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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快乐读书时

作者:望见容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5265      更新:2019-04-12

       古人言: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对人生,我们确乎不可预测它能给予我们多少快乐的期待。人世间的纷扰总像空气中难以过滤的尘埃,让我们极欲摆脱,又深深依附。大到家庭的不幸、爱情的背弃、朋友的远离,小到生活中一次言语的亵渎、一个动作的误会,都会给人追求快乐的天空抹上或浓或淡的乌云。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一旦成为社会的人,磕碰在所难免。回首人生,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快乐的事是什么?我能脱口而出的一定只能是两个字:读书。
       我不能否定有比读书更快乐的事情和意境,比如梦魂牵绕、如痴如醉的爱情,和睦相亲、其乐融融的家境,春风得意、一帆风顺的工作,都会给我们身心缔造愉悦,但是谁能保证这种愉悦会亘古不变?而什么能给我们恒久的本质的快乐?那就是读书。正如作家张炜所感慨的那样,“人这一生没有书会是很苦的”,“从过去到现在,世界上的事物,比书更能够吸引我的,好像不太多了。比书具有更长久的魅力的,好像就更没有了”。
       人一生有多少欢乐,多少困苦,人所处的环境有多少未知,多少奥妙,又从中获取了多少思想、智慧和能量。——有人把这一切写下来,就成为书。读书,就是读许许多多的人生。我们每个人生命是有限的,却要面对无限的人生困惑和挑战。在这无限与有限的夹缝中,要想减少人生的碰壁,少走一些人生的弯路,于是只有读书。书是压缩饼干,是浓缩的大千世界,它为长途跋涉者提供能量。
       我之爱读书,与父亲的潜移默化和言传身教有关。父亲因为家穷,只读完初中就辍学了,但是他一直没放弃过读书。他引经据典、口若悬河的能力,使他虽然难以脱离农民的身分,却从没有干过繁重的农村体力活。他先后任教师、校长,从学校退出后,成为颇受人欢迎的业余律师。我想这都源于他酷爱读书。知识使他走着高雅的另类农民的生存之道。
      我小时候,当村小学教师的父亲就向我灌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理论,还用卧薪尝胆、凿壁偷光的故事,鼓舞我勇敢面对十年寒窗苦。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书包里装着中午饭,和哥哥竞走七、八里路,才能到校。我们几乎天天都是第一个到班级,中午别的孩子回家吃饭,我们却在教室里就着咸菜,吃冷饭,所以我们总是有着充沛的时间把学习任务完成得比别的同学好。十六个孩子挤在土坏房子里睡觉,房檐上衣被上老鼠横行,下雨时室内室外都是泥泞。一米宽的架子床,罩一张蚊帐两个人。以致全校学生集体长疥疮。回想过去在校读书的情境,真是不堪回首的艰苦。奇怪的是当时的我不仅不以为苦,反以为乐。我现在行走如风,素有上班早到的习惯,而且特别能吃苦,其实也不是刻意而为,纯属当年学校读书养成的惯性使然。
最难忘的是读初中一年级的那个严冬。一天放晚学回家,才发现雨雪纷飞,道路泥泞。早上刚穿的那双新棉鞋这样走近十来里路,不仅让母亲苦熬几个通宵的功夫付之东流,而且鞋子只这一次准保没命。我傻眼了,但是危难时候,脑中总会闪现意外的机灵。课本里讲红军不是穿草鞋爬雪山吗?想到这里,我毅然把脚从暖和的棉鞋里抽出,然后用农民遗失在路边的稻草把脚裹起来,走一会儿,稻草还是全散落了,我于是光着脚丫一步一趄回到了家。当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我迈进家门的当儿,母亲激动地搂住了我,并流下了感动的泪。而我的内心却充溢了无边的快乐,我为自己的壮举兴奋了好几天。以为和红军一样,自己的形象霎时高大起来。我想这就是读书的力量,书给我智慧、仁爱和战胜困难的勇气,又不断地考验和锤炼着我的坚强。
       在我们家,读书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记得读小学时,每当放学回家,别的孩子总是忙于给父母“打短工”,而我则安然地坐在桌旁读书写作业。因为父亲给我们兄妹立下了规矩:只要是读书搞学习,家务事全免。于是读书成为我逃避琐碎家务和繁重农活的一把保护伞,读书虽苦犹甜。只有在我学习累了的时候,做家务活才沦为一种健身操。所以这样想来,父亲的这种教育方式,颇有一石双鸟之妙。后来考取重点中学不得不住校,而我周末回家才是全家“打牙祭”的唯一日子。即使我在学校的日子再苦,家里总会有一扇快乐之门期待着我的开启和光临。十年寒窗之苦就这样被快乐的情绪一直统领着,直到我考学,跳出“农门”。读书,改变了我命运的轨迹。使我有了与小时候耳濡目染的生活天壤之别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
       小时候读书求学之所以苦,我想应该与急功近利有关。被大人绑在应试教育的战车上,前有鞭影,后有追兵,高压趋动下,埋头苦学。这时的读书,因为被动,而让我们失去了品尝书香的快感。初中三年级前的暑假,我偷偷读完长篇小说《青春之歌》,这算是我生命中读到的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也是我第一次品尝快乐读书的欣悦。
       像恋爱中的人,只有自己主动去选择爱的对象,才会更快乐。无论有无外力的逼迫,我们都愿意一书在手,爱不释卷。这才是真正的快乐读书。有的人是把读书当作吃零食,轻松自在,兴趣拈来。有的人把读书当作精神鸦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胡适说他平生两大爱好,一为打麻将,二为读书。只有在读书时才会忘了打麻将,只有在打麻将时才会忘记读书。
       现在,我对读书的爱好,全是为了一种心情的依归。特别是在孤独难耐的时候,我总是选择读书。书成为最忠实的朋友或者爱人。万籁俱寂的夜晚,一盏青灯,一袭长发,一本长卷,一会儿像李白“每有苟会心,掩卷忽而笑”,一会儿像陶渊明“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神思早超然物外,只有书与心的对流和共振。这是何等的美景!古人云:“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友朋,幽读之以当金石琴瑟”。此种意趣只有真正爱读书的人才可领略。
       每个人的内心都会遭遇孤独和漂泊的煎熬。小时候,可以把父母当作山一样依靠。当父母老去,谁能给我们最坚强的后背和支撑?谁最有耐心和韧性陪伴我们孤独的思想?谁能在我们迷茫和困顿的时候,向我们无私地伸出援助之手?在追名逐利、尘嚣甚上的竞争压力面前,谁能让我们那颗躁动不安的心复归宁静?在那个狭长的巷道的深处,你会发现只有书,这位智慧的长者默默地深沉地冷峻地注视着我们。它高擎着一盏永不泯灭的火炬,让我们取暖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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