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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七月的骄阳晒化了街上每一寸可能的阴凉。我坐在房中,不停地往嘴里大口倒着凉水,那感觉就仿佛是体内的血液被抽出又重新注回一般。
       我一面喝水,一面想梅泽的话。在电话里,他说他很遗憾,因为无法赶回来跟我一起过生日。“生日”,这个词就如同“漂亮”一样,是如此的陌生刺耳。我不知自己有多久没过过生日了,罗旭阳是不会记得我的生日的,他只记得罗欢欢的。那个两岁的天才儿童,继承了他父母亲所有的优点:聪明、俊美、一对长睫毛扇子似的惹人无限怜爱。就算我憎恶罗旭阳,但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他这个儿子。当他认真地盯着我,小嘴一撅,纠着我的衣襟央求去买一个汽球时,当他那柔软得有如一团布娃娃的身体伏在我的肩头时,我的内心便会涌出一种近乎惶恐的喜悦。我感到,那张小脸完美得简直是一种罪过。是的,欢欢是完美的,我的哥哥也是完美的——死亡让人完美。这种莫名的令人难以忍受的联想总让我抱着欢欢的手微微颤抖。
       但别人是不会有这种担忧的,至少罗旭阳不会。这个曾一度风度翩翩的男人,在那张特制活动床边度过了那么一段暗淡光阴后,由于这个新生事物的到来,重又焕发出光彩。诚然,我是他的女儿,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儿啊,几乎从不跟他交谈,从不对他微笑。她就像寄生在他角膜的一颗赘生物,使他每一睁开眼就感到酸涩和无能为力。也许他是爱过她的,也曾希望跟她和解,可每一次,她都避过去了,就像回避一把锋利的刀。她固执地附在那里,让他每天看到,每天因为她的存在而不得不唤起他对往事的回忆。他们是父女,可也是仇敌,她逃不过他,同样,他也逃她不过。
       是的,八年来,我就是以如此一种方式在罗旭阳面前晃荡。我不说,不笑,我要他牢牢记住——他就是那灿烂林子里的纵火者。我恨他。是他,使我背负一层又一层的毁灭;是他,让一张大网在我心里结了茧;是他,令我不敢相信忠诚和快乐。我认为,这些东西迟早会破碎,那时,一些可怕的东西就会飞进并栖息在你的窗棂。
       有如此一个女儿,罗旭阳的日子自然不会太好过。就连那个女人到他身边,连晚上那些本应只属于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美妙时光,都不好过。因为他的女儿会随时敲门,会提起嗓子提醒他明天该去缴医药费了,或是问他到哪里才能找到孔雀骨(我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过,磨碎的孔雀骨是治疗皮肤伤口的最佳药材)。这让他恼怒又无从发作。是啊,他还能怎样呢?那个不会说话不会动的女人曾是他的妻子,而站在门边的冷漠少女,是冠以他姓氏的嫡亲女儿。他不能怎样。就算他心里郁闷透了,也不能怎样。直至罗欢欢的出现。这个完美事物只需一声响亮的啼哭,就驱走了他所有的苦闷,所有的失落。他仿佛一下得到某种力量,变得大度、慷慨起来。罗欢欢喜欢红汽球,于是,他塞给我一打又一打的零钱,只要商店有卖,那么,有多少买多少;罗欢欢喜欢狗,于是,帅虎不仅每天早餐能喝上牛奶,有时还可以与小主人同睡一床;罗欢欢要姐姐抱,于是,哪怕刮风下雨电闪雷鸣,他也要将儿子一直背到医院大门口。更不用说“生日”这样伟大的时光了。迄今为止,罗欢欢已在这个世界度过了两个比年关更为热烈的生日。罗旭阳不再记得那个小土堆,不再记得十几年前那些煮给罗小小吃的红鸡蛋了。在他眼中,这世上,只有一个人的诞辰是值得用生命去牢记的。
       罗欢欢占据了他父母亲的所有注意力,也占据了那个大他九岁的哥哥的注意力。那个总是在角落舔食棒棒糖的少年,也很喜欢这个弟弟。他逗他玩,紧紧地拥抱那具小小的身体,但每一次,在离开的时候,他总是这样问我:
       “小焰姐,你说,欢欢会不会因为吃太多的蛋糕而被噎死掉?”
       他说话时的神情显得极为恳切,似乎真的担心他可爱的弟弟会被奶油噎死一般。

        “生日”,我的大脑又在这个词上转了一下。梅泽能不能回来并不是太重要,这个词对我本就很遥远,而且——重要的在这:我对孔雀骨的需要远远要大于生日礼物。县里是没有孔雀的,不仅孔雀,就连野鸡都难得再见踪迹。那些下了班就无所事事的人,总是一边擦着镫亮的猎枪,一边寻思着明天要起多早,要带着自己的狗跑到哪个僻远的山村,才能如愿以偿地猎到美味而不至又空手而归。
       我没有猎枪,也没有任何狩猎的想法。但自看到那本书后,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猎枪上。小时我是看过孔雀的,当于秋美的那双红色高跟鞋还没出现,几乎每个月,我都会在父母的带领下去城里的孔雀园。我一直记得那种骄傲的动物,记得它们神气十足展开的美丽尾屏。
       那段时间,每隔一两周,我就会进城一趟。如果说当年我喜欢孔雀是因为它们的美丽,那么如今,我却是想结果它们的生命。我凝视,观测它们,希望自己手中有一把枪,能够射杀掉一只,哪怕是最瘦小,精神最萎靡的一只。
       但我所能做的只是观看,只能凭着想象,用虚张声势的力量与之博斗。这真令人痛苦,由于长期卧床,母亲身上的那个大窟窿就像一张巨嘴,正在一点点吞噬她的身体。
       偶尔,在去城里的路上,我会接到黎康的电话。此前,他是不会打电话给我,但后来,也就是那个烧伤病人死了之后,我病倒了。事后有人告诉我,我曾在高热所带来的谵妄中一遍遍叫嚷:
        “孔雀,妈妈,孔雀。”
      这些话是否属实,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我病好后,黎康便开始给我打电话了。
       “你是不是又去那里了?别急,总会有办法的。”
       他所说的“那里”,就是动物园。

       难捱的时光一样地过着。我不知道那天自己究竟喝了多少水,只觉得胃部就像一只鼓胀的囊袋,沉重得几乎感受不到自身的重量。我一会想想梅泽,一会又望望手中的那个小纸包。纸包已被攥湿了,但我仍没有勇气打开它:当一样东西你太过渴望了,一旦突然拥有,你会变得惶惑,不知所措。
       “拿着,”那天下班后,黎康叫住我,“记得你欠我一顿饭。”
      他把纸包放到我手中,笑笑,走了。我把纸包放进口袋,也走了。
      “生日”,这个被埋葬了多年的纪念日,我就像一只繁忙的候鸟,在母亲的床榻前跳来跳去。我摊开报纸,垫上纱布,将那几根细细的孔雀骨放在上面,我找来锤子,将骨头慢慢碾成粉末。
       白日里永远呈现出一片死灰的皮肤,在涂上那些粉末时,发出荧荧光亮。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我仿佛看到,股骨下潮红的皮肤在散发着酒精味的空气里渐渐消褪,新鲜的肉芽正以缓慢的步伐朝紫红色的结痂围拢。我靠近那具身体,尽力呼吸着那种怪异的味道,在模糊中想象着自己是吸进了光明。
       在做完这些事后,我上街买来一袋又一袋水果,一包又一包零食。没人知道我这突然的慷慨是因为什么——以前,这个性格怪异的护士妹总像个守财奴,从不肯将多花一分钱,可现在……他们带着友善又不解的表情,看我分发食物,跟我说,对我笑。

      “生日”一个褪色的词,我把手放在口袋里,默默地跟相片上的那个女人讲述我的生活,讲述这么多年来,没有她的日子我是怎么过的。我说了一遍又一遍,无声的,一丝不苟的。而其它人——他们正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嘴里的食物,没人能看到我内心的那个影子,那个孤单、瘦小,永远徘徊在十字路口,朝远处极目眺望的影子。那些人,只从手中的食物中看到快乐,看到一个十九岁少女因为轻灵跳动而显出的一丝童趣。
       世事是多么的无常啊,许多时候,当你做好所有准备,想爬到那个山坡看一看前方究竟有什么,可当你费尽力气爬上去时,却发现,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
       本来,在那年,也就是梅泽即将毕业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决定:只要他回来,我们便结婚。漫长的等待已让我像一个纸糊的人,如果还不尽快确定自己的身份,那么,我想只要风轻轻一吹,我就会离地而去。我需要一个男人,需要这男人将我暧昧不明的模样从底片上显出一个清晰的影来。

       不过,在梅泽回来之前,我想再说一说一些别的事,或说,再说一说黎康。
       我从没想过要跟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可能。不说别的,光听他电话时的那种声音就够了。我从不知道一个男人会拥有如此一种温柔——不是对我,而是,对那个长相平平脾性温和的女人。他们结婚该有八九年了吧,但听上去,那交谈仍是如此亲昵,如此……令人无措。每当电话铃响,每当听到那句“黎医生,你的电话”,我就会无措。跟随无措而来的还有一种莫名的恐慌:我既想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又害怕那份温柔。
       诚然,梅泽是温柔的,他的温柔谨慎、专注,带着艺术的羞怯,而黎康的温柔,听起来就像……一种思考。它会令你的思绪延伸出太多东西,会让你对这个神色淡然,却又总喜欢用一种玩世不恭的语气开些稀奇古怪玩笑的男人感到困惑。你无从知道,一个人怎么可能一面这么漫不经心,一面又能准确无误地解剖、挑出那些坏死的病灶?怎么可能一方面对病人出言不逊,一方面又以不可思议的责任为他们彻夜不眠?还有那个女人,无论怎样都不能用“漂亮”来形容的女人,又如何会令他的目光掠过无数张艳如春花的脸而只停留在那张布满雀斑的面庞——我从没看过这样一张脸,可以笑得如此动人。
       我又开始了画画。我不知有多久没画画了,过度的忙碌,已让那些堆在墙角的画纸落满尘埃。我想画画吧,用不了多久,梅泽就会回来,而我,也将拥有另一个身份。我不知这个身份会给我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也许什么改变也没有。但至少,它是一种尝试,一束微弱的灯火,就像曾经,我将手一遍遍伸进那个生锈的储钱筒,虽然我的手被划伤,但终于,我摸出一枚硬币。
       说到画画,便又不可避免地牵扯到另一些事,另一些人。唉唉,我都不知该从哪儿说起了。这些事情,一桩又一桩,长青藤般的零乱无绪,我一生都在努力地拼凑它们,并试图理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只知道我一直都在这么做:日子一天天前进,而我,一天天回头。
       庞洪俊——这个名字其实只是下面所发生的故事的一个背景。这个肤色白净,头油抹得就连蚂蚁都需要持拐杖才能行走的药剂师,自某日被月饼噎了一下后,就仿佛一根固执的蔓藤,牢牢地依附在了外科。
       那天该是中秋吧,为了答谢那个长达七小时的手术,那位手臂短得仿佛直接长在肩上的印刷厂厂长送来了几盒月饼和一叠挂历。这时,庞洪俊来了。他灵敏的鼻子总能嗅到哪里有什么好吃的然后不请自来。除了传染科。他挑了一个又大又圆的双黄月饼,一面东张西望一面发出含混不清的感叹:
      “如果我有女儿,打死我也不会让她做护士,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喏,你看,你看看,一个个熬夜熬得就跟苦瓜条似的。”
      庞洪俊的话通常没什么人答理,光我们科室,体重超过130,身高和身长几乎对等的护士就不下三个,更何况,所有人都知道,庞洪俊的话其实是说给那个看上去确实很像苦瓜条的护士长听的。一年前,也就是我刚分配到这里时,护士长和庞洪俊刚刚结束了一段苦涩如苦瓜的“恋情”。也许用恋情这两个字并不太适合,因为据庞洪俊自己说并没有追求过她,倒是她在医院的后门,拦截过几次庞洪俊。
护士长已36岁了,还没有成家。她固执地将这种不幸归绺于庞洪俊,因为是他先送了一条丝巾给她,她认为这就是爱的信号——她不看也根本不知道医院里还有其它几个女人佩带的丝巾也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坠入爱河的护士长变得爱打扮了,她天天带着那条丝巾,并对人说:
       “庞医师送的,你看看这颜色,这款式,跟我多么相配。”
       至于庞洪俊后来还跟护士长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人们知道的就是某天再也无法从护士长那里看到那条绿丝巾——它到了老杨头手里。老杨头是太平间管理员,除了扛尸体,他还有掏垃圾的爱好。但后来,有人又发现丝巾并不在老杨头手里,而是,到了张满秀的脖子上。张满秀寡居多年——这里说的寡居,仅仅指的是她的丈夫死了。老杨头就是因为扛张满秀丈夫的尸体而结识她的。
       那次,出乎意料的没听到护士长反驳。她在翻那本挂历,翻着翻着,突然“扑哧”一声笑开了:
        “任皮毛擦得再亮,猫永远都是猫,却以为自己是狮子有多么了不起呢。”
       这突如其来的笑引得大家不由朝那本挂历看去:一只瘦猫蹲在一面哈哈镜跟前,得意又满意地看着里面的形象——一只高大威猛的狮子。大家看看画,又看看正对着镜子梳头的庞洪俊,都禁不住哈哈地笑起来。
       我不知黎康有没有看到我笑,庞洪俊却是注意到了。他看着我,用一种就像见到一个外星人一样的目光:
       “操!”
       这是他好不容易将那口噎在喉头的月饼咽下后,说出的惟一一个字。
       过后的日子,庞洪俊那颗光亮的头,就像墙上的钟摆,每天都在外科来回晃荡,而且,逗留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他似乎收敛了许多,不再说“苦瓜条”那样讥讽的话,而是说:
        “其实做护士也挺好的,不说别的,光是‘白衣天使’这几个字就足以让人神往了。唉唉,可惜我没有女儿,真是可惜……”
       他说这些话时,身体离护士长很近,眼睛却瞟向那个叫罗烈焰的人。

       我在画画。一幅又一幅。如果说,曾经的长跑是为了让自己不要成为一个软弱的人,那么,现在的画画则是为了感受麻木。我画雏菊,画茉莉,画病床与病床之间的绷带和透明的生理盐水瓶。这些东西,就像被时间丢弃的残渣,尽管毫无新意,我还是机械地、千篇一律地画。漫长的岁月已使我对往事的记忆越来越模糊,甚至是有些厌倦了,然而,每每这种绪念一起,我又会从中惊醒:身为阮香怡的女儿,你怎能遗忘过去?遗忘就是——背叛——多么可怕又专横的词,就是它,让那么多东西掉下深渊,却又让那些东西的气味留在你的口袋。你呼吸着,徒劳地在衣袋里翻寻着,却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留不住。
        “小罗!早知道你喜欢画画就不必拐那么多弯了。”
       那天阳光很好,药剂师的声音听上去也非常愉快。
        “拐弯?”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
       “是啊,何瘦鹤那几下顶个屁啊。我有个哥们,文化馆的,他的画跟他的人一样帅,去年刚拿了全国美展的一个奖呢,而且,(他又愉快地笑了一下)他教的几个学生都考上美术学院。”
       这下我明白了。庞洪俊认为我的几位老师,无论是刘志高明还是现在的何瘦鹤等等一系列老师,我跟他们走的都是冤枉路。
       这时,就像芝麻开门一般,一个身材高大,围着条灰绿色围巾的男人出现在眼前。
       “操!白天莫讲人,晚上别说鬼,实在是太巧了。来,我介绍一下,这就是我的哥们,胡泳。这位,冷美人小罗。”
       那男人却仿佛没听到这些话,他苦恼地站在那里,紧紧捏着流血不止的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