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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天开始凉了,天空是灰蓝色的,像块漂洗过多次的桌布。
       寒冰举起手,又放下,她面前的酒瓶已空了。整个早上,她都没怎么说话,仿佛只要一不小心,墙壁就会偷走什么。她坐在那里,又站起来走动,然后摸摸我的头发。我假装她是我的某个亲戚,例如表姐什么的。然后,为了打破这种尴尬,她开始谈论我的作品(只有她才认为那些东西是作品)。她说她一直在浪费纸张,那些乐谱早该埋进坟里或是烧掉,但我的不同,我的每个篇章,每个故事都是有意义的。她看上去精神不错——虽稍嫌苍白,但眉开眼笑。这个人,已三十二岁了,但有时看上去却像个小姑娘。
        “我帮你回了冯经理的电话。”
       她笑着说,那笑容有些不自然。
       “噢!难道你不知道我好不容易才得到这个工作吗?”
       我苦恼地叫了起来。我已经失业,确切地说是辞职了,这倒不是因为黎康那位到处宣扬我有多不要脸,品性有多放荡的母亲,而是我再也不想面对那些僵死的青筋、呕吐物、伤心的眼泪和痛楚的嚎叫了。生命,在那里有如草芥,那么的脆弱无足轻重。也许刚才还与你谈着阳光和雨露的人,几分钟后,就在厕所或是手术台上永远地睡过去了。每一次洗手,我都几乎要花费上半小时——我觉得我的双手沾满了死亡。日子过得越久,这累积起来的死亡就越多,我的心境也就越漠然。我甚至已麻木到了可以当着几具尸体的面吃快餐。

       我再次报考了美术学院,去年,我失败了。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仅仅是我把那位广州青年的塌鼻梁画得太挺太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事实上那塌鼻梁很好画,我的那点美术功底完全可以对付。过后我反省自己,我想到母亲,那个酷爱绘画的人,她的艺术观和她的人生观是一模一样的。她认为,一个人应当长得美,就算天生条件不好,也得想办法美起来。她不能容忍一个人穿着邋遢,还有那些不雅的行为。如果她遇上别人发生这样的事,只要是长得美些,她还勉强能够接受,而如果一个人不美再加上不雅,那对她来说简直就罪不可赎了。
       于秋美不美,更谈不上雅。那女人,从不知道掩饰自己的缺点。“她的那双腿,简直就是一对斑马蹄。”有一次,母亲在看到于秋美的那条黑白条纹裤后,这样挖苦地说。但于秋美对类似的嘲笑从不介意,她身上的颜色和脸上的颜色一样多姿多彩,她从不管大笑时是否会露出那几颗长歪了的智牙,她穿无袖衫,腋下的汗毛黑乎乎地暴露在所有人的眼皮下,她穿着跟已磨歪了的高跟鞋逛街,穿着拉链只能拉上一半的牛仔裤参加聚会,天热的时候,她甚至会掀起裙摆来煽凉。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夺走了阮香怡的丈夫。
       “别人才不会在意这个。”一次罗旭阳外出时,他的妻子提醒他最好将那双拖鞋换下。那时我们都不知道他口中的“别人”其实就是于秋美,就是那个可以对他一边看报纸一边抠脚丫子这种行为视而不见的俗气女人。那晚,罗旭阳是穿着拖鞋去“加班”的。

       这一次,当那位肥胖的模特站在画布面前,我没有将那双下垂的乳房拉高,也没有回避那两层厚厚的腰部脂肪。我老实地描绘着我的所见,并且,还有意对某些地方进行了一点夸张的刻画——我把她小腿上曲张的静脉画得很明显,还有巨大的臀部——若我母亲看到这样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动笔的。我画完,低着头走出考场,内心有一份隐隐的愧疚。我觉得有些对母亲不起。不过,我想这次很有可能通过,因为结束考试后,那个有着个放浪而英俊头颅的年青监考员向我透露了这一点。当然他没有直接说,而是说:很高兴能做你的色彩老师。

       我辞了职。我天真地认为通过努力可以改变一下生活。我的钱还没用完,我没想到黎康给我的那张卡里会有那么多钱:3万。我记起在读卫校时,三年一起我的生活费也不过只花了九千。当然那时的物价今非夕比,为了到时念美院能有足够的经济保障,我还是决定出去找一份高薪的短期工作。
       “我不希望你去上班,你不适合做那样的事,你知道,我完全可以供你读书的。”
       我知道寒冰很不喜欢冯经理——那个脸很宽,并且永远都呈现出一种心满意足样子的中年男人,XX矿泉水公司的老板。她总说那种男人是社会公害,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利势鬼。
       寒冰没能阻止我。尽管我对冯经理没什么好感,但也没什么恶感。何况,他可以给我所需要的钱,如果我的广告策划做得好的话。我不想做一个寄生虫,哪怕寒冰对我说她把我当妹妹。
       那段时间,由于我频频出门,寒冰有些不高兴,不过,她没多说什么。她差不多每天都呆在院子里,侍弄那些玫瑰和西红柿。她打桩,为新植的葡萄支起篱笆,她戴着草帽的头颅就像一个浮动的小岛。
       有时我也会帮帮她,但更多时候是坐在一旁画画。我喜欢边画画边听她唱歌,她的嗓音飘渺、空灵,她用舌头和微笑推出那些曲调,并使那些该埋进坟墓或烧掉的东西变成精美绝伦之物。它们能在几秒钟的时间内,就给人以光亮和美梦的幻觉。而当她出门,我就会跑进房里——整个房间,都挂满了我们的合影。她甚至把那些相片贴到天花板上。我记得当我站在那张椅子上贴相片的时候,她的神色是何等紧张。她从不相信我不会从上面掉下来。
         “别!太危险了,让我来……”
       我特别喜欢看那时候她的样子,就像个怕黑的小娃娃。我从没感到自己有那么重要过,于是,我就站得更高也更险了。

        “我帮你回了冯经理的电话。”
       撒谎。她根本就没接电话。这种事已不是一次两次了。
         “我是你的朋友吗?”
         “当然。”
        “我是你的朋友,而不是劳改犯,对吧?”
        “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呆在清静的地方来作画。”她说。她像个白痴一样一直咬着指甲。
        “至少你该告诉我有我的电话,我接不接是另一回事。”
       我感到烦躁,我有点讨厌她那种神经质,讨好的声音。我们朝夕相处了半年,一直都是那么的默契自在,可现在,我发现我所做的任何一件事似乎都必须要摊开来。这真有点令人难以忍受。后来,就像是赌气,我倒了一杯酒。真是糟糕,我没想到自己竟是这样的不胜酒力,才半杯,我就有些晕乎乎了。我踢掉鞋子,倒在床上。我感到脸在发热,还有小腹,也在发热。我摸着自己发烫的身体,突然感到,我一直睡着的这张床是这么大,这么空。
          “我怕你吃亏……”
          “见鬼!你又不是我妈!你还不如一直喝酒的好。”
       我叫了起来。我的口吻粗暴得令自己都感到吃惊,我根本是在喝斥她。我甚至叫她最好躺在酒瓶里,别多管我的闲事。我有些后悔,但酒意让我想不了那么多——我仿佛听到了树枝的哔剥声,马蹄的践踏声。我觉得正有什么在我体内刨根挖地。
        “我看书,说有一种自杀方法——在酒里放入安眠药,据说是很有效且毫无痛苦。”
       这个时候说这种话,真让我既难过又气愤。这算是什么呢?说这种话怄气的话。我是她什么人?仅仅因为一句醉话就谈到自杀。老天!自我考试回来的这段日子,除了在院子里栽花锄草她几乎什么也没干。她偷听我与别人的电话,翻我的笔记本,把每一个前来探视我的人拒之门外,而如果上班,她会每隔一个小时就打一个电话回来,“我只是想知道你睡了没有。”荒唐!简直是荒唐透顶!就是没睡又怎样?她以为我会做什么?出去跳舞还是带男人回家?是的,我每天都睡得很晚,因为我每天都在写东西,在往事的废墟上徘徊、挖掘,可我实在是厌倦了,特别是自将罗旭阳从本该的死亡线上拉回来后,我对一切都厌倦透了。甚至连憎恨也懒得。让他继续活下去吧,那个得了肺病的老男人,能活多久就多久。一切都不重要。老天!我还只有24岁,还没有老,那些人,就让他们远离我吧,是死是活,知与不知,统统都不想再管了,只要不再看见他们,不再在睡眠里接近他们,不再徒劳地爱或是恨他们。
       十几年来,我换了一个又一个住所,可无论哪里,那些房子,都离阳光如此遥远。这里算是好的。也许很好——如果她不是这样不厌其烦地问我,不挂我的电话不这样对那些人说:“哦,我妹妹,她身体不好,需要安静。”那么,我很乐意就一直这么生活下去。我们还可以再去看电影,再在深夜的大街上飙车——真正的好日子。可是为什么呢?我弄不明白。以前,我感到这一切是如此美好,但现在——我望了一眼自己,我感到这个身躯以及它的各种功能似乎已不存在了——除了吃和睡。我就像一个隐身人,不被人看见,不为人所知。现在,我几乎没有了朋友,也没有任何的情爱,我天天与这张床在一起,空荡的,冰凉的床。我感到自己就像一条被困在冰块里的鲑鱼。
        “我只是担心,你会忘了这里……”
       寒冰说。她的声音饱含歉疚,仿佛一切都是她的过错。她抹了一下脸,想拉住我的手,但由于醉得太历害,她抓了个空。我不理会,我重重关上了房门。一切都乱了套了。我不知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不知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她站在门外,不停地用手机拔着我房里的电话——我没接。尽管我很想对她说我不会忘记她,哪怕就是去念书了也不会对她置之不理。我想告诉她事情并没有那么糟,我怎么可能忘记呢?她带我去看电影,为我钉画布和买颜料,她帮我端洗脸水帮我揉太阳穴帮我买回高达数百元的音乐会门票,她鼓励我写作,将我的相片挂满整个房间,还有那棵大树……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让我心存相信,那么,无疑,这一切都是寒冰给我的。然而,继而我又想起她用那种冷漠的语气跟我的朋友说话,想起一次,仅仅因为我回家的时间晚了些,她就大醉不已,我便又反感起来。
       爱,使人孤独。
       这句话,寒冰将它印在唱片的封面。
       我坐起来,望着镜子里的那个人:穿着件旧睡衣,拱着背,坐在地上茫然而视。我的家,那十岁的童年已远在天涯,那里有开满茉莉的阳台。我的母亲坐在屋里掩卷沉思,我则笨拙地为雪龙编织着一顶冬天的小帽子。那里的河畔每个黄昏都挤满了人,那里的一切都不像这里,那个边散步边吃着零食名叫罗小小的女孩,怎么会是现在这个半死不活蜷缩在地上,只一味瞅着几盆憔悴的花的女人呢?
        “我想出一趟远门。”我打开门,这样平静地对寒冰说。
       寒冰噤声了,她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房子里乱转,一会儿看看天花板,一会儿望望地面,就像个丢失了一把蕴藏着所有珍宝的地下室的锁匙的人。

       通知书一直没来。
       我的工作也黄了,因为不接电话,或者可以这么说,因为冯经理的约会对象换成了一个清纯女大学生。
       我开始收拾行李。这次我收拾东西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久。我并不是非走不可,这里令我依恋,我怀念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我们有深情厚谊。我想我还会回来的,不是回来住,而是回来看这个真心牵挂,在意我的人——寒冰。
       收拾停当后,我走到院子里,望着天空——我对这个世界,对这个星系了解多少?我想起母亲,她用深紫、群青或是赭石色描绘夜空和岩石,那些美丽的画面,总是在我的大脑里轻轻旋转。一年四季,她都在各种各样的天文和地质书本中穿行,她谈热浪、台风、雪崩:“大自然是最挥霍无度的。”我听着这些,将那些事物想象成一辆快速运行的船,当她外出时,我便常常把凳子摆向一边并转动着,我把它们想象成航行的舵轮。
       而今,那些画面淡去了,色彩已被吞噬,星空那美丽的繁星不复显现。我孑然一身,站在沉寂的天空下,再一次跟往事干杯。
        “我要走了。”
       寒冰的手垂着,仿佛没听到我说的话。她忧郁的样子就像盆里那棵再也不会盛开的玫瑰。爱,永远芬芳令人沉醉,这他妈的全是废话,亲爱的。
        “我马上就要走了。”
       我的声音缓和了些。怜悯吧,为了这在夏日枯萎的玫瑰,怜悯她吧。这时,她才如梦初醒一般地抬起头。她想笑(看上去想笑),但最终还是没笑出来。她望向我的那种目光:极度紧张……不……应该是恐惧,近乎谦卑的令人发麻的恐惧,就像个期望得到宽恕的软弱的罪犯……那目光令我难以承受,我扭过头,留她一人阴郁的在身后缩作一团。我祈求窗前的那朵风信子能给予她怜悯。

       我去了西藏和内蒙。
       我打算就这样不停地走,直至再也走不动。我希望在路上发生些什么,比如抢劫或是肺水肿,我想让上天为我做个了结。但却什么也没发生。这让我感到沮丧,也许吧,地球是圆的,我从哪里出发,还得回到哪里去。
       那天该是9月30日,当时我正在那条古董街上瞎逛,我接到雷姨的电话,她说很快,也许不到一个月,秀水街的那些旧房子就要被拆除了,现在已拆到了小区里A座第三栋。她的房子是B座第九栋。
       “奶奶的,这些杂碎,一心只想着怎样填鼓自己的腰包。我在这里住了二十年,怎么就看不出这房子到底挡了哪个生儿子没屁眼的混蛋东西的道呢?”
      “我马上去买票。”
      “嗯,有种啊你,居然一个人跑到内蒙。不过,别以为出了一趟远门就能证明自己有什么能力,小破孩,你那点钱还不够我买一条内裤呢。”
       尽管我很讨厌雷姨说话的口吻,但我不得不承认,她比我有能力。尽管那个白脸男人已不再为她提供金济援助了。倒不是那男人无情无义,而是他的饭馆被另一个有着高耸胸脯的女人接手管了。但我还是相信雷姨的能力,她总有本事筹到钱。她是电影里乌烟瘴气的房子中口叼大烟放荡不羁的那种角色。
      “我的钱从哪里来?奶奶个小东西,告诉你吧,我弄钱的方式比起那些一餐吃掉老百姓一年生活费,上婊子还用公款充帐的人渣可不知光明多少倍了。嗯,你就好生先在外面浪着,我告诉你只是怕到时你以为我人间蒸发了……”
       这时我才想起我已有许久没见过我的母亲了。老天!我,罗小小,阮香怡的女儿,可这段时间我竟没怎么想过她。我已被生活弄得晕头转向了,我以为我能离开F城,我居然连想都没想,就几乎这样一走了之。我深深吸一口气,我仿佛看到那条河——河水还是那样粘稠,漂满浮萍,岸边的泥土也依然那么黏,散发着枯草和死鱼的味道。F城,在度过25年的光阴后,我不知这世上还有哪里能比它更妩媚,比这妩媚里能流出更多的毒。它就像一个绰约多姿的女巫,将你的一个个梦想化为乌有同时又成为你的知己。

       售票站就在街对面。在横穿那条柏油马路时(我确信当时是绿灯),我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了,下巴磕在了地上。我记得被撞时,我看到了雪龙,我确信是它——就像当年那样一跃而起。一刹那,我恨自己为什么那么不小心,由于我的过错,它将会遇上一大堆麻烦事,会被不问青红皂白的那个男人一棒殴打的。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谢天谢地,终于醒来了,知道吗,你昏迷了两个小时。”
      说话的是一位年轻护士,双颊由于紫外线的长期照射,焦红焦红。听到这话,我感到非常吃惊,我觉得我只不过是走进了一个漆黑的地方,那里,是那么的柔软而舒适,几乎令人倾心。
        “我……”
       “别动,你还虚弱,再躺一会。”
       我看了一下周围,非常吵杂,那些身着白大衣的人在担架和氧气筒间不断来回穿梭。这一切,恍然如梦。
        “你的家在哪里?”
       问我话的是一个男人,个头很高,头发很长,枯草般随意地扎在脑后。至于长得什么样,我倒是不太注意——我的注意力全被那只狗给吸引过去了。它浑身雪白,看上去是如此的强健又温顺。这时我才明白,当时我以为是雪龙的,其实不是——它比雪龙还要高大健壮一些。我听到那人唤它“巴图。”尽管被人撞了,我想我还算走运,在他乡异地遇上一个活雷锋。
       “你的家在哪里?”
       那人又问了一遍,声音很响亮。我有些惊讶于他的普通话如此标准。我闭上眼,眼帘印入一个有如钻石般孤单的人影——我的家在哪里?
        “我不知道。”
        “不知道?有你的。”
       我不说话,我盯着那只狗——雪龙趴在地上,我在给布娃娃梳头,而另一边,我的母亲正对着镜子,对眉毛做着细微的精致的修正。
        “难道你也是个孤儿不成?”
       那人大笑起来,口吻满是嘲弄。
       我舔了舔嘴唇,我感到很渴。我听到了那个“也”字。
        “我的电话,”那人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在你妈妈来接她的宝贝女儿前,你最好先留着。”
       这回我明白了,他认为我在撒谎。也许吧,从某种角充上说,我不应划进孤儿这一行列,我的父母都还活着,但是,那些房子,我认为,里面早就没有生命了。它们早在很久以前就没有了说话声、欢笑声、早就没有了梦想和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