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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北京妞的爱情(口述历史系列-17)

作者:邱明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1342      更新:2026-08-20

 

冯静口述

邱明

 

       我叫冯静,文革前女十三中老高一的。

       我心目中的偶像、梦中的情人,必须是彻底的无产者,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真正的工人阶级才可以,我是真心追求这个目标的。

       家里给我找的对象,我一个都看不上,他们要麽是小市民、要麽是小职员、要麽是小商人。父母就问我:“ 这个不行,那个不对,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呀?”

       我就说:“ 我要嫁的人,必须是根红苗正、彻底的无产者,满足不了这个条件,我宁愿不嫁!”

       我父母听得目瞪口呆,母亲说: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又不是入党选干部,还要政审不成?”

       奶奶说:  “妞子疯了!搞运动搞得走火入魔了!”

       整个家庭和所有的亲友都不同意我的择偶条件,我说:“你们都说择偶、配偶,我说的 是爱情,你们根本就不理解我,反正,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坚决不嫁。”

       为了追求我的梦中偶像,我不惜跟整个家庭为敌。其实北京有不少成规模的工厂,我觉得要找一个真正的、彻底的无产阶级,并不需要踏破铁鞋。

       我经常到京郊的工厂去溜达,只去看厂子的布告栏,寻找我的偶像。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劳模,轮廓分明的方脸淳朴而又坚毅,我久久地徘徊在布告栏前,终于打听出来了,他的妻子和儿子都是本厂的工人,我喜出望外,根红苗正、一家人都是工人,太纯粹了!我毅然展开了追求偶像的攻势。

       我当时年轻,也没什么招数,就是每天到厂门口等,很容易就看到了他们一家三口,儿子也是方脸盘,只是比父亲柔和,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我家里人都觉得我荒唐,奶奶说我:“大姑娘家家的,天天上赶着倒追人家小伙子,成何体统?上赶着不是买卖!”

       我一生气,就离家出走了,还扔下一句狠话:“ 不混成个人样,姑奶奶死不还家!”

       气得我妈妈哭笑不得,指着我的手一个劲地抖: “ 疯了!”

       破釜沉舟的我,拼着无家可归,好在当时天气还暖和,我义无反顾地日日夜夜守在他们工厂门口,感动了几乎全厂工人。

       小伙子原来在宝鸡当兵,刚转业回北京,就碰到了我这个一心一意扑到爱情当中的姑娘。对方的形象非常老实朴实,话不多,他曾经当过军宣队,对四三派的做法也是热情赞扬。跟他说话,我满心满眼都是崇拜,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他。

       (为了让以后的人们,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们,知道 “四三派、四四派,”是什么,特别解释一下:这两派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北京地区红卫兵内部形成的两大群众派别,名称来源于1966年4月3日、4月4日两次不同立场的集会,主要流行于北京学生当中。

       四四派是老红卫兵一派,大多以干部子弟为主,是较早一批成立的红卫兵,早期红卫兵“老兵”群体居多;初期强调维护原有秩序,立场相对保守。

       四三派以后期起来的造反派学生为主,对工作组、旧领导机构持批判态度,属于后起的激进造反一派。

       两派之间不断发生辩论、冲突,是文革初期北京校园派性斗争的表现。)

       他的妈妈问我:“你图他什么?”

       我说:“我图他是无产阶级革命战士,有一颗火红的心。”工人家庭、革命军人!足以!足以!

       我终于如愿和他结婚了。工厂的单身楼给我俩分了一间宿舍,我心满意足,开启了 “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模式。

       当时我23岁,对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陌生人共同生活,也没有什么思想准备。还没有准备好看看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就生小孩了。

       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发现了那个人非常小心眼。我按照北京人的惯例,有客人来,一定是把好吃的东西都给拿出来,招待来客。

       客人还没走,他就把我拉到门外,说我: “这些东西不是花钱买的?你不能留着点吗?就算你不吃,你也得给我留着呀!” 吵架,就为这点儿鸡毛蒜皮吵架。

       他非常留恋文革,那是他的黄金时代,当兵、入党、转业、找北京姑娘。人生得意需尽欢!我看到他那个得意的样子,很反感。而且,我们之间的文化素养逐渐产生分歧,在电影院里看到外国人的一些镜头,他就大声地喊: “流氓、破鞋!”

       让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趁着黑,我就要逃,一分钟都不想待,性味索然。他扯着我不让走,喊:“花钱买的票,看一半就走,多亏啊!”

       在电影院我俩就打起来了。后来他看到我在路上偶遇小学同学,我俩都特别高兴,他说: “我怎么就没看见你见到我那麽高兴啊! ” 他就藏起来偷偷地跟踪侦查我。

       上班的路上,我跟同事相遇,当然就会走在一起去上班,他冲过来就跟我打架。1976年有一天,在民族宫大街上,我在走路,没听见孩子叫我,他就让孩子回去告诉我妈妈说 “妈妈是流氓”。

       这些无止境的、无端的怀疑,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要跟他离婚。他趁我不在家,把东西全给拿走了,408块钱全都卷走了。还逼着我同意在我们的离婚协议上,写上不让我看孩子。我的根红苗正的爱情,是在打得不可开交的怨恨中,死了。

       离婚以后,我反思我的爱情观,觉得应该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家庭和本人的生活态度都一样的。但是还没来得及认真考虑和观察,我师傅的老婆就找我闹,说我勾引她的丈夫!我当时就晕了,不是说“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吗”?我尊敬师傅、像对待父母一样伺候师傅,难道错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心想脚正不怕鞋歪嘛!

       我就去问师傅: “师傅,咱们厂里,徒弟上班给师傅沏茶、中午打饭、工间给师傅倒水,这不是传统吗?我哪儿做错了,师娘跑到厂里来骂我?”

       师傅就给我道歉,说: “不是你的错,我们的夫妻关系不好,凑合着过了很多年,根本没有爱情。当年她家成分不好,被批斗得挺惨的,也是走投无路了,求我救她,嫁给我阶级成分也能改变。就结了婚。这些年两个人都十分痛苦。”

       毕竟是我师傅,平时待我也不薄,如兄如父,教我技术毫无保留,我很同情他,所以尽管师娘动不动就来闹,我也没有回避,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这样一来,我们之间的角色,不知不觉就发生了变化,师傅在家受了师娘的气,也开始愿意向我诉说了,六年的师徒情。我离婚的时候。已经早就出徒了,从我这边讲,我从未想过和师傅相爱,我们俩不是一路人。

       我离婚以后,想换个环境,也有想离师傅师娘远点的意思,想尽了办法,调走了。原以为久而久之,师娘就会把我忘了,找别的目标折磨师傅去。没成想,有一天,师傅带回家一个挂历,因为那个挂历上的女孩儿像我,他就挂在床头了。

       他的老婆很生气,就又找我打架,我师傅事后来看我,一直道歉,并且说: “看我过的这是什么日子啊?”

       师傅看起来十分痛苦,我就劝他,老夫老妻了,不要离婚,我也希望给他一些安慰和帮助。其实劝他不要离婚,我也是有私心的,我现在是离婚状态,如果师傅再离婚,我肯定有麻烦,我是真的没有办法爱上他啊!

       有一天我生病没上班,师傅就来看我,对我说他的老婆要找娘家人来打他,想在我这儿避一避,我还生着病呢,赶快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陪着他,我很害怕,但又不忍心赶走他。

       晚上十点多,冲进来一伙人,当时进来的是十个人,四个女的,六个男的,门都被他们撞坏了,他们用沙子把我的眼睛迷了,我睁不开眼睛,看不清来人的样子。他们把我和师傅捆在一起,因为我们俩都穿着衣服,他们就把我们的衣服扒光了,要用开水烫浇我们的身体,我不让他们扒,他们就用开水浇我,连衣服带肉都给撕下来,六个男的就打我师傅,师傅倒地起不来了,然后就把我俩送到派出所去,扔到派出所门外不管了。

       师傅已经被打破了头、打坏了腰,走不了了。我把他架回家,没有人敢帮我们,第二天我们上医院验伤,带着验伤证明去法院,法院不管说:“你是第三者,违背道德。”

        ( 这话难以置信,因为我本人在法院刑庭和民庭都工作过,不受理的可能性不大,特别是北京。不过当事人这样说,我不能判定她说谎)。

       那群人中的女的,扒了我的衣服,拿走我的裤衩儿去法院告我和师傅,化验裤衩上什么也没有,什么都证明不了。

       法院里有一个人(可能是律师)他看我俩被拒绝受理了,就看我们的验伤报告,全身烫伤,皮下组织渗出,我师傅头也肿的好大,下身全都烫坏了,就建议我们告伤害。我俩就去告伤害,但是还是不受理,说是伤害程度不够起诉。

       这样折腾,师傅的婚姻肯定保不住了,离婚官司中,北京市中法认定我是第三者插足,所以在财产分割上,对我师傅做出了严厉惩罚,离婚以后,师傅什么都没有了,钱没有了、工作也没有了,而且跟我这个“第三者”还根本没有男女之事!他真是走投无路了。

       师傅就要求跟我结婚,我不同意,我又没有插足你们的婚姻,我对您的感情,就是师徒之情,充其量,终身为父吧!

       师傅说: “咱俩名声太大,不管你插足没插足,所有的人都说你是第三者,不是也是了,你不跟我结婚,就更没法做人了!你除此别无出路。”

       想来想去,梦想中的心心相印、志同道合应该就只能是梦想了。那就结婚。

       师傅的财产全都给了女方,家里空空如也,我看他挺可怜的。我说,咱们怎样才能把这口窝囊气给出了?

       师傅说: “我们就大办喜事,好好过日子。”

       我俩虽说没有心心相印,但也是难兄难弟,被逼无奈结了婚,就想从此过新的生活。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是继父,我儿子是他的继子,俩人的关系不好,我母亲看外孙受委屈,偷偷把孩子带走了,打官司要变更子女抚养,可是我前夫不想抚养儿子,又折腾了一阵,儿子还是归我抚养,但基本上是跟着姥姥过。

       树欲静而风不止,我和我师傅,根本不能安心工作,他有技术,找工作不难,但是从1982年9月到现在,三年多调工作十多次。他前妻老写匿名信,给单位写、给我父母写。三年,打了两次官司,只要找到一个工作,干不了多久,匿名信就雪片似的骚扰,很快就丢了工作。

       后来,干脆不找工作了,师傅骑摩托车包活了,给人修冰箱、修各种家用电器。挣的比国营单位只多不少,她前妻匿名信就没处寄了,我爸妈早就见怪不怪了。

       我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钱,也不再想什么爱情了,就想好好过日子。和丈夫即我师傅,基本上没话讲,他是钻进钱眼儿里去了,为了钱老和客人争吵,乐此不疲。日夜为挣钱奔波。

       我还有一段时间,对他说,我实在没法跟钱串子一块生活,我俩就离婚了,过了一段儿时间,我生了重病,师傅说,他决定了,要给我治病,非拉着我,重新登记,又一次正式结婚。结婚时,我担心这一次过不了这个坎,就跟师傅定了协议,不动产归我,将来我死了,留给我儿子;钱归师傅。

       复婚之后,我就面临着动手术,到了手术那天,家属没有一个人过来签字。我人都上了手术台,就是找不到签字的人,最后是单位领导签的名。

       术后住院期间,鲜少有人来看我,更没有人照顾我。我基本上就是自己照顾自己。

       住院期间,师傅的前妻过来,骂我破鞋,说要看看老天怎样惩罚我,后来护士把她拉走了,有人把我师傅找来,他说,他在外面赚钱,多赚些钱给我治病。我说:“等你赚够了钱,过来看我的时候,我已经被你前妻搞死掉了,你的钱只能买骨灰盒了。”

       复婚之后,我已经把追求爱情的心收起来了,本想好好跟师傅过日子,可是他不会谈话,我们之间没精神交流,他就只会赚钱,给你手术交钱就好,给你住院交钱就行,可是我不要钱,我要谈话,我要交流。他过来也就看我一眼,给点钱,就是不能安稳坐下,跟我讲讲话。这算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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