状态让人很难以想像,就在今天早上,她还像株蔓藤般紧紧地缠在他身上,为此起床前他还作好了心理准备:分别时,他将在她的叮嘱与涟涟泪水中,好好审视一下自己的灵魂——洁白无瑕——每次都一样。他的双手也依然修长白晰,就像刚经过新洁尔灭浸泡消毒一样。
       但现在,念念不仅没有他想像中的依依不舍,甚至还似乎带有几分隐隐的欢欣。这使他非常不舒服。他希望她能打破沉默,表现出哪怕只一点的嫉意和暴躁。为什么呢?为什么当想到如果她伤心,愤怒,他无论怎么努力,却无法使自己产生负疚感,而现在,他倒要思前想后,倒忐忑不安起来。
       他记得很久以前,那时他还是个中学生,那个总是如此激动而一旦激动起来就会将课本当飞镖的自然老师说过,美国西部,曾有一个非常优秀的猎手,当他面对猎物,总是习惯先给对方一个逃生的机会,然后再让它在奔跑中受到袭击。当时他对此感到不可理解——那不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吗?后来,当他成长,当他经历了生命中的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失恋,他渐渐理解了那个猎人:他要享受的不是狩猎的结果,而是自己的信心:对猎物的赫免权和否决权。
       然而此刻,他却别扭地感到——尽管不是很情愿——自己就像一只伺机逃亡的兔子,而平静得如一池秋水的念念倒成了充满力量,从容不迫的猎手。她的笑容看上去就像山上的白雪一样单纯,又如同寒冷一般持久。
       吕良迫切地感到非常需要了解这个女人的想法(她的意识里到底有没有他),不过,他是不会让人看出他的沮丧的,他巧妙,漫不经心地将手顺着念念的肩头滑下,到自己的大腿,像个陶醉的音乐家般在上面轻轻拍击一会,然后再巧妙,漫不经心地把手从大腿移到车窗。他突然觉得,那让人痉挛的飞舞的灰尘并不是真的那么让人难以忍受。
 


       2005年秋,念念去了一趟新疆。在一望无际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她看过许多形态奇特的雅丹地貌。那些天长日久的砂岩残迹,那由岩石粘成的巨大的环形拱起,真可谓是上帝的杰作。她虔诚地,不惜在强烈阳光的直晒下走到它们面前,想像着它们是现代人类的诺亚方舟。
       但现在——当她坐在这离别的车,重新回顾那些景观时,却发现那些岩石其实毫无意义,它们不过是一个被烈日晒晕了的大脑的徒劳的白日梦,它们拥有的只是无比的暗淡和无比的荒凉。所有看上去伟大与神秘的一切,都无法触及,而所有“智慧”的思想,也都在那种巨大的虚无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此看来,还不如回顾一下那些蚊子和牛蝇,看着它们持续不断的攻击,直至最后尝到血或是等人杀死它们为止。这些渺小的生物,通过粘稠的血液,真实的温度证明了它们的存在。
       太阳统治着大地,她淹没在阳光下——此时,她似乎不是跟谁坐在车里,而是独自坐在某个荒凉的焦点,并被一大群轰隆而来的蚊子包围着——任何对她那脆弱的内心和珍贵感情有威胁的征兆都无法再打扰她。所有的一切看上去都如此遥远,所有东西都皱着,缩着——除了那些古怪的生物发出的就像某种哀乐的滴答声。
       她要去哪里?又哪里才是她真正该去可以去的地方?身边的这个男人,两年来,与她拥抱,逛街,看电影,他们像是什么都一起分享,但其实,他给了她什么?她又得到了什么?爱情,爱情,这个词究竟意义为何?她给摆在这城市,摆在这个男人的身边,这样的情况表示了什么?还有那个她一直渴望知道的叫“未来”的东西,又是什么?
       车一直向前开,她的思绪却一直向后退。她想起这几天来,那支粉红色的牙刷是如何像个掠夺者般将她的宁静一扫而空,并使她的生活变得为时间所累,变得度日如年。不仅如此,它还让她的内心完全被失落,妒忌以及一种无可抗拒的占有欲所控制。这占有欲就像那些疯狂地收藏衣物、绳子和塑料袋的偷窃癖一样,都是出自于同一种本能。
       她被这些东西弄得又渴又累,而这个她一度熟悉,感觉温馨的公寓,她第一次觉得,就像一个死洞般沉闷和酷热,并到处充满让人绝望的阴影。她强打精神周旋其间,像个盲人般到处嗅嗅摸摸——不是僵硬麻木的器具就是闪着寒光的锐利物。这样过了两天,然后,某个午后,她就像是在炎热干渴的沙漠中突然发现了一条溪流一般,一下变得活跃起来。那是条无比清澈但含有毒性物质的河流,也许她将因饮啜那流水而生病,但却一定会活下来——这想法令她精神大振。她起床,为鲜花换了水,弄了两碗西红柿鸡蛋面,然后赤足走进卫生间——透过镜子,她看到,自己的面容因获得某种突如其来的幸福而绯红,变得异乎寻常的美丽,而那具被激流冲涮着的疲惫身体,也突然散发着出幽暗却生机勃勃的动人光泽。
      整个夜晚,他们都拥抱着,整个夜晚,他都用那种让人绝望的温柔的暴力袭击着她。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他知道她要走,知道每次走之前,都该给她来些安慰。他要让她迷恋(这些确实曾使她深深迷恋),让她过不了几天,还会像一只温顺的狗一样从城市的另一端跑来。他怎么知道,她脱离了捆绑的灵魂已因饱啜了那带毒的清澈水源而蜕变成了一只大鸟?她不动声色地巡视,把握每一点袭击前的线索——不是为了饱食,而是为了远离黑色水蛭,保持优雅的飞行,并最终寻找到安稳的降落点。他也不会想到,身边这个被他精明的大脑愚弄了的女人,不仅对动物有相当的经验,对某些药品也不陌生(为此她打心底感谢那个总是像个哨兵般准时出现在犬舍的兽医出身的男人)。那药物本是为了对付某头患有躁狂症的公狗准备的,也许连它也想不到,自己不是落入那只公狗,而是落入到一个患有洁癖的男人的胃里。当药物起作用的时候,也正是她巡视这间公寓所有秘密,订下那张很可能与某个女人发生见面冲突的车票,并将一把珍贵的锁匙塞进鞋底的时候。
       她像个冷静的女巫般在得心应手地将一切神圣打发走后,叫醒了他。她看着他起床,更衣;看着他像个仔细的穷人般将所有的纸张、果皮捡好;看着他小心地修剪指甲以及修完指甲后,如何用餐纸试净旋紧的门把手,然后——就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一样,她娇喘吁吁地说话了。她说唉呀真后悔我出行时怎么竟穿这么一双要命的鞋说唉呀是不是因为今天起风否则我的手臂怎么突然有些发麻说唉呀亲爱的你能不能先帮我把皮箱提下楼?
       当然。男人极富绅士风度地在她手背轻轻一吻,提上了行李,而她,在回过一个香吻,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后,迅速脱下鞋——那天,她就像一个天真而顽皮的儿童般,在那面光洁的镜子面前,插上了一支牙刷。
 


       整个晚上,谢苗都感觉自己穿行在灌木中,跃向一条又一条峡谷边缘。她感到自己下沉,坠落,然后是令人昏迷的撞击。她试图移动,但内心巨大的疼痛使她只能那样仰面躺着。她看到天空映衬着一个男人的身影,他像一块方形墙砖般晃动,并沉重地呼吸着。
       当那男人的面孔越来越近时,她感到双手在颤抖,胸膛痛苦地收缩着,她开始猛扯身边的灌木,但除了一堆粗糙的沙石,那里什么也没有。她意识到在这个世界现在要做的惟一一件事就是,在那个男人入侵之前,纵身往下跳去……
       这样的梦,在这段时间,几乎夜夜都追得她疲于奔命。每天晚上,床就像是悬浮在半空,她的脚仅在入睡前短暂地接触一下地面,接着就开始坠落。她看到地平线非常奇怪地摇摆上升,而在她的上方,那原来曾经是大地的地方,现在只剩下寥寥星辰,然后,是一支巨型牙刷静静地漂浮在远处的下方……
       太阳升起来了,温暖的阳光让她有一种被从某处挖出来的感觉——原来她仍在家里,床哪儿也没去,鞋子也忠实地呆在原地。这时,她听到,热浪和寂静之处,正有轻轻的耳语在告诉她,那个叫吕良的男人根本就不存在——她只是见过他的脚印而己。
       是窗外的喧嚣将她真正惊醒的。她努力抬起手臂,支起身体,拉开了窗帘:窗下的街道有着一辆卡车的残骸,它还在冒着烟,车下有着一具尸体,一只手臂还抱着个公文包。人们正对着那些扭曲变形,被烤焦了的钢铁和那具尸体指手划脚。她阴着脸,像个冷静的哲学家般看着这一切——自那天她果断地折断那支牙刷,并将它塞进口袋后,这世上就再也没什么好令人同情和感觉特别的了。
       那天,她下了飞机,像只小鸟一样扑进男友怀抱。他们像两块融化的糖般粘在一起——直至看到那支牙刷——那她从没在意,从没认真打量过的生活用品。她感到喉头一阵发梗,接着,心便猛烈地跳起来——比刚才在床上时更猛烈,更密集。为了使自己清醒,她扶住墙壁在那面镜子前站立了好一会。真是讽刺啊,她还没来得及掏出自己口袋里的那支牙刷,没来得及去开那个小小的玩笑,这支便命运似地抢先立在了她面前。那浅黄色的刷毛,就像一块潮湿的烂泥,一口令人作呕的浓痰一样牢牢地粘在她身上,任她怎么擦也擦不掉。
       她抬头看看镜子——此刻,镜子里的人就像是纸做的。她想只要一阵微风,就能把她给整个吹起来,撕成碎片,并像影子一样消失掉。
       毫无疑问,此刻——她站立的地方,不久前(说不定就在几小时前),也另有一双脚站过。那该是双与她同样性别,同样轻灵的人的脚。那双脚的主人必如她一样在这面镜子前长时间地打量自己,并想象,自己是这间房,这房里那男人惟一的爱。也许那女人也奇怪为什么这里会同时出现三支牙刷(谢苗突然为一向细心的吕良竟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而感到遗憾,他该将那支牙刷藏起来,那样的话,这游戏就不会终止得这么快)但她不介意——她会认为那是细心的男人为她备用,并供她挑选的,甚至,她可能还会用一种迷人的姿势,张开自己迷人的嘴巴,然后让那柔韧的粉红色毛刷亲吻自己的芳唇……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感到心跳终于恢复了正常,但头却疼了起来,简直是头痛欲裂——那邪恶的,像地狱的火一般的黄色,在她的凝视里变得越来越亮,越来越活跃,越来越旺盛,接着,它爆炸了,成了一团火。她听到自己双手关节在咔咔作响,感到自己的头皮正被什么割着,而某些(也许该称之为灵魂)东西正从那口子逸出去。这种剧烈的痛苦持续了几分钟,然后,随着一声清脆的物体折断的声响,一种奇特的就像炼金术般的热焰将那痛苦给一下雾化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地质解体般的松驰。她重新感到了自己的存在,感到肉体受到一种几乎是智慧的启迪……
       她换了个姿势——这回,她站得非常,非常的平稳。
 


       他的生活从不曾像过这样。
       他的生命从不曾出现过这种事。
       他整日在房里呆着,什么也没做,甚至,连房间也没清扫。
       这些可耻、空虚、该诅咒的日子!这些下贱、虚伪、该下地狱的女人!
       怎么可能,只一个月不到,她们就不再关心,不再需要,不再想念甚至像是不再认识他了。邓念念,那个只配跟畜生打交道的女人,她竟然愚蠢到要和那个同样愚蠢的兽医男人结婚!她轻轻松松,没有一点预兆就割断了与他的关系。她甚至没有一个得体、合理的解释(最不可原谅的是,她居然连请柬都写错:将“吕”写成了“品”)。毫无疑问,她是故意的,她早就蓄谋已久,她用这种恶毒的方式来嘲笑,侮辱他——她真他妈的该生一堆狗儿子!她甚至比任何一个寒碜,自私自利的女人更卑劣,她天使般的外表下,拥有的只是一颗魔鬼的心。而谢苗,这个他为之花钱办画展,这个他一手将她从狼狈的地底拯救到地面的女人,更是狼心狗肺地连一个招呼都不打就走了。为此他还着急地去了好几次她家,但每一次,不是吃闭门羹就是只能碰见那个离了婚的,眼袋浮肿,肌肉松垮的女人。那女人像个被人欠了几百两银子的房东一样,阴着脸跟他说:“你不要再来了,来也是白来,她走了,真的上北京去了。”
       他沮丧地站在那里,心里有种被欺骗,被背叛的感觉,而孤独的距离,也一下与他拉近并深化了很多,那是种从没有过的,蝼蚁蚀骨般的可怕感觉。我的上帝!他叫道,这两个女人让他忍受了多少难以置信让人憎恶的事啊:失眠,没用又可耻的忧伤,单位领导难以忍受的傲慢,深夜狡诈的出租司机,还有电视上那些令人反胃的广告!甚至,她们还让他的居所变得污秽、病态和凄凉……
       这些就是他——吕良这段时间的生活吗?是吗?他竟然会软弱到对自己说:只要她们回来(无论谁回来),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告诉他对她的爱,并且,这里,她想呆多久就多久,想怎么呆就怎么呆,他不再介意她头发上粘有多少根狗毛,不会介意她的颜料是否会弄脏他的手,也不会介意那些床上的斑点和地上的纸团果屑,什么他都不再介意,只要她们回来……是吗?他竟将生活过到如此地步,真成了那只无处可逃的兔子?更可怕的是,除了她们,他谁也不想再要,不想再搭理。他就像一个偏执狂般,时时刻刻想着各种“如果”,“也许”,“但愿”,而在想这些词的同时,他又会发出阴冷、凄历,虚张声势的诅咒。似乎他的生活,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值得关注,值得花精力的了。
       两个月后。
       一天,一位养有一只比格犬的心理医生跟他的一位记者朋友闲聊,医生讲起了一件事,他说,从医这么多年,他什么病人没见过?但还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碰上恋上牙刷的恋物癖,并且,一支小小的牙刷竟会关系到一个人的血压、心脏和膀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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