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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文森的驴背旅程

作者:施文英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28435      更新:2022-05-25

 

 

       骑驴,传递出温柔又谦虚的场面。

       当年耶稣进耶路撒冷城,不是乘骏马、衣轻裘,而是骑着驴驹子。众人把衣服,或砍下的树枝,铺在路上迎接圣主。

       我们小时候的儿歌《踏雪寻梅》,似乎每个人都能朗朗上口:“雪霁天晴朗,腊梅处处香。骑驴把桥过,铃儿响叮当…。”歌词的灵感,最初是出自于孟浩然在灞桥风雪中,骑驴寻找诗思时的旷达情怀。

       骑驴,也是史蒂文森的选择。当年他在法国塞文山脉的旅程,就是骑驴完成的。

       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son,创作出著名作品《金银岛》的苏格兰作家。他在塞文山脉,单独徒步旅行,写下了脍炙人口的《骑驴漫游记》。

       他的驴背旅程,行走在法国的阿尔卑斯山南,走过了二百三十公里路。塞文山脉,今天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当年,他是想忘记一段不可能的爱情来到这座山脉的。他的挚爱芬妮,是一个比他年长十岁的美国已婚女子。明知这可能是没有结局的爱情,他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对方。

       驴行的另一个理由,是他小时候听到许多关于苏格兰基督徒受迫害的故事,其后又阅读了大量相关的书籍,他经常思考塞文战争的缘由,对塞文这个地方充满了丰富的想象与不同的认知。他很想亲自造访这个地区,以满足自己对这个排斥新教徒的美丽国度的好奇心。

       当我随着爱好徒步旅行的法国朋友来到塞文山区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地方和文学也有着美丽的渊源。我只知道这里有一个法国最大的国家自然公园,归入世界文化遗产。很多人来这里越野跑步,徒步旅行,或携家人、偕朋友来共度周末。

       在徒步前行的途中,我们也和许多热爱大自然的人擦身而过,他们随意享受着这里四季的丰美多变化。这里森林覆盖,动植物多样。法国南部日照时间长,繁茂多样的植物在这里生长,超过了2250种的植物类属,根据植物学家的研究,约占了法国植物体系的百分之四十。

       我们来这里,只感觉当地的人文气息浓厚,景观丰美多样。一路上,古意盎然的小村庄,散落在深深浅浅的緑色山峦间。很多古老的建筑,甚至可以上溯到古罗马时期和中世纪时代。

       后来,仔细查阅了这个地区的许多资料,我才知道,一八七八年九月,史蒂文森曾经安居在阿尔卑斯山区的小村。这里离上罗瓦尔省的比昂山谷约几公里之遥。传说他来这个地方还有另一个理由,为了追随乔治桑的脚步而来。史蒂文森十分喜爱这位法国女作家的作品,他得知乔治桑为了写作奥维尼亚的三部曲,曾经亲自到这地区来,实地观察这个区域的情况以描写小说中的细节。他以女作家的作品为导引,怀着一种朝圣的心情来到了加尔的一个小村庄,在附近尽情游览,并且画下了许多的素描。

       他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来准备这次徒步旅行,以便在连绵起伏的塞山山脉里自在行走。他用六十五法郎和一杯烈酒,买来了一头毛驴。然后,他在当地人惊异的眼光下整装出发了。

       其实,他并不孤独,因为有母驴相伴。他为她取名莫德丝汀,让她背起他的行李前行。刚开始很不容易,到了旅程的最后,他和毛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九月二十二日,他从上罗瓦的修道院出发,横越整个罗杰尔区,九月二十六日,史蒂文森接近他的目的地,白雪圣母修道院。这是一个沉思和静观大自然的美好所在,四周围绕着茂密的森林,和镶嵌进阿尔卑斯山深处的各个山谷。十二天后,他在十月三日到达他的终点站加尔。

        他在《骑驴漫游记》里写道: “至于我,旅行不是为了去什么地方,只是为了行走。旅行为了喜悦,重要的是移动,更贴近地去感觉生活里的需求和窘迫,离开文明的温床,在我的脚下感觉伟大的土地…”

       在路上经过了许多村庄,他去拜访那些曾经在十八世纪抗拒法王不公平待遇的村落。他关注那些从巴黎逃亡到阿尔卑斯山区的新教徒后裔的下落。史蒂文森写下当年塞文地区基督徒村民在法王路易十四统治下的起义事件。回顾历史,在十六世纪之时,查理九世的妹妹玛歌皇后与新教徒亨利.波旁(未来的亨利四世)婚礼的五天之后,就发生了圣巴洛米节大屠杀,巴黎及城郊有数万之众死亡。之后,引发天主教徒针对新教徒的暴动。虽然1598年亨利四世在南特颁布了宗教宽容法令,但1685年法王路易十四又废除了南特敕令。一些受到天主教迫害的新教徒纷纷逃离故土。

       驴行的途中,驮鞍时常会磨擦和夹住史蒂文森的毛驴的皮肉,他怕驴子担惊受怕和不舒服。经过了长长的思考,他把他的包袱弄成一条长长的绿香肠的形状,悬挂在驴背的两边。这样子,让每个在途中遇到的人都很惊讶。当地的人对他刮目相看,就连一个饶舌的修道士,看到史蒂文森也变得说不出话来。一年后,史蒂文森出版了一路上的日记,记录在塞文山脉和毛驴的旅行。这应该是一本最早将徒步旅行与露营当成休闲活动的书。

       一八五零年出生于爱丁堡的史蒂文森,孩提时代患上了肺病,也许是肺结核,经常整个冬天都躺在床上。他的护士花很长的时间在床边为他阅读圣经与讲述古老基督教誓约派的生平故事,给年幼的史蒂文森听。或许就在这个时候,埋下了他对塞文地区受迫害的基督徒关注的种子。夏日来临,大人们鼓励史蒂文森到户外游戏,他又变成了好动而无忧无虑的孩子。十一岁时,史蒂文森的健康好转,父母就送他到爱丁堡的学校就读,准备将来进入爱丁堡大学。

       十七岁的时候进入大学,家人希望史蒂文森成为灯塔工程师。在这段时期,史蒂文森广泛的阅读文学书籍,他特别喜欢莎士比亚、《一千零一夜》等等。史蒂文森发现自己对科学没有天赋,也没兴趣。比起建造灯塔,他对文学家们所游历的岛屿及海岸的奇妙传奇故事更为着迷。虽然史蒂文森的父亲托马斯很严厉,不过最后他还是支持史蒂文森继续文学生涯,虽然一开始托马斯认为史蒂文森最好先完成法律学位,以使将来可赖以为生。史蒂文森遵从父意,背诵形同嚼腊的枯燥法律条文,迈出所有循序渐进成为律师的步骤,二十五岁时他通过了律师的考试。但是,后来史蒂文森的身体状况却因为工作与忧虑变得很衰弱,一直都没有开业。即使这样,这一段律师学习的历程,对于他日后书写《骑驴漫游记》中,关于塞文基督徒村民的起义事件却很有帮助。他在律师图书馆里找到了相关的资料,从而丰富了书中的内容。

       英国的气候可能不利于他的健康,史蒂文森到法国去,前往枫丹白露、巴比松等地游历。他融入其中,成为聚集在此的艺术家中的一分子。史蒂文森也经常前往巴黎,拜访当地的画廊与剧院。

       在这段期间,史蒂文森结交了许多新朋友,并且遇见了未来的妻子-芬妮·范德格里夫特·奥斯朋。芬妮是艺术家,暂时离开对她不忠的丈夫,从加州带着两个孩子到欧洲。她原先希望能被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皇家美术学院录取,等她到了安特卫普之后才发现美院不收女学生,于是想到巴黎的艺术工作室去学习。他们俩于一八七六年在巴黎相遇,史蒂文森第一眼就爱上了对方。两人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甜蜜的日子,但却不得不分手。一方面芬妮比他年长,两人不同国籍;另一方面史蒂文森本身没有收入,必须仰仗父亲的津贴过活。芬妮的丈夫催促她回加州,威胁要切断她的经济来源。史蒂文森无奈送芬妮与孩子到车站。分手的时候,他柔肠寸断。他为了忘记她远走他乡,以毛驴为伴,横走塞文山脉。后来他将这段旅程写在《骑驴漫游记》。

       芬妮返回了位于美国加州旧金山的家。史蒂文森虽然远走异域,但他表示出版这本书仍然是为了彰显他的爱。他在书中写道: “…即使我在我的孤独里激奋喜悦,我也意识到有一种奇异的欠缺。我祈愿在星光下有一个伴侣躺卧在我的身旁,静默无声,寂然不动…。”(摘自书中的一章《松林里的一夜》)

       当史蒂文森得知芬妮生病的消息后,他决定前往加利福尼亚州探望她。因为深知史蒂文森父亲的脾气,所以朋友劝告他取消这趟旅程,但是史蒂文森仍然在没有告知双亲的情况下启航前往美洲。

       到一八八零年的五月,史蒂文森与芬妮有情人终成眷属。婚后,他与妻子及继子从旧金山北部前往纳帕郡。整个夏天,他们都在圣海伦山的废弃矿场里度蜜月。后来史蒂文森出版了《银矿小径破落户》一书来描述这段经历。八月,全家从纽约回到了英国,史蒂文森发现他的双亲与朋友西德尼到利物浦的码头来迎接他,他们对史蒂文森的归来感到高兴。后来芬妮渐渐靠着她的风趣与魅力来抚平史蒂文森与他父亲之间的裂缝,而且让自己融入了新的家庭中。

       后来为了给芬妮的儿子消遣,史蒂文森写下了《金银岛》。这是一个寻找海盗宝藏的故事,是他的浪漫冒险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其中,描写衣箱的那一段写来十分传神,他观察入微,才写得如此生动。他虽然没能像祖辈一样成为灯塔设计师和工程师,却遗传到了他们热爱冒险、喜欢海洋的性格。

       史蒂文森其后又出版了深受欢迎的《绑架》《化身博士》等,他又动身前往南太平洋旅行。海洋的空气与冒险的刺激使得史蒂文森恢复了健康。在将近三年的时间中,他游荡在东太平洋与中太平洋,拜访一连串的岛群。他在夏威夷群岛停留,与国王成为好友。在这段时期,史蒂文森完成了以岛屿传说为基础的《巴伦特雷的少爷》与《瓶中精灵》。这些经历散布在史蒂文森的许多书信与《南方海洋》中。

       一八九零年史蒂文森于萨摩亚群岛的乌波卢岛购地、建屋、帮助当地居民,并进入当地的政治圈中。一八九四年他因中风离世,才只有四十四岁。当地居民将这位故事作家运送上瓦埃阿山,埋葬在一处可以眺望海洋的地方。

       史蒂文森过世之后,《骑驴漫游记》一时洛阳纸贵。他在书中所记述的旅程令人着迷,并且迅速风行,慕名而来的人不绝于途。1978年,驴背旅程一百周年纪念,塞文地区特别为此开辟了一条当地的徒步旅行路线,让旅行者依照作家的路程迈开步去走。这条路线代号是“长途旅行七十号”,路程命名为“史蒂文森之路”。

       史蒂文森的驴背旅程和他的海洋经历,使他博闻广识,眼界开阔。从这方面,让我们见出了他与其他同年代作家的写作不同之处。他的作品深深影响了二十世纪的现代主义文学,他也被认为英国文学浪漫主义代表之一。(本文刊登于《散文》月刊 2021年9月)

 

作者简介:施文英,台北及巴黎美术、文史双硕士,曾任法国《华报》副总编,翻译法文小说、出版散文集、小说集等。屡获全球华文散文诗歌大赛奖、全球微型小说奖等;作品散见海内外文学杂志及报刊如中国《散文》《厦门文艺》《野草》《天池小小说》《羊城晚报》、台湾《印刻文学生活志》…等等。水墨及油画作品入选巴黎秋季沙龙,个人画展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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