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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秀水街,一条胡里花哨,爬满了有毒的长春藤的街道。记忆的沼泽。回想当年,当罗旭阳迎娶新妇,当十四岁的我提着那个旧皮箱踏上列车,阮香怡就被扔在这条街上那幢幽灵般的房子里。
       那幢房子——多年后,当我坐在这里,敲打出“秀水街”这几个字时,我依然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那些家具。它们就像是不同时代被不同的手拉到山上的岩石,层层叠叠堆挤在房间和过道,而我,每次站在那扇门前,都忐忑不安——我的母亲,在这座古堡般的房子里是否安然无恙?而雷姨,那个羊毛衣一直拖到屁股,双乳垂软的女人,又是否永远都那样不耐烦地挥挥手让我走开?
       我认识雷姨那么久了,却依然不了解她。这个随着年龄增加性格越发怪异的女人,她酗酒,抽烟,谙哑的声带朝四面八方喷出连男人都要脸红的粗野话。她看不惯,讨厌每一个人,她的心就像是用不锈钢拧成的,冷漠又充满怨恨。她活着的惟一目的似乎就是赌博,就是为了在赌桌上听到那吡吡啪啪的洗牌声。那幢房子,据说是她母亲省吃俭用了几十年才买下的,但只一个晚上,就被她抵出去了。她的母亲为此差点咽气,神奇的是,不几天,房子又奇迹般地被赢了回来。就这样,那房子在她手中反反复复地失又复得,她的母亲也因此生生死死了几次。后来,那位可怜的老妇人真的要死了,她将女儿叫到床头,劝她不要再赌了,结个婚吧,最好生个孩子。“女人只要有了孩子,心就定了。”
       老妇人死后,雷姨确实安分地在家呆了一段时间,但不多久,她又迷上了另一样事情——偷窃。这就是雷姨,她就是那么一个人:嗅觉灵敏、翻橱撬柜,像只一刻也不能停的跳蚤。她偷过许多东西:打火机、耳环、手表、甚至连饭馆里的汤匙也不放过。尽管那些人很憎恨她的行为,但却很少有人想过要告她——她给他们的东西远比他们所失去的价值要大得多。她的那些钱当然不是靠自己的双手挣来的,谁都知道那个开饭馆的白脸男人。那男人从一开始就爱她,尽管她从没有答应过。可他还在爱,讨了老婆生了孩子还在爱。雷姨总是一边点着手中的票子,一边对他发出嘲笑,可他受得了,她说什么他都受得了。他真贱。“她偷东西不是为作贱我们。她只是爱好。”那些丢了东西的人这样相互安慰,一边笑眯眯地接过那个雷姨手中的票子。
       不管雷姨偷了多少东西,但确实,她偷东西并不是为了钱。她从不将那些东西占为己有,她身上根本没有任何贵重东西,她从不注重仪表,那些服装店里的衣服,她报怨它们就像是为麻风病人准备的,那么死气沉沉那么入不得眼。但如果她偷了东西,将东西当掉换成钱,她又很乐意买下那些麻风病人的衣服。她大方地将它们转送给别人,特别是那些面目姣好,身材高挑性感的女人,她边望着那些女人边不断地夸赞那些衣服是如此漂亮,如此有档次,并说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一时眼花才那么乱说的。
       雪姨有许多朋友,不过,在那个白脸男人还没开饭馆时,她是孤独的。但后来就有朋友了,那些朋友,男人一般都是采松脂或是烟厂的工人,他们没活干时,就上她家吃喝玩乐,当然这吃喝玩乐的日子不会持续多久,她很快就会厌倦他们,扯着大嗓门将他们喝走。她把另一些女性朋友请到家嚅,给她们好吃的,为她们大把大把地花钱,偶尔,当她手气不好,那些女人也会接济她一下。但总的来讲,她给她们的时候要多,多很多。
       再后来,阮香怡出现了,确切地说,阮香怡瘫在那张床上了,雷姨的生活便封闭起来。她关上门,切断电话,哪儿也不去。她变得吝啬,对钱斤斤计较。那些人为此离开了她。但她不在乎,一点也不。
       她从没有温柔过。特别是在喝酒的时候,她会变得很可怕,胡言乱语,两眼充血。我一直记得罗旭阳再婚那天,雷姨的脸森冷得就像刚从冰海里跑出来的巫婆。她像个泼妇一样骂街,从早上一直骂到中午。她骂那教育局长怎么就那么不抵事,只一场高烧竟然就等不及地跑到阎王爷那里当差;骂局长的大女儿真是白活了几十年,长的一个老鼠胆,整日就会对自家男人东躲西藏什么都做不了主;骂罗旭阳怎么不得梅毒大疮,搞了一个又一个女人,将来要断子绝孙的。她甚至骂我。骂香怡哪怕就是生一条蛇、一只独眼猫也要比这个孱弱多病的小怪物强百倍。“这个小怪物,天啊,什么时候才能长得他妈的像样一点。”
       当她将这些人一一骂过后,便开始骂那个白脸贱男人。她说你不是说爱我吗?那好,你就将日子整得像样点,要不老娘跟你喝西北风啊。她骂了几天,那男人不声不响,半个月后,饭馆就开了出来。他将自己的日子整得很像样,同时也将雷姨的日子整得很像样。
       工作后,我曾将母亲接出来过。雷姨对我的做法很生气,但这事的决定权在我,我根本不相信,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谁会对一个沉睡了十年的植物人愿源源不断地付出耐心和抱以希望。但后来,我发现,也许我错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恋爱,工作,分手,失去住所,生活就像折断的琴弦,而她——我的母亲却从没改变。她完好地保持着原来的模样——她的尊贵以及她的孤独。那些人:她的父亲,她的姐姐,她的同事以及她的前夫,来来回回走马灯似地在她身边悠转,他们发出的那些腔调——看着她那种样子,没有谁不感到害怕。他们怕那种冷冰冰的呼吸,怕她有朝一日会这样不声不响地终死在那里。
       可她却没有死,十年了,这期间她的父亲去世,她的姐姐车祸断了腿,前夫也快神智不清,至于她的女儿,生活得就像个流浪汉,而她却仍像一位皇后一样安躺着。

       我在街上遛达了一阵。我几乎没有勇气推开那扇门。我第一次相信自己真是个“怪物”,相信若阮香怡哪怕就是生一条蛇、一只独眼猫也要比我能干。我再也付不起房租,付不起那没完没了的就像达那依德木桶一样的医药费了……我的母亲,哦,她在我租下的那间地下室住了整整一年,也就是说,我在那张破沙发上睡了一年。房主很好心,他没有要求我马上搬出去,他说小罗你再住一段时间吧,我帮你想想办法,总会有办法解决的。我感激地接下他递过的那袋水果,同时感激地握了握他友好的手。他确实是想出办法来了,就在一个黑乎乎的停电的晚上,他打着电筒,敲开了我的门。他说天气转凉了,这样吧,我老婆这段时间不在家,你就上去跟我住吧,你妈妈的事不用操心,这个月的医疗费就包在我身上了。我推开了他。我关上门,在门后顶上两张条凳。第二天,我被下令三天内必须搬走。
      天气真的转凉了,或说,开始变冷了。我走在街上,像个翻垃圾的穷人一样仔细地看每堵墙和每根电线杆上的房屋招租信息。我希望能找到一个便宜的好去处。我浑身冰凉冰凉的,但我不想回去,那间贮藏室,无论什么时候光线都是同一个样子:暗淡灰蒙,空气污浊。我站风里,感到困愁——那些房子的房租,都贵得让人灰心。我不得不又回到地下室。这样的日子真是折磨人。我从角落翻出那些人体画——我不知为什么会想到她,那个模特。这些画,已有好些时日了,那是在跟胡泳习画时,利用他的关系在艺术学院所上的几堂旁听课。
我抚摸着画布,抚摸着那对饱满坚实的乳房,那柔腴得如同某种水果表皮般的皮肤——它们就和这夜一样的神秘暧昧。一种令人衰竭无力的欲望突如其来,我的牙齿因为这欲望的萌生而泛出阵阵酸意。我看,抚摸,我想把这具身体带上,让它跟我到那些男人的房子里去,我想看她如何委身于他们,看他们如何噬咬、咀嚼她,就像我曾经委身于人,被人噬咬、咀嚼那样。是的,在那个徒劳的夜晚,我不止一次萌生出这样的疯狂念头:我希望那让人痛苦的性感的身体,跟我合二为一,让我携带她或是她携带我,一并淹没于那令人痛苦又难以启齿的需求中去。
       然而,当我掀起毛毯,这念头就迅速地改颜换貌了——那具身体是这么美,但却无法持久,只需一个晨昏就完全消损而去……她不像母亲——这消瘦,苍白的收拢的肉体。这肉体,薄雾般萎缩的阴唇,皮肤,温润而腐化,若有若无,却呈现出一种病态的鲜活。所有的孤独,所有深沉和疯狂的力量就从这脆弱,宛若刚破了壳的小鸟般的皮肤里散发出来。
       我为此感到害怕——第一次——害怕我的母亲。那是种已超出我的理解,我的力量的恐惧,或者,我可以试尝这样解释:可怕的不是刚才我所说的一切,而是,她那种状态。她分明在那里,作为我的母亲躺在那里,却又似乎是另一个女人。诚然,那个女人是无知的,但恰恰是这种无知无辜使得一切崩溃坍塌——就在靠近我的地方,一双半睁着的眼睛探看着某种正发生在我身上的迫切事件。我相信,那一刻,只要她的皮肤触及我,哪怕只是极轻微的一触,我就会陷入疯狂。
       我丢下画,感到自己陷入了圈套,大脑被渴求的柔弱呻吟所莹绕……所有事物都向空虚隐去,只有那具非正常的身体是强健的,它击溃了我所有的矜持,所有愚蠢的以贞节美名为由的压抑。是的,整个晚上,我都这样号叫着,如此微弱,如厚冰之下的呼救之声,整个晚上,我的手都在虚弱的奄奄一息的皮肤上游走,在情欲的海洋爬行、坠跌……
       门开着,音乐若有若无,服务员过来把桌布拉拉紧,我在灌风的座位上继续进餐。
       我吃的那道菜由胡萝卜、洋葱、西兰花外加两颗红樱桃组成,就是这几样东西,叫“花样年华”。我吃得不多,我玩味着这道菜名,想起一位同学吐露过的心中的秘密。那时我们都还只有十五六岁吧,她带着青春的好奇这样悄悄地说:当她跟男友做爱后,她的大脑便会充斥着童年时代的回忆。她说高潮也许就是对那种纯真岁月的回报。当时,我妒忌的是她那美妙的早我领略欢愉的身体,而今,我妒忌的却是她的那种怀旧情怀。
       然而我有什么好怀旧的呢?绵绵无期的等待,让我的嘴巴含着靛青色的石头,我沉默不语,幽灵般游荡在烟囱附近,像那些玩世不恭、沉闷无聊的人一样。我吸烟,大量地毫无节制地吸。说起来这真很具讽刺意味,每天,我为那些面色苍黄的烟鬼们治疗,劝他们最好离那些白色的小魔鬼远一些,一方面,我却躲在房里吞云吐雾。
       “别人的美味,我的毒药。”曾经,对于这句话,我是一无所知也不以为然的,但现在我明白了,只要你愿意,只要你肯倒过来看这个世界,别说美味有可能是毒药,就是向日葵,也是可以向着月亮生长的。

       再让我说一说香烟,这健康的敌人,这使人迷幻的猛药吧。我不能不说它,这阴郁阴险的小魔鬼在我的生命中占有太大的比例,甚至可以这么说,在往后的岁月,它几乎就是我的一种生活方式。
       我真搞不懂我是如何迷上这鬼东西的,在F城,吸烟的女人似乎只有一种——那些涂着鲜红指甲油、漂亮轻佻的在各式各样幽暗场所出现的女人。她们或站或坐,红艳艳的嘴在吞吐时发出梦呓般的声音。她们的行为就如同她们的职业一样,琐碎、肮脏、不值得发出任何哀悼。在人们眼里,一个吸烟的女人便意味着她已遭玷污和堕落。我一直记得在吸第一支烟时,自己的那种羞耻感。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我因为这种羞耻而不敢在公众场合做这样的事。我想起她们——那些没受过什么教育,没学习过什么的勉强能读会写的女人,有时人们甚至认为她们连什么叫痛苦也不知道。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烟鬼,我认为最多,我就是它一个被动的旁观者罢了。可我还是迷上了它,它就像一个残忍、乖张同时又很温柔的情人一样,我越是感到不安,它就越发地火热——那无聊又不知疲惫的烟雾,在吞吐间旋转得那么美丽。它使我恍若入眠。我感觉自己几乎是邪恶了——阳光如此灿烂,可我从不会因为错过了它而感到忏悔。
       跟胡泳分手后,我有过一段精神沮丧期,但很快,这种沮丧就被一种漠然所取代。我就像一块疲惫的亚麻布,人们爱在我身上涂什么颜色就涂什么颜色吧。无所谓。我已不想保留任何一份可称之为情感的东西。这东西是多么的令人疲惫啊,它令你总是抱着一丝希望,可希望是什么?不断上升又不断破灭的肥皂泡。
       我只知道我很孤独,只知道手中的那根白色小筒,为我的孤独做出完美的注解——燃尽自己,只留下一个残缺的烟蒂。

       “花样年华”,这道菜是黎康为我点的。一年前,这条街,这间餐馆。
       那时他刚从上海进修回来,宴请全体同事。我迟到了——不,应该说,我正躲在卫生间里吸烟。我洗干净手,嚼了一块口香糖,又往身上喷了点香水。我座位前的盘子空着。
       “来点什么?”
       “随便。”
      黎康笑了一下,然后拿起菜单。我看得出他有些心不在焉,他垂着眼睛,半歪着脑袋,琢磨的神情就好像菜单上的都是些希伯来文。
        “没有随便这道菜啊。”
       人们笑了起来。是啊,一个女人,不是你的情人也不是你的妻子,除了开开玩笑,你还能对她说些什么?
       时间在吃吃笑笑中很快便过去了。大家起身、握手、道别。外面刮起了风,我觉得有些冷,黎康说我们顺路,这样吧我就顺便送送你。
      “你住哪里?”
      “秀水街。”
      “那边的房子好像比较破旧。”
       “一个人,住哪都一样。”
       开始下雨了。路边的土壤变得松软,我想起母亲,想起她那刚洗过的头发。
       雨继续落,并渐渐变大,喧嚣的街道被空寂所取代,黑暗使许多景物变得神秘起来,我突然产生出一种想法:希望大雨会将我冲走,希望我能在灯火照不到的角落休息片刻。
       “那道菜……味道怎么样?名字倒是有点意思。”
       “我不挑食。”
      此时,我们正路过一间光线暧昧的美容院,一个年轻女子的臀部靠在柜台上,性感又艳丽。
       “你母亲的情况如何?”
       我随口说了一些。说完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所说的全是些旧事:关于火,关于水彩画以及三月三牌头油。
       “我出生时,我妈说我的体重跟一只老鼠差不多。”
       我把手伸进口袋。我的手指沿着烟盒将过往岁月全都触摸了一遍。我的手在口袋里轻轻击打,仿佛我一停止动作,那些关于灵魂的见证就会统统消失:在那片枯焦的大芭蕉叶上,罗烈焰就和一个巴掌差不多大。
       黎康一直向下看着地面。他的大衣领子高高竖着,几乎挡住了半张脸,然后,他抬起头看了看。一时里,我为自己说得太多了而感到难堪。我想起以前,自己是如何热烈地在那间办公室里表达着那不可示人的情感——情感,也许我还不如那些灯火知道得多。灯火知道如何将光芒泼到地面上,知道如何激起探索者的脚步。
       雨停了,温度却似乎更低。街上如此寂静,积水在街灯下闪闪发亮。
        “走吧。”
       他说,然后,我感到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搂住了我的肩。

       夜无比静谧。
       房中的两张床,一张空着,有着稍微的耐心的凌乱,那是那个今早刚刚搬来的女孩留下的,另一张,也空着,一叠厚厚的信纸搁置在上面。我坐在那里,却感到有什么力量将我推到那叠信纸面前……是的,我全写了,就像一只挨打的发出嚎叫的小狗。我说我希望你收下那串风铃,我报考了美术学校,如果顺利,那么很快,也许不到半年,我将会从F城消失……我说真是够呛,过去的十年光阴不会比这几个小时更难捱,我之所以有勇气告诉你一切,是因为生命中实在有太多的别离……我必须喝一杯水,一大杯冰水,因为我也不知道,这些看上去如此不正常又如此自信的字迹是否真是出自我手……我说请听清楚,这三个小时,我都是这样盯着腕间那个灰色表盘度过的……
       信写完了。我颤抖着将它塞进信封……这封信是如此令我惶恐,笔迹歪扭得就像一个在风中舞动的稻草人,就在准备封信的那一瞬,我突然产生出一种想法,像是这时才找到真正的要表达的几个词。于是,我又抓起笔,在后面加上这么几句:这只是一种离奇的幻想,就像那混合着酒精和血腥味的手术床,一个正常的男人是不该接受这种凛冽悚惧的……你是医生,是救护者,你所该感受的,应该是一个在同绝望博斗的生命,而不是一个女人……你必须保持沉默。
       我封上了信。我站在镜子面前,良久良久:占有我吧,那双眼睛说,我是如此孤独,占有我吧,那双眼睛说,为我的生命添些什么,无论什么,我都肯要。
       小巷幽深灰暗,和昨天一样。我束紧衣裳。我觉得冷。我努力集中精神,想把那封信的内容从头到尾再好好过一遍,可是,想着想着我就再也分不清那究竟是真的,还是梦了。而且我似乎不愿意再去弄清它。疲惫的黑浪在心间翻起,我怀着茫然的心情向前挪去,我想让那冷冰冰的阴影将我淹没。这时,我看见一个人——从那扇玻璃门里走出来。我心头一颤,我认出那人是黎康。他正向我所在的地方疾步走来。这该是我所期待的,然而,我却感到惊慌,我扭过头,竖起毛衣领子大步走去,但才到街角,一个身影便倏地一下窜到前面。
         “你的动作太慢了。”
       说话的人口吻很温和。我心里不由生出一种羞愧。
        “你一直在这儿?”
       他的口吻还是这么温和。
        “我准备回……秀水街。”
       说谎说得这么糟,我更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我看了。”
      他抬起头瞥了我一眼。就是这一瞥,一下就摧毁了那个正为自己写了那样一封信而黯然神伤的女人的内心。我突然感到一种几乎是不祥的欢乐,同时为自己内心那种意想不到突如其来的冲动感到震惊:原先那种懊恼不见了,它变成了一种附着神秘色彩的骄傲。一直以来,我是如此防范着这个男人:他的文明,他的井井有条,他的生活他的家……这些都是必须关在道德的笼子里的。甚至,有时为了预防万一遇见这个人,我总是穿着那身灰暗、不显眼的衣服,并戴上墨镜。但如今,一个怪异的想法把那一切放在了一边:难道一堆碎玻璃片还怕被光芒灼伤吗?
        “你必须保持沉默’,真的是这样吗?”
       他凝视着我,也许只有两秒钟,但那种怜惜、温柔而又带着一丝嘲弄的神情就像针一样扎着我的心。这男人的自以为是真让人难以忍受。走开,不要再看到这张脸,他什么都知道,你写的信就像一个幼儿园的孩子!
       我转过身,紧咬双唇,我感到自己就像个意外事故的受害者,正徒劳地想将那堆流出体外的内脏拼命塞回去。
       “我只是想不到……”
       他喃喃地说。原来他是胆怯的。他的声音有点打颤——他是有妇之夫,他必需克服这点。我放松下来。我告诉他说这是事实,但不必为此感到忧虑,这只是我的想法。他沉默了一下,他的声音不再打颤了,他说他觉得这简直就像一场梦,太不可思议了……我没再说什么,我无法再说,一辆辆车就像急流一样掠过,我的身体仿佛被一阵风托了起来。我冰冷的手指紧紧地扣压在他的手腕,我感到上衣被风撕掉了半边,整个肩膀露了出来。忽然,人们出现了,他们不断地涌到这个衣裳不整的女人身边,我不知该往哪里躲藏,眼睛该往哪里看——那些人越走越近,充满好奇和鄙薄的眼睛似乎全被那个半裸的乳房给吸引住了……其中一个女人尖声喊:“她把他给偷走了,这个娼妇,这个恬不知耻的小婊子!”我感到自己的上衣滑得越加历害,几乎连拉都拉不上去了。
        “妈妈呀——”
       没有车。四周安寂无比。只有一双搂着我的腰的温和的手。那双手,从我的身后绕过,耳畔的呼吸沉实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