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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兰干武: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作者:admin      阅读:28271      更新:2021-05-25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书·法”活动以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开笔,未来将对准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兰干武,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新闻出版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书画研究会副主席, 湖北省书画家协会副会长, 湖北省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书法报社副总编,国家一级美术师。多次担任全国书画大赛评委、评委主任,出版《历代经典大系·王铎卷》《中国书画比较批评史大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