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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四季不朽地交换推移。
我坐在操场,听着其它孩子那些让人头皮发麻的笑声。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发出那种欢笑,那种尖叫了。我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回忆上。我想皎洁的月夜,当晚风吹拂,母亲是怎样捧回满满的鲜花——我们从不用香水,我们的衣服从来只有花香,茉莉花香;我想明弱不定的光线下,纸上那些潮润的水痕,它们有时是一艘船,有时是一堆瓶子,也有时,是我——罗小小;我想夏夜的萤火虫,想一人分食一半的橘子,想散发着发油味道的枕头……我是多么迫切地希望这些情景重现,我发誓,如果这样的话,我再也不淘气,再也不留那种当初认为漂亮现在却难看之极的长指甲……
在将这些都想了一遍后,我便开始想那辆桑塔那。车早已不在了,自母亲疯狂地转动方向盘那晚,它就像那双曾敲击在校园的水泥地后又敲击向另一座校园另一片水泥地的粉红色高跟鞋,已在F县消失得一干二净。
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几乎每天,我都会到碧水湖。我换了一双又一双鞋,观测那些驶进驶出的车。我希望天下雨,希望路滑一些,再滑一些——我想确定,一切真如那些人所说,母亲并不是要丢下我不管,而是因为路滑,她的车才会失控才会撞飞出去。可一切无济于事。无论雨再大,路再滑,那些车从来都开得那么平稳。没人知道这有多令我绝望。我的脑子永远都保持着那阵玻璃的碎裂声,而被震得失去知觉。碎玻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叫我不要离开的妈妈竟然不管不顾地离开了我……我无法再想下去了,我咬紧牙关,直至下颌发酸,直至嘴唇鼓出血泡。

三年的光阴从地下流淌了过去。这其间,罗旭阳迎来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位新娘。这位新娘不是于秋美,也不是张美丽或陈秀兰。在搬进那套房子之前,我从没有见过她。她很年轻,额头像丝一样光洁,如果我再大几岁的话,也许可以叫她“姐姐”。她似乎挺爱罗旭阳,也许也有点爱我。我不知道。自母亲躺到那张铁床之后,我就再也不关心我是否爱其它人或其它人又是否爱我。我的大脑已被回忆装满了,已被恐惧装满了,除了祈祷母亲能够回来,我再也没有了其它想法。

“烈焰,雪龙被送走了。”
这是在回到那间被时间遗弃了的旧房子时,岑叔吐出的一句忧伤的话。那时我已完全接受了自己的名字:罗烈焰。小小只属于过去。我头一扭,张张嘴又闭起。
那是我第一次进岑叔家。我曾经过过他家无数次,曾从他手心拿过无数的高梁软糖,但从没迈进过那道门槛,而覃妈——那个慈眉善目的哑巴,是进去过的,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进去,然后从中将一个粉绿的塑料盆端出来。盆子里装着这样那样的布片,这样那样的瓶子。这些布片和瓶子有些会被扔掉,有些则像规整的士兵,会以一种尊严的姿势重新回到那扇门里。我当然有过到岑叔家看一看的念头,但每次,都被那块厚厚的帘布挡了回来——我害怕。我固执地认为,在那深不可测的黑暗后面,一定会有些什么令人发毛的事物,而我,那个只懂扯狗尾草和吹肥皂泡泡的我是不需要恶梦的。
据刘满说,我奔向医院的那晚,雪龙整夜都在嚎叫,那令人牙痒的声音让人恨不得一刀宰了它。刘满说出最后一句话时,我朝他吐了一口口水。
雪龙叫了一晚后便不再叫了。有人将它从院子里牵了出来。这人便是岑叔。我得承认,在那段以恐惧、眼泪和血污为里程碑的日子里,我没想过雪龙。我一直在纱布和酒精之间穿梭,一直在那些湿漉漉的布片和便器之间穿梭。
“小小,你看,这只刚刚破壳的小鸡,多让人同情,因为脆弱。这是对生命的第一次失望。”
噢,妈妈!我从口袋小心翼翼地将那只死小鸡掏出来。外面,瓢泼大雨正袭击着地面。

岑叔的家出人意料的整洁,光线也远没有我想象中那样阴暗。喷漆的粗藤篮,缝皮的沙发扶手,结实澄亮的青铜镜,灰色亚麻桌布上摆着有小鸟和草叶装饰的瓷杯,还有那把靠在墙角的水烟筒,摸起来就像一把优质猎枪,墙壁很空,除了一幅黑白相片再没有别的装饰物。
我知道相片中的那个女人是岑叔的母亲。那女人,她死的时候和她生前一样,都是悄然无声。据说当时岑叔在上海学习建筑,回来参加母亲的葬礼时连泪都没有掉一滴。他请人用上好红木做了一具棺材,请风水先生相了一块宝地,葬礼后第二天他便走了。他在上海呆了许多年,后来有一天,他在F县重新出现。但在人们眼里,他不再是那个衣着考究,自命不凡的年轻人了。他沉默少言,他现在的身份是车站一名再普通不过的调度员。他的神情总是很忧伤,谁也不知道他在外面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反正就像是屈服了,内心被什么东西给击破了。
岑叔终身未婚。至少在F县的所有时间,没人知道他有任何女人。他远离众人,他的忧伤就像一束微纤维,一堆肉眼难以查觉的细胞,源源不绝地在他体内流淌。我曾见过许多忧伤的人,地洞口、桥墩下、病房里,那些忧伤可以在一瞬间让你的心颤栗不已,而岑叔的忧伤,缓慢、温和、有如平稳流动的银汞。这种忧伤绝不会尖锐地强加于你,但只要你走近,只要你吸入那里的空气,便会情不自禁地落入其中。

那时雪龙已三岁了,也就是说,我十四岁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长到十四岁的。我以为从十一岁起我就停止了生长。过后的岁月,我的记忆里只保留下几样东西:药剂、酒精、尿片和生理盐水瓶。每个晚上,每一个应该去儿童乐园和电影院的日子,我都只在这些事物面前悠转。如果说我的生活中还剩有什么,那就是绘画——惟一不被那场大火掠走的秘密花园。我装上水,戴好袖套,用各种粗细不等的毛笔将颜料甩到纸上。
罗旭阳是不会关心我的画的,他只会漫无目的地满足我。他问我想弹琴吗?想去钓鱼吗?想跟他下乡或是想买那双粉红色皮凉鞋吗……我相信他会做到这一切,就像他从不看我的画却不断给我买回一叠叠画纸一样。他询问我,希望通过种种方式取悦于我,可是,他的任何言语、任何关爱都已无济于事了——所有曾让我激动不已的生活方式都已被摒弃和远离。然而,这些似乎都不是问题,摆在我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让母亲回来?而我不能略去一天、一小时甚至一秒。

岑叔全神贯注地看着我。他看我如何铺开宣纸,如何将颜料挤进调色盘又如何画下第一瓣花瓣,而当我画完,他忧伤的脸就会洋溢出一种神秘的自豪,仿佛那幅画是他完成的一般。
我十四岁。一个初三的小女生。在画那幅画之前,我从没把这个数字跟自己联系起来。没有了绘画我会长大,但没有了母亲,我就是野地里的蒲公英,只会在风中漫无目的地飘游。
那是一个雨天,岑叔刚刚为我翻开那本崭新的还散发着油墨芳香的花卉书籍,可我却突然觉得厌烦。我觉得雨下得太久了,空气中到处充斥着各种食物发酵的味道和稠厚的花粉味道。这味道令我不适。我想这雨再不停的话,岑叔的房子就会被淋霉而需重新翻修了。
我感到有点冷,感到雨水正顺着白墙渗到我身上——是的,双腿间那股细微的注流只能是雨水而不可能是别的。我还是一个小姑娘,我身上不可能出现那种大人的味道。我相信小孩子和大人的味道是不同的。大人的味道黏稠、浓重,就像各种花粉调制出来的怪浆液。罗旭阳、于秋美、雷姨、钟恩光和覃妈身上都有那种味道。岑叔要好些,我想这可能是他长年独居的原因。大人们只要混居在一起,就会有那样的味道。
但那天,千真万确,我从自己身上闻到了那种味道。尽管它很轻,很淡,稍纵即逝。我放下笔,疑惑地望了一眼墙角的镜子——太不可思议了!我的裙子不知什么时候起竟变得那样窄小,一双胳膊不再是细绳状的,而是像春天的第一季青禾,匀称、修长,且闪发出一种陌生的蜜糖样色泽。我摸了一下自己的手,又侧身偷偷碰了碰胸膛——那种柔软简直让人吃惊!我想我是不是开始发胖了,还有腿——当我望向那双和胳膊一样莫明其妙饱满起来的腿时,我发出了一声轻呼。
时间就像一把利剪,一下便将我的童年剪断了,只几分钟,我就从十一岁跳到了十四岁。
“这种事……你从来没处理过吗?”
岑叔站在我身边,忧伤的眼睛露出一丝惊讶。
我木然地站着,尽管惊慌,心里却是清楚得很——我的初潮来临了。我清楚,可却不知该怎么办。我想起了学校厕所里那些令人脸红的纸巾,想起女生宿舍那晾在阳台上的被其它物品遮挡得几乎看不见的红带子。我试着将这些东西理性地输入大脑:老师教过的,在生理卫生课上教过的。但所有的想法和声音都如此虚弱,我只感到房子漏得历害,身上全都是均密的水痕——我突然吃惊地发现,我几乎和岑叔一般高了。
我不知是不是这世上所有的手都蕴藏着一个秘密。在那段空白地带,岑叔在房里进进出出,最后一次出来时,他拿着一块柔软的棉布——棉布之间垫了些更为柔软的药棉。
岑叔的手很干燥,很暖,棉布在当中散发出树脂的清香。

五月的和风吹拂着大地,太阳笼罩在薄薄的烟尘中,颜色不像往日那样鲜艳,而是淡红色的,让人感到有些陌生。一只暗色的大蛾子低低地飞来飞去,仿佛它也感到孤独而希望靠近人间灯火。
我站在河边,长时间看着河中间的那片三角地带。我记得小时候,我在这里是怎样不知疲倦地一遍遍学习潜水,直到精疲力竭。那时候我的身体平坦、单薄,就像一块有着天然漂划才能的鸭蹼。我能够像一株安静的水草,静静伏在河底看各种小鱼从我的腋下、指缝游过,能够在三十秒内潜出二十米远,然后捧着卵石突然在水面打出几个漂亮的水花,而坐地三角地带的那个女人,总是为被突然溅湿的裙襟发出愠怒的微笑……这样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那女人现在躺在床上,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
“来啊——”
一个清脆的声音将我的思绪一把扯回来。我望着她,梅砚——我的同桌——那刚游完泳的湿漉漉紧绷绷的胸膛。我善意地垂下了目光。
小时候我是没什么朋友的,梅砚算是一个。雪龙被牵走那天,她就用这湿漉漉紧绷绷的胸膛顶了岑叔的脊背一下。
“那男人蛮有风度的,就是老了些。”
我没注意过岑叔的年龄,我只注意过他的手:干燥、温暖、有着令人舒适的力度。那双手抚摸过我的肩,我青禾的双臂。事实上,自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成长后,我也曾有过那样的念头——像梅砚那种举动。这念头没什么意义,只是一个新生事物一种本能的冒险冲动而已。
岑叔的房子并不需要翻修,一点都不需要。
“我总觉得雪龙跟别的狗有点不同。”
“怎么不同?”
“我也说不上来,一种感觉吧。”
我想起上次到岑叔家,见到雪龙,我几乎认不出它了:它的毛浓密、厚实,有着优等蚕丝的质感,它体型高贵、矫健,动作敏如猎豹,它颈部肌肉强悍,粗壮的四肢就像带钉的防滑鞋——这只只需轻松一跳就能跃过一堵1.5米的墙,只需轻轻一扑便使我踉跄不已的动物,就是那只瑟瑟发抖,睁着双胆怯而警惕眼睛的小东西吗?就是那安静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从我手心舔食汤汁和饭粒的小东西吗?我抚摸着那光亮的皮毛,抚摸它关节上的厚茧以及挂在腹毛上的草叶芒刺,心中生出一种微微的茫然。那是种略带感动的茫然,仿佛所触物是一个安全的庇所,在那里,我可以毫不费力就找到那座童年之宫并从中巩固细节。我好像又听到“小小——回家了”这样飘在风中的呼唤,而当我极不情愿地离开草坪,我会看到,门前那双就像晃荡的风铃一样明晰动人的眼睛……一切明亮的记忆都储存在那略带腥意的皮毛里了,我闭上眼尽力在上面嗅着,以尽可能地远离那张冰冷的铁架床。
其实我是非常不情愿雪龙被送到乡下的,可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来了。我不清楚当狗看到人在屠杀自己同类、品尝自己同类的肉时是什么感觉,但我清楚多数人对此是没什么感觉的。我出生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年代,于是,那些手持棍棒的人在打狗时就引发出了一种刃敌般的亢奋。无数的狗在乱棒下悲惨地哀号,悲惨的死去,而那些人,眼睛比任何时候都亮,心情比任何时候都自豪。
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岑叔说,在乡下,雪龙相对会安全一些,尽管它瘦了,尽管它像一条野狗,只能在垃圾堆、餐桌下捡些残羹剩饭,可它活着——“不要指望生活什么,只要活着……”
岑叔的手轻轻地抚挲着沙发扶手。一个正在成长的未来的女人的脊背。
我甩甩头,深呼吸一口,头一低,潜进水里。
“阿飞昨晚约我看电影去了。”
“什么?”
我窜出水面,用力掏着耳朵——我感到惊讶不已。梅砚跟谁看电影我都不奇怪,但跟阿飞……我当然知道阿飞,我想只要是在镇中读书的人,没有人不知道他的。那个不断逃课不断跟人打架的人;那个在校园里大声谈论黄色电影,谈论女生身材的人;那个让老师气愤令同学害怕,永远都穿着一双丁字拖出入校园的人。我实在很难将身为学习委员的梅砚跟他联系起来。说实话,我从来都没断过让阿飞滚蛋的念头,从他将毛毛虫塞进我书包那天起,从他用打火机烧我的头发并将墨水涂在我的白衬衣上那天起,让这个人永远地从我视野里消失就成了我的心愿。可他是县长的亲戚,警告和处分毫无作用。
“让他自生自灭吧。”
当那位气得眼圈发红的年轻女教师说出这句话时,我想到了雪龙。我想如果它在,阿飞绝等不到自生自灭那天,我的狗会提前灭了他。
“只是一场电影……他并没有对我怎样。”
我的惊讶令梅砚有点忐忑,她当然清楚我讨厌阿飞,她自己也说讨厌他。
“他并没有对我怎样”,怎样是什么样呢?我很清楚。每天下自习,我都会在草地里,桥墩下或是百货公司的仓库旁,看到那些陷在阴影里的男男女女:嘴巴对着嘴巴,手像寻找什么似地在对方的衣服里不断游走。我从没有刻意去看那些场景,尽管他们有时会令我想起岑叔,想起梅砚那对湿漉漉的乳房。是的,我成长了,我已经像那些来自农村的女生一样戴起了乳罩,已能自然娴熟地在某些日子换下一叠又一叠卫生纸,甚至,我还模糊地知道了男人和女人躺在一起时的某些除却睡觉之外的含义。

不管阿飞是如何对我进行挑衅,我从不还手,从不正眼看他一下。那种从不知痛苦是什么滋味的人,那种家庭条件太好,十四五岁还被母亲搂在怀里亲吻的人,跟我的世界是毫无关系的。我相信他也有理由讨厌我——如果你抽打的是一块石头,那么我相信,你终将为无法让它发出哀哀乞求而憎恨,而希望手中握的不是鞭子而是火药。可惜阿飞没有火药,而我,也许比石头更顽固。
后来,阿飞不再找我的麻烦了,也不找其它女生的麻烦——他只找我的同桌:梅砚。他取笑梅砚,用碎石子弹她,他撕毁她的练习薄,在她的凳子上涂满胶水,甚至有一次,他当着全班人的面摸了她的脸。刚开始,梅砚还哭哭啼啼,但后来,特别是自脸蛋被摸过后她便不哭了。她紧咬双唇,脸涨得通红通红的,看上去像是在拼命控制自己。
“你要小心,他天天都在想对付你的新法子。”梅砚说。
不过,梅砚的担忧似乎有些杞人忧天,不知从何时起,阿飞开始变得收敛。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不再穿那种花里胡哨的衣服,不再说黄色笑话,甚至,不再逃课。他时常伏在课桌上,不断地写些什么,后来有同学发出不可思议的感叹:
“天啊,阿飞该不是脑子进水了吧,居然练起字来!”
石头是不会关心那些字的,石头只关心无边无际的暮色,关心暮色下那具更为冰凉也更为顽固的躯体。母亲有多久没跟我说话了?一年?两年?一个世纪?虽然我也一样的沉默不语,但她的缄默却剥夺了我永生的宁静。我的喉咙,我的大脑和四肢无时不刻不在咆哮。我想喊,想不顾一切地撒腿狂奔。再没有比漫漫无期的等待更具摧毁力的了,它就像一场永生的流放,你只能顺着无边的沙漠行走,但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水源,你一无所知。三个三百六十五,母亲已用掉了至少八卡车的尿片了……

我记得那天天空是橘红色的,梅砚就站在那片橘红色的云朵下,神秘的朝我招招手。她招手的动作有点卡通,有点虚幻。
“他让我交给你的。”
信封很整洁,“罗烈焰同学亲启”这几个字也很整洁。信很短,只有两行字;“尊敬的罗烈焰同学,也许,我可以变得好一些……你愿意帮帮我吗?”
“他说什么?”
“说要放狗来咬我。”
“天啊!真的?”
“真的。”
当然不是真的。包括夹在信封里的那张电影票,也不是真的。

阿飞拦住我的那个晚上没有月亮,连星星也没有一颗。那天我正骑着自行车回去,脑子里想着明天是不是该告诉父亲——中考已过了,而我报的三个志愿都是卫校。卫校。卫校。我无法答应父亲再上三年的高中。我再也不能等了,再不能了——除非母亲醒来,除非,他死去。
没人知道我期盼父亲死去的念头有多强烈,我知道这很可怕,会让胆小的人吓出鼻血,但真的,我希望他死去。虽然所有人都对我说那不过是一桩意外,说如果阮香怡不那么冲动,不那么疯狂,那么,事情便不会弄成这样。哦,也许吧,我相信说这些话的人是出于好心,因为他们不曾在烟雾弥漫的毒气中呼吸,不知道呻吟、眼泪、狂笑和呢喃足可以使一个人精神失常。不!这不是意外,那双颤抖的握着方向盘的手上面还另有着一双手,那是谎言之手,背叛之手,它在月色明媚的夜晚分别游经过两个女人的大腿,然后轻轻地搭在方向盘上。
“为什么不回信?”
阿飞抓着车头,我下了车。
“是不是梅菜没给信你?”
“给了。”
“那为什么不回信?”
那双手放下了,它们插进裤子口袋。我打量着阿飞,在此之前,这个人给我的印象除了那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就是花衬衫和丁字拖。但那天我打量得很仔细,因为他把我从车上拦下,因为他在说出那个跟他看了无数场电影的“梅菜”时竟用这样一种不敬的口吻,因为他问我——为什么不回信。为什么不回信?妈妈,我每天都给你写信,写了整整三年,可为什么不给我回信?
我抿了抿嘴。
“你报了什么学校?”
“卫校。”
“哈,就是那天天给人端屎倒尿的白衣天使?伟大啊!”
我扭过头。我决定再也不多看面前的这个人一眼。但我的车头一动不动——阿飞又抓住了前杠。他不仅抓住前杠,还抓住了我的手。
“我……我喜欢你。”
喜欢我?简直是天方夜谭!大概是喜欢把虫子放到我书包,喜欢烧我的头发或是弄脏我的白衬衣吧。
“你乱说。”
“我没乱说。”
“你就是乱说。”
“我没乱说。”
阿飞一直盯着我,他看上去很是紧张。
我也有些紧张。我从没碰过这种事——离一个男生这么近。我回头向后看去,我希望千万不要被其它人看到,特别是不要让梅砚看到。
“反正你就是乱说。”
我除了继续没头没脑的将这句话又丢出来,便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阿飞的手仍搭在我的手上,他的手一直在抖,我的也抖。
“我——讨——厌——你。你这个流氓!”
天晓得我的勇气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句话根本没经过大脑,我只是害怕,我惊恐地发现我竟然并不讨厌那种感觉——一个男生的手以及他手心里的汗。
听到这话,阿飞噤声了,他的手松开,无力地摊在身体两侧。它们抖动得比刚才还要历害。
阿飞走了。他沮丧的身影被昏暗的街灯拉得细细长长。
我也走了,我边走边回头——我的身影也被拉得细细长长。像条虚弱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