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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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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史诗

作者:纪尘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2417      更新:2016-01-07

       对于动物我自幼便有着浓厚的兴趣,而这种兴趣,很大程度得益于我的母亲。小时候,每晚入睡前母亲都会给我讲故事,这些故事里总少不了动物:被坏人残害的母牛,知恩图报的松鼠,战胜野人的兔子,有神奇预言能力的“小东西”(有时母亲就这么叫故事里的动物)……所有故事主角都能与动物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尽管许多故事已烂熟于心,但每次听到,我却依然是个惊讶者——这些故事从没有因为重复而失去魅力,故事里的动物们给予我的想像也没有因时光流逝而黯淡无光。在我看来,这些奇特的民间传说完全是真实的,它们自有着一个完整世界并近乎完美地存在着。
       此外,家人还曾几度将一些小动物(狗、兔子、鸽子)等真切地领入到我的生活。很难想象,如果生长在一个从没有动物出现或从未对动物表示出温和态度的家庭,我那颗好奇敏感的孩童之心将失去多少值得回忆的瑰宝。随着岁月流逝,这些有趣可爱的童年玩伴在我内心打下的铬印越来越深。记得一次,我因为某件事不如意而嚎啕大哭,我的小狗不仅依偎在身边舔吻,还流露出温柔又悲伤的神情——这种安慰对一个孩子起到的作用是难以估量的。
       长大些后,我开始大量阅读文学作品,其中包括一些动物小说。这些作品是如此通俗易懂又激动人心,外国的有杰克·伦敦、比扬基、特罗耶波尔斯基,中国的有老舍、白先勇、沈石溪,等等。
       2000年,独自在异地生活的我拥有了一只狗(也就是不再与家人合养了),尽管相处时间不过一年多,我却极其深切地感受到当狗离世时那份刺痛人心的失落。可以说,这只狗的离世,是我从对“宠物”那种最初的单纯喜爱化为“理解和需要”的转折。这是一种内心的扭转,一种更深层的情感递进——哪怕对一些人来说,这些动物的存在是多么被忽视。
       也许,在永不满足的物质欲求社会,沉溺于与动物打交道不能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随着阅历的增多,我得出的结论却是:在根本处,我们人类其实是无名的孤单。惟一的解脱方法就是平静地、坦然地去运用这种孤单——就像那些顺从需要、自然静默延续的动物一样。是的,与动物打交道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发感受到这些生灵除了可爱天真外,还是良师益友:分担寂寞,用就像蜜蜂酿蜜般的坚忍和没有经过俗手修补的单纯帮助扩充对生命的认识,教我一点点地学习“爱”——这世上最艰难、最重大也是最崇高的工作。

       很久很久以前,一群在古埃及被认为是幽冥死神“阿奴比斯”(见后文注释)之象征,被现代人称为“胡狼”(jackal,见后文注释)的野生动物正在某片荒野游荡。作为一个广布种,胡狼散布在地球的各大洲,然而,在物竞天择的漫长变迁中,它们已如枝杈般从庞杂的族谱中分离出各个支系并根据不同的生活习性选择了不同的栖息地。
       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这群胡狼会选择亚洲东部这片年降水量不足一千毫米、干燥空旷的半荒漠草原,也许在这除了山羊、野驴和骆驼再难以看到其它大型食草动物的地方绝少有大型食肉猛兽光顾,也有可能是它们那宽容强健的胃爱上了这里的旱生草丛和又酸又甜的沙枣。
       这群胡狼一共有六只——一个由直系亲属组成的团体。它们的相貌称不上秀美:大大的耳朵朝天竖着,金棕色的皮毛裹着瘦削的身躯,由于天气炎热,长长的舌头不时从狭长的嘴缝伸出。走在最前面的是夫妻俩,也是这个家族的首领,紧跟其后的是它们的大儿子——兄弟姐妹中最强壮的一只,因而也将是最先被父母驱逐出去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的。至于最后那只,则是整个家族中最弱小的,尽管现在它还可以从父母的嘴里得到食物,但很快,它便必须要学会自己猎食并担负照顾下一代兄弟姐妹的责任了。
       它们沉默而警觉地走着。突然,为首的胡狼停了下来——它在这个充满了悬念的黎明嗅到了某种腥浓而美妙的气息——这气息与另一种强有力的动物混合在一起。真是“冤家路窄”,因为这种犬科中体型最大也最强健的动物——灰狼,无疑是胡狼最强硬的食物竞争者——它们的猎食区或说势力范围有时高达数百平方公里!凶猛的灰狼通常把猎物啃得只剩毛发和碎骨,这让有储食习惯的胡狼半点儿好处也得不到,更让人胆战心惊的是,凡是能捕到的动物都是灰狼的食物,有时就连胡狼也不例外。
       尽管如此,饥饿仍是促使胡狼首领朝前走去。面对数目与自己家族不相上下,咄咄逼人的灰狼,它当然非常谨慎——它并无意挑起战事,而仅仅是想试探对方吃饱与否并期望能得到点儿残羹剩饭。这次胡狼相当幸运,随着一声几乎是残忍的魅惑的嗥叫,正在进食的灰狼们突然一致停下动作且焦躁不安——显然,远处那只母狼的嗥叫扰乱了灰狼群里已达到性成熟年龄的年轻公狼们的心,加上时值宝贵的雨季,各种食草动物比往常多了许多,因此这些暂时不甚需要为饥饿担忧的情窦初开的公灰狼们再也顾不上吃了,它们抬起头,在旷野里此起彼伏地唱着单身情歌——为爱情消瘦点儿,当然是值得的。
       胡狼首领当即发出一声低沉的召集性呼唤——饥饿与严酷的生存环境告诉它,再没什么比懂得把握时机更重要的了。
       一切都很顺利。灰狼们虚张声势地呲牙裂嘴一阵后便离开了,于是,胡狼以自己在勇气和距离上的优势得以饱餐一顿,最后它们甚至还慷慨地为兀鹫留了点儿。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短暂的雨季过后,干燥的季候风卷来滚滚沙尘,很快的,溪流干涸、草儿枯涩——充满饥馑的季节使许多动物开始了它们的迁徙之旅。有时食物紧缺到就连一贯只在陡峭岩石间活动和栖息的雪豹也不得不穿越开阔平地。胡狼们也不顾一切地搜索食物:各种啮齿类小动物、昆虫、死鸟以及所有可以充饥的植物浆果。既便如此,食物也仍是供不应求。更艰难的是,雌胡狼的肚子又鼓了起来。不能怪孩子们来得不是时候,恶劣的生存环境早已让它们这个支系发展到全年都可繁殖而不再是一年一次,这是维持自己族群的惟一出路。哪怕这些后代中也会有许多因为饥饿或被其它野兽偷袭而丧生。
       可怕的干旱持续着,似乎无有穷尽,永恒的饥饿让人发疯。一次,某个胡狼群成员之间因为哄抢食物而互相撕咬得鲜血淋漓。还有一次,一个由几个家族临时聚集而成的胡狼群因饥饿而失去理智地向几只正在进食的灰狼发起进攻,结果几乎全军覆没。
       那是非同寻常的一天。
       我们的胡狼碰见了一群以前它们从没见过的动物,一共约有七、八个,直立的身体与面容跟猩猩颇为相似,只不过身上没什么毛,下颌也没那么突出。这些动物的眼睛小而灵活,眼角打着细细的蒙古褶,每走一步都非常谨慎地四下张望——就像它们在面临危险时一样。一头刚刚死去的新鲜野猪被高高地扛起。
       胡狼在灌木丛中静静蛰伏——谁知道这种竟敢与有着长而锋利的僚牙和又粗又厚鬃毛的野猪博斗的家伙什么来头呢?
       那群奇怪的两腿动物走走停停,来到一个平坦稍背风的地方,围成一圈坐下。空气中开始弥漫着树脂的芬芳和烤猪肉的香味。饥饿的力量太大了,哪怕那些噼啪作响的冲天火焰是多么可怖,胡狼们还是努力忍受下来——温热的肉香刺激得它们不断在篝火周围流连徘徊。
当然没有谁欢迎它们,那些家伙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厌恶地捡起石子朝它们掷去——经过长途追踪和激烈博斗,所有人都已疲惫、饥饿不堪了。他们只希望把这些瘦不拉叽,形迹可疑的丑东西轰走而不想再浪费力气。
       偶尔有石块砸中胡狼,它们叫着跳开,但很快又会重新回来。当然,它们重出现时,动作更谨慎并尽可能选择更合适的角度,从而使自己避免受到更严重的伤害。毕竟它们是偷窥者,多少有点儿理亏。
       就这样,这不同的两个群体在并不友好但也没有更激烈的冲突中度过了第一晚。那晚胡狼什么也没得到,除了一些粗糙的难以下咽的猪毛。
       然后有了第二晚、第三晚……久而久之,那些家伙似乎习惯了,除了有时因为嫌胡狼的叫声太刺耳,或是胆敢靠他们的食物如此之近而投掷石块外,他们很少再理会它们。而胡狼,也相应地越来越有信心——除了聪明之外,它们还拥有非凡的忍耐力。它们可以半天伏着一动不动,尽力与饥饿和昏迷做斗争。它们相信,总有一天,这些忍耐会有回报的。
       这样的一天终于到来。
       那时候,雌胡狼刚刚产下五只狼崽,这使得整个家族都很高兴,因为明年它们将会有五个得力的助手。然而这些未来的助手可不是光靠呼吸空气就能长大的,它们的肚子里就像长有一把刮刀,总那样恶狠狠、毫不留情地刮走母亲的乳汁和父兄们嘴里的每一点肉末。为此胡狼双亲每天都疲于奔命,有时才刚从外面回来,也来不及休息一下,就又必须马上动身外出。有时就连看护幼崽的年轻胡狼也不得不在巢穴附近寻找点儿昆虫什么的,这使得另一些饥饿者有了机会——一只还蒙着眼睛,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小家伙在某天成了一只狐狸的腹中餐。
       情况令人非常不安。这时,就像是为了弥补死去的狼崽给这个家族带来的痛苦和损失一般,一个月色皎洁的夜晚,那位颧骨很高,嘴巴很宽的中年人突然丢了一块肉给一直蹲在身后的胡狼。中年人该是那群人的领袖,因为他就像胡狼首领般总是走在最前面,而当他大声嚷嚷和指手划脚时,其它人尽管不一定都满意,最后也还是惟命是从。
       没人知道中年人为什么这么做,也许是那头野驴太大,也许是他那天睡眠良好(自那些鬼头鬼脑的胡狼到身边后,他的睡眠便越来越好了,因为它们时常在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发现危险并发出刺耳警告),也许他根本什么也没想,仅是心不在焉地顺手一抛。
       随着这顺手一抛,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发生了——得到肉块的胡狼竟温和地朝对方摇了摇尾巴!虽然那低调的肢体动作是如此轻微隐蔽,却无疑是日后胡狼与人类之间那种神秘而微妙的关系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基石。
       当然,这种从天上掉陷饼的事可不是天天都有,因为那时的人类跟所有其它物种一样,必须遵循一个生机勃勃又危机四伏的由大自然所组织和统治的世界。他们一样时常挨饿,他们所得的一切都来之不易,而胡狼,除了夜晚跟随部落,指望能得到些意外收获,整个白天也仍得自己寻找和攻击其它猎物。
       由于时间的远久,世代的交替,我们无法确凿的知晓人类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开始真正意义上对胡狼的饲养,但我们也许可以设想这样一段插曲。比如那头野牛,它身负箭伤一路狂奔了十余里路——它似乎已摆脱了那些使它遭受厄运的两腿动物,可以停下来喘口气了,然而不幸的是,就在它一路狂奔的同时,另两班人马——饥饿的胡狼和人类也正不约而同地朝同一个地方赶来。胡狼追踪猎物凭借的是它们灵敏度极高的嗅觉,人类追踪猎物凭借的则是他们发达的大脑——每支箭簇头都有一条倒钩状细槽——猎物的血将顺着槽道一路滴下。只是胡狼的身手要更迅捷,因此早在人类到来之前,它们已停在了公牛周围。
       胡狼一只接一只地走上前,直至形成一个天衣无缝的“狼圈”。 它们并不急于撕咬,而是紧紧盯着那头由于痛苦而暴烈不已的动物,不断发出低低但意味深长的吠叫。当狼圈收紧到一定程度,也就是有可能被暴躁的野牛攻击的危险时,它们便停下,石像般一动不动,而当野牛移动,它们又重新围上来。它们的耐心在饥饿的追逼下是如此可怕地呈显出来——它们宁可不眠不休,也绝不给野牛一点喘息的机会。
       在这些矮小丑陋的家伙们顽强又冷酷的折磨下,身限困境的野牛极度愤怒,它大口喷着粗气,歇斯底里地咆哮、横冲直撞,直至濒临崩溃——这时,为首的公胡狼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把咬住猎物的喉咙——攻击体型如此之大的动物,这在以前几乎是想都不要想的。但巢穴里已饿得命悬一线的小胡狼给了这位称职的父亲无比的勇气和决心——它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法将对方制服并将自己的胃填满:一些用于自身补给,另一些半消化的肉块则在回家后呕出来给小胡狼食用。
       然而,正当胡狼准备享用大餐时,一群突如其来的“抢食者”出现在四周——人类恰如其分地抵达了。于是,只距胜利一步之遥的胡狼们不得不一哄而散,而那些人,不费吹灰之力便结束了那头可怜野牛的生命旅程。
       接下来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在跑了一小段路后,胡狼突然停下,一是它们还惦记着那既将到手的猎物,心有不甘,二是它们发觉那些两脚家伙并没有追赶上来。迟疑了一下后,胡狼决定折身返回——这一次,它们得到了比它们祖先更多的肉块,而朝人类摇尾巴的次数,也比它们的祖先更为频繁和明显。
       当这种不同寻常,颇富戏剧性的“狭路相逢”的狩猎场景发生了几百上千次后,胡狼和人类分别得出结论:人类觉得也许可以利用这些嗅觉灵敏、耐心警慎的家伙做帮手,胡狼则发现如想更易生存下来,选择条件只有一项,那就是——在人类附近生活。
       不过,第一只被人类驯养的胡狼却很可能不是被狩猎者捕回,而是某一部族首领那正在野外采摘野果的配偶——一只胡狼孤儿的可怜哀嚎激起了她的某种本能——当时她刚生育完毕,双乳充盈。于是那只胡狼孤儿自此离开了岩石狭缝,而与另外一些赤身裸体,到处乱爬的人类婴孩一起度过童年。虽然这只小胡狼不是由那位捕获它的妇女的乳汁喂养大,但并不妨碍它始终对她保有一种就像对母亲般的忠诚与依恋。而妇女的丈夫——威严的一族之长,很可能对妻子的任性行为严加训斥,但当看到小胡狼那充满信任的温顺目光,习惯对事情进行长远打算的酋长陷入了沉思。最后,这位有头脑的男人决定让胡狼继续留在部落,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对它使用各种手势和口令。很快他就惊讶地发现,小胡狼竟比他最忠诚的部下还要忠心耿耿,无论他到哪儿它都寸步不离,就像那些脱离了母亲怀抱的野兽服从它的群体首领一样。它甚至还会根据他的一声命令、一个手势而为他衔取相应物品,至于狩猎,它更是难得的好助手——没有他的命令,咬住猎物的它绝对是死不松口——类似事情也许同时也发生于其它一些部落。
       之后,亚洲东部的各个草原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一些带有明显驯养痕迹的狼只。起初,这些收养狼只的人并没有刻意干扰它们的自然繁殖,之后,随着时光流逝,生存方式的改变(如过上定居生活),人类开始挑择服从性强的狼只相互杂交,以得到更为忠心和更具特殊技能的助手。
       就这样,在远比耶稣基督降世还要早得多的1.5万年前(也许更早),“狼”与“狗”终于正式分道扬镳。到新旧石器交替时代,“狗”已完全是种家养动物了。其它地方不说,仅中国,迄今在南、北各省份的20多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均有家狗遗骨发现,同时考古发掘也证明了,夏、商、周等朝代均十分盛行养狗。这说明,狗与人的关系,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相当亲密牢固。从古至今,这些聪明的助手一直在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如陪伴、狩猎、看家护院、运输、缉毒、导盲,等等。
       现在,据统计全世界有400多种狗,我们越来越熟悉狗,也在尽可能地了解狗。虽然我无法如考古学家和动物学家般能从狗身上挖掘出一个辉煌的旧时城邦,但每当望着狗儿们那忠诚、信任又单纯的目光,我便感到激动。想想吧,轻轻一个弯腰——碰触到的就是几千上万年的人类文明。尽管狗已不再是狼,但它们的DNA组成仍几乎完全相同!哪怕就连雪绒球般娇小的北京犬,也与狼脱不了血统上的干系!
       是的,在这个世界,不仅狗与狼,猎人与猎物、掠食者与被掠者——所有的生命其实都息息相关。同时,所有生命也都并非永恒不变,它们携着自身那激动人心、充满诗意的未完成的谜,穿过所有的火与洪荒,穿越一个个时代,并远远走在一切可能的,可想象的叙述之前。

注:“阿奴比斯”:为一狼头人身的古埃及神祇,专门负责埋葬与制造木乃伊。
胡狼(Jackal):犬科—犬属—狼形食肉动物。分为3个种:黑背胡狼、侧纹胡狼与亚洲胡狼。其中亚洲胡狼一般也称为金豺(Golden jackal),被多数学者认为是狗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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