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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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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竖起耳朵,倾听可能创造灵魂的痛苦,在死亡的横梁下。——弥尔顿《柯马斯》

       今夜,我将叙述南方以及南方的混乱。
       院子里高大的皂角树剧烈地摇晃,悬浮的云朵被闪电击得通体透明,不时的,各种古怪的光点从窗前掠过,空气中不定期地充溢着阵阵枯树烧焦的味道和生皮革味道,广播、汽笛、咳嗽、尖叫、血红的双眼和被捂得严严实实的口鼻……我轻轻拉扯手中的床单并将之覆盖到那张脸上,我知道,此刻,这场持续了两天一夜的大火达到了最高点。
       风继续吹。扬起的尘土在遍布疮痍的大地层出不穷地翻滚出种种精致的花样,山火释放出的浓烟一直影响到两百公里外的邕州,大片大片的绿色正被焚烧成农田,斑点猫头鹰失去了最后的栖所,惊魂未定的人们聚集在广场,呆呆看着自己昨日还幸福如春的房屋被那只火之巨手掀到云端,看着那个幸免于难的绿色圆圈——一口深达八米的井,但没人知道这水还能用多久。
F城,一个被投了毒的地方。
 

1


       在我的一生中,F城一共经历过三次这样的燃烧。当然,那时它还不叫F城,而叫F县——一个比其它县更大也更混乱一些的县。F县是湿润的,这个与北部湾相毗邻的地方,无论是植物、动物、建筑、甚至包括老年人那布满锯形皱褶的嘴唇,都是湿漉漉的。在这里,你一出生所应当拥有的知识就是斜风、细雨、火一般滚烫的骄阳,以及,那像间歇性精神病般令人猝不及防的飓风“尤特”,而火,那种倾刻便被湿气灭掉的东西,在我们看来,就像尘埃一样的渺小和自不量力。
       没人知道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在高达38度的气温下昏昏欲睡的人们,耳膜所能捕捉到的只有在墙角徒劳无益转着的风扇声,只有从满是锈迹的龙头时不时落下的滴水声。
        “火——”
      随着一声尖锐的叫喊,一个臃肿的身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迅捷从地上一跃而起,她头发凌乱,衣裳不整,抖动不已的嘴不断发出神经质的低唤:“火。”
       女人的声音很细,跟外面那些高亢的尖叫相比就像一根虚弱的线。她一边低声呼唤,一边像个癫痫病人般不停摇晃双臂——怀中那颗小小的头颅早已抬不起来了。
       滴汗。滴汗。温度达到了人类皮肤所能忍受的最大极限,富含油脂的灌木丛鬼眼一般“呼”地一下腾起白光,饥饿的野狗和下水道里的老鼠纷纷窜上大街——大围山的熊熊烈焰已烤干了F县的每一滴水分。
       火!
       1975年的盛夏,失魂落魄的人们终于停下脚步——在那片浓烟滚滚的芭蕉林里,一个女人的身体正像蛇一样可怕地扭动,她挣扎着在那片枯焦的大芭蕉叶上产下一个婴儿。婴儿有一双母亲那样的大眼睛,像所有族人一样凸起的颧骨,湿漉漉的头发闪着火焰般刺目的光芒……
       “罗小小”。当我在白纸上一笔一划写下这三个字时,我扭头望了一眼晃荡不安的门帘。
       是的,我的名字应该叫罗小小而不是罗烈焰,尽管我出生在那个火光冲天的季节,尽管这世上,所有人都这么称呼我:烈焰。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我应该叫罗小小——这母亲给我的,独一无二的只为了一个人的呼唤而存在的名字。
       岁月如梭,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除了门前那一丛芳香四溢的茉莉,除了茉莉花下那个隆起却又在某日被夷为平地的小土堆,关于那场灾难,关于死于那场灾难的罗家长子,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介意这种空白——它们离我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重要的在这——我的生命自十一岁起便嘎然而止。过后的岁月,我的生活便只关乎一个人,除了她,其它的任何存在,任何生活方式都被摒弃和拒绝了。
       没有风。树梢纹丝不动。我回过头,凝视着那三个工工整整的楷体——门帘的飘荡完全是一种错觉。可它曾经是漂荡过的,就像母亲滴着水珠的长发,就像于秋美薄如蝉翼的裙褶。
       那时我还只有十岁,每天都在为“罗烈焰”这几个字的繁琐笔划烦恼不已。
        “噢,我的小美人,眉头皱得那么紧,是不是又被哪个小哥哥惹恼了呀?”
       当于秋美柔媚的声线在耳畔响起时,我的脸突然一下热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脸热,也许是“罗烈焰”这几个字写得不够好,也可能,面前的那双腿太长,在裙子外面露得太多。
       我当然认识于秋美,这个身体就像一枚被晒得发酵的果实一样的小个子女人,总是以一种马鹿般轻盈的姿势跨进我的家门。我得说,在刚认识于秋美时,无论是她说话的腔调,还是那双肉乎乎软绵绵的涂着深红指甲油的手,都让我感觉新奇,而当她弯下腰,透过那个圆形棉绸领口,我可以闻到一阵花露水香味。那味道曾一度使我迷惑——它很好闻,但为什么母亲却说那是“毒药”?母亲是这么说的:
       “他人的美味,我的毒药。”
       我并不太清楚母亲话里的“他人”指的是谁,我只清楚一点,那就是母亲不喜欢花露水香味,一点都不喜欢。

       自有记忆的那天起,我便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世上再没有比我更幸运的孩子了。我的父亲,那个名叫罗旭阳的男人,无论举止、学识,还是鼻梁上那幅精致的金边眼镜,都是让人不得不另眼相看的。不过,在没成为阮香怡的丈夫之前,他也就是县中学里一名再普通不过的语文教师。人们常说,“是金子总要发光的。”我不知道父亲是不是一块金子,但确实,在中学度过了那样四五年的暗淡光阴后,当某一日,他遇上阮香怡,也就是那位教育局长的千金,他一下就令人刮目相看了。
       我想只要是F县的人,没有不知道阮香怡的——她实在是太美丽,太引人注目了,追求她的人多得可以从凤凰大道一直排到一公里外的横街。那些人,特别是那些了不起的,吃国家粮食的男人,每每碰上她,总要将头发甩了又甩,同时瞪大眼睛,虔诚地伸出手去,而阮香怡,对这些热情从来都无动于衷,最多是微微点一下头,就像小鸟喝水一样。尽管这样,那些人也从不认为是她看不起人,“她只不过是害羞罢了。”他们说,然后若无其事地收回那只没被握住的发烫的手。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位年轻人最终握住了那只美丽修长的圣洁的手。这位年轻人就是罗旭阳。此前,在人们眼里,这位语文教师几乎是不存在的,他瘦小,少言,换洗的衣服永远都是那两件洗得发白了的中山装。这样一个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像一个无足轻重的逗号,被安排到一个所有人都知道但同时又被遗忘的位置上去。
       那是年轻人工作四年以来,第一次被邀请到人民礼堂开先进工作者大会。他的一名学生为学校捧回了一个金光闪闪的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奖杯。但人们更愿相信是那位少年有异禀,而他,那少年的班主任,不过沾了他学生的光罢了。
       那次大会,当语文教师既骄傲又困窘地走下领奖台,有人这样在他耳边轻轻地嘀咕一句:“那是阮局长的女儿阮香怡。”一时里,他那麻钝的就像被苔藓蒙蔽了多年的眼睛,闪发出神奇的几乎是智慧的光,仿佛“阮香怡”这三个字不但抹亮了他的双眼,也抹亮了他灰暗的命运。
       罗旭阳变了,变得以至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一直被他们漠视的平头小个子,其实是深巷里的陈酒,而那位得奖的少年,其实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有天赋,金光闪闪的奖杯是理所当然有罗旭阳一半功劳的。不是吗?不过短短半年,这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就谱写出了好些优美的歌曲。他为民运会谱写,为盘王节谱写,为县里冲向城市,为城市冲向中央的各类民歌大赛谱写。那些歌,就像泻地的白银一样,在F县被源源不绝地传唱,而那一个个金光闪闪的奖杯,也源源不绝地堆满了小伙子简陋的小屋。
       罗旭阳变了,他那邋遢的衣着,木讷的举止,在人们眼里都是那么的特别而有个性,他们为自己曾经有失水准的判断力感到惭愧,他们很高兴还有和这位年轻人继续打交道的机会。随着接触越多,人们越发现小伙子不但有可贵的才华,还有更可贵的谦逊、有礼的德行。
        “谁家闺女能找到这样的年青人,也算是有福的了。”
       这是那位饱经沧桑世事的教育局长在与罗旭阳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所说的一句话。
       就这样,局长大人的大门开始为罗旭阳敞开,而相应的,他见到局长千金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距离似乎也越来越近。不过,小伙子并没有因此而得意忘形,他心里很清楚,哪怕目前他看上去比其它追求者更有优势,但那位矜持骄傲的小姐可不是一个头脑简单的美人,要羸得她的芳心,远要比羸得她那位局长老爸的欣赏要艰难得多。于是,在那个许多人还衣食有忧的年代,聪明的中学教师工作之余,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尼采、波德莱尔或是贝多芬身上,不仅如此,他还不惜倾其所有,利用节假日到各个乡村漫游。他去福利去葛坡去麦岭去高寨去百柱庙,他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他从那些没落古老的村寨不断收罗回些形形色色的玩意儿。那些玩意儿有时是一堆破碗,有时是一张紫檀雕花椅,有时则是半扇花窗和几双小脚绣花鞋。后来,当小伙子从最僻远闭塞的油沐村一脸风尘地归来,并将一个纹有鸳鸯秋荷的青花梅瓶递上时,那位美人的脸终于绽开了娇羞的笑。也就是那晚,在如水的月光下,美人铺开信纸,将那些追求者的名单一一列下,那个被最后保留下来的幸运儿,名叫罗旭阳。

       我叫罗小小。我出生在一个烈焰熊熊的季节,我在芭蕉叶上睁开眼,我初生的清澈明亮的瞳孔看见的是那些被烟熏得模糊不清的双眼没有看到的东西——酷热之后的冰寒。这冰寒自我降生之日,就以一种悄然无声的诡异方式潜进我薄弱的皮肤——这让我一生都得不到足够的热量。
       “真的确定不要?”
       那年我八岁,罗旭阳指着那个刚为我买回来的布娃娃问道。
       “不要。”
       我回答,一向含混不清的口舌在说出这两个字时,清清楚楚。
       事实上我心里是想要的,很想很想。可是我想到母亲,那个从不屑于布娃娃、香水瓶的女人曾这样说过:“不要让软弱进入你的皮肤,哪怕只一个细胞进入,你就完了。”虽然那时我还不曾明白什么是“软弱”,依我看来,布娃娃该是软弱的,而玩布娃娃的人,也必定是软弱的,要不上次周倩怎么会为了别人碰了她的布娃娃一下就泪眼汪汪呢?
       我没要布娃娃,也没要其它玩具。我回家,进入母亲的卧室,我在看那个青花梅瓶。我的外公曾告诉过我,在我出生那年,阮家的所有古董里,只有它是惟一逃过那场大火的。它现在被搁放在梳妆台上。我并不太懂得如何去欣赏这件艺术品,我之所以围着它悠转,只是因为我觉得它不软弱。
        “小小,你知道吗,大火并不能摧毁一切。”
      说话的人是我母亲。她望着那个瓶子:小口、短颈、溜肩、丰腹,一对戏水鸳鸯旁饰有忍冬草纹饰。她似乎越看越高兴,而那把长发梳理起来也特别的顺手。她是如此陶醉。她似乎把什么都忘了。我坐在一旁,出神地看她梳头、更衣,或是徒手在桌面上画出一道优美的曲线。我将头靠过去,她微笑着抚摸我的脸。“我才不要那软弱的布娃娃”,我自我安慰地这样想。我双手环住了母亲把那散发着茉莉芳香的脖子。我感到是如此的满足和幸福。

       罗家是幸福的。这个家庭,男主人能干、有魄力,不过短短几年,就把那所原本普通的学校一跃升为省重点中学,女主人,美丽、高雅,在电台里工作得有声有色,除了那个小女儿稍微有点儿不尽人意。她瘦小、黝黑,从不肯开口叫人,但这没什么,还在小学三年级,她的奖状就贴满了墙——这足以弥补了那点儿不尽人意。
        罗家是幸福的。所有人都这么看,所有人都以能成为罗家的座上客而感到自豪,而如果,谁非要钻牛角尖,非要从这幸福之家中找出一点点不和谐来,那么就是在那些天空飘浮着橘红色云彩的傍晚。每每这时,那些倚在江畔,衣着邋遢、皮肉膨松的女人就会说一些形形色色的话。那些形形色色的话有如天边的云彩,也是橘红色的。她们说等着看吧,那女人,结了婚还这么不安份,迟早会,唉呀呀,迟早会……这些话,前半部通常很清晰,但到了后面,便越来越低,越来越模糊,就像河面上的雾霭一样。
       至于男人,倒不怎么说那些橘红色的话,他们面色谨慎,步态凝重,在经过那个“不安份的女人”身边时,总要一再放慢那已不能再慢的脚步。从他们的神态上看,对于能碰到这个女人,是很惊喜和愉快的,但随后的那种失落,又似乎在表明,这具美丽的身体怎么可能只为了一双手的抚摸而存在?而那一头秀发,又怎能像妩媚的垂柳,在自己的视线里飘飘荡荡却从不留一点,哪怕只一点可供期盼的余地?
       这个幸福之家真正掀起波澜,该是在那个小个子女人出现之后。那个女人,她的面孔很一般化,眼睛不大但很灵活,红艳艳的嘴唇总像是才刚刚吃完一个醇汁四流的橘子。由于个子矮小,她的双脚总是离地五公分以上——我从没看过母亲穿那样的鞋。那些鞋都又高又细,而颜色,更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蓝色或粉红色。在保守的F城,并没有多少人会欣赏那样的鞋,但不能否认,它们的确有一定功效——它们总能使许多男人不断回头去看那丰满紧绷的有节奏晃动的臀部。
       这个女人就是于秋美。她调到学校不过短短两个月,就成为了人们聚焦的中心。当然,人们关注她并不是因为她长得美,而是,她那两次结婚又离婚的经历,着实为这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了不少可贵的情趣。不过好像于秋美并不在意这些,她似乎具有某种神奇的遗忘天赋,不管那些人是否说过她的坏话,对她是喜欢还是讨厌,她的眼睛从来都是亮晶晶的,而嘴角,也永远都挂着一份甜蜜的微笑。
       那段时间,我的注意力也有所转移。我开始喜欢出门,我时常沿着学校的操场,一圈一圈地走。我希望碰到父亲的这位女下属,每当她出现,我会装作若无其事,而当她经过,我便会悄悄回头——真是又时髦又新鲜!而且,我还难堪地发觉,我喜欢那被风捎过的花露水香味。真的喜欢。
       尽管于秋美的到来引发出种种热烈的议论,但没人愿将她跟罗校长联系起来。哪怕有人看到他们在金饭庄的包间里吃饭,哪怕凤凰歌厅里,他们起舞的身体贴得多么近,或是凌晨两点,那双高跟鞋从校长办公室一路嘀答嘀答地敲到门卫身后,都没人愿将他们联系起来。这是不可能的。不说别的,只要看看阮香怡,那位高傲尊贵的校长夫人,她的美,尤如一棵叶冠巨大的树,她只需展开一片叶子就够了,就足以让那个小个子女人渺小到令人视而不见的地步。
       除了雷姨。那个四十岁的圆脸女人。早在十年前,她便在那场无数人都热烈祝福的婚礼上出言不逊:
       “婚姻,就是一所为了坍塌而盖的房子。”
       我当然认识雷姨,我熟悉那张圆脸就像熟悉墙上的那个圆挂钟一样。不过,熟悉是一回事,喜不喜欢则又是另一回事。这个脾性怪异的女人,14岁来到F城,保姆、清洁工、桂剧演员……几乎什么行当都干过,到了19岁时,她开始偷偷喝酒,最后酗酒成性,再也没法找到活干。由于长期酗酒,她脸色晦暗,双目浮肿,而以前,据说,她算得上是个美人。
       我不知道雷姨有没有结过婚,她似乎很讨厌男人,不管五岁还是五十岁,一概讨厌。有时,很偶然的,我会在她家门口碰上一个或是几个神色怪异的女人,我想也许是她的亲戚或是姐妹。她们看上去非常亲密。不过,后来,当结识了那位当时还没有成为校长的罗旭阳的未婚妻后,雷姨的那些亲戚或是姐妹便在她家绝了踪迹。她就像一个狂热的追星族,只要是阮香怡可能出现的场所,便必定会看到那肥胖可笑的身影。她常常这样说:“香怡就像我的女儿。”但我隐隐觉得,这话其实不太可信,因为我从没见过有谁的母亲会用那种眼神望自己的女儿。我母亲从不那样望我。周玲刘倩李小美的母亲也不会那样望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