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颠倒——江湖逐鹿三十年_第十八章:无杂念自有官命_官场·励志_文狐网

红尘颠倒——江湖逐鹿三十年

第十八章:无杂念自有官命

返回章节列表

1、总有出头天

赖弘官命阻滞,在政法委无所事事过了几年,原地踏步,而胞兄赖雄已当上了便衣大队长,胞兄那句“是金子总会发光,你总有出头之日”的话,他已不将这话放在心上了。此时,他已无心官场的潜规则,开始寻觅意中人组建家庭,既无官命,那就先成家,后立业吧。在一次干部党校培训课上,从华师大政治系本科毕业招进党校任教不到两年的女教师和他们上课,赖弘对这位女教师一见如故一见钟情。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十分投缘,两人慢慢地坠入爱河。女人如一把锁,男人如一枚钥匙,只要有真爱,男人就能开启女人这把密密实实的锁。赖弘用真爱把那女教师的心锁开了,恋爱不到半年两人就结了婚。两人都是“依公”的公务员,工资旱涝保收,生活过得美满幸福。
这年南岭县从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升迁为县委书记的莫高升,上任仅两年多,不知因何原因在自己住处的五楼跳楼自杀身亡。县委打破了常规进行人事变动,从团省委空降了团省委书记任金鑫任南岭县委书记。金书记仅三十出头,生得体健貌美,戴一副近视眼镜,可谓年轻有为。据说,中央为考虑接班人的问题,开始提倡干部年轻化、知识化,金书记就是这样从团省放到基层里锻炼锻炼的,且前途无量。
他上任两个多月后,经调研,他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在南岭实施了镇、局级领导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推进。经在职档案的调查,县在职三十五岁以下的正局级中层干部南岭几乎没有。他制订了一份文件“要在三十五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的干部里提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人到中层领导岗位上”,也就是说提拔为镇、局级领导干部的要在三十五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的人。
当时整个南岭,本科学历以上的正局级以上的干部人数不多,且大多数年龄超过了三十五岁。赖弘近三十岁,且是法律本科毕业,很快,他按文件精神得到了提拔,并调任到司法局任副局长;而赖雄也是本科毕业,但他在公安局已是副局级侦察员的待遇,所以没有晋升,同时被提拔的还有多名在镇、局级任一般干部的年轻人。
新领导,新作风,激起了南岭各级干部拿高学历的热情,许多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干部或股级三十岁左右仅有大专学历文凭的人见到这样,为了自己前途和晋升,马上到县党校报名参加中央党校的本科、研究生等函授班或到电大参加各类的成人自考班学习,拿取更高的学历资格,以便晋升。
学习风气转变,也产生了一些不良现象,也就是一些想拿高学历而滥竽充数的投机小人。他们以前是靠关系任了股、科级的一官半职,但学历偏低,文凭又不硬,这次到党校函授、成人自考,不外乎想混一个高学历文凭,以后好拿这个文凭得到提拔或重用,其心术本来就不正,真正用心也不在学习上,只是想混一个文凭而已。
在党校函授班开班的仪式上,金鑫书记及党校校长(组织部长兼任党校校长)参加了开学典礼,看到如此多干部济济一堂上课,县委书记大赞南岭的学习风气浓,人人要求上进。可到了正式上课时,起初半年时间里许多人还是正常来上课的,时间一长,渐渐,这天走一个,那天请假一个,本来每个班有四五十人上课的,后来仅有十多人。学校收取了学员的钱,上不上课也就不去过问了。许多人当初到党校函授、成人自考班是想增进自己知识的,初衷是好的,但时间一长,想混一个文凭的人多了起来,课时多为假日、晚上上课,他们不时会请假、缺课,真正花心思花时间想增长知识的人又不多,到了考试时候有很大部分人只有请“枪手”或拿钱收买考官,贿赂监考老师或买试题等等现象就层出不穷。学习的变味,导致了许多人没有学到真知识真本事,只不过是来“混个吉”。
还不到一年,这个金鑫书记又调到了外省任要职,岳阳就是从这时接过这位金书记的棒,任南岭县委书记的,金鑫书记在南岭推行的“年轻化、知识化”及德才选拔干部制度岳阳也推波助澜,一直没有动摇。
人,总有出头天的。赖弘无意之中当上了司法局副局长,主管法律援助中心、基层科、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他既要指导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调解基层的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又要对那些劳教释放人员的动向、就业、教育等等进行跟踪、服务,这对维稳尤为重要,那些“浪子”从监狱出来后在社会上没地位,没工作,受人冷眼,就会破罐破摔,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所以,要引导他们“浪子回头金不换”。他本是法律系出身,可教科书上的理论要到实践中才能体现出来,在这样一个新岗位上,他只有谦虚请教局里及基层司法所的老同志,向他们学习实践中的经验。

2、处理涉台纠纷案

他上班还不够半月,一宗很棘手的纠纷案摆到了他面前。这是一宗台湾人开设的酒楼纠纷案,案件极为复杂。九十年代,两个从台湾到来南岭平安镇共同投资的兄弟,建起了一间来料加工厂,制作加工圣诞饰品,有圣诞树、灯饰及圣诞礼品,投资规模在本地区数一数二,招收的工人多达二千多人。经营了十来年后,由于欧美经济不景,两兄弟将这个工厂转让给了另外一个台湾人经营,两兄弟就用转让金在温泉风景区投资上千万元建设了一家的四星级酒店,开业以来生意非常好。两兄弟的家人已全部从台湾接过来在南岭居住,共有十多人。经营中,两兄弟及各自的家人因利益关系慢慢有了分歧、纠纷,经常产生矛盾。矛盾在激化,两兄弟就闹着分家分酒店,闹得不可收拾。见这样,镇上只好派出司法所调解人员进行调解,但没能制止事态的发展。拖来拖去,一年半载过去,事态还在激化中。
由于此事涉极的是台湾人,处理不好,将对南岭的招商引资带来不良影响。由于是家事,也就是清官也难断家务事,公安、司法等部门也不敢太大去干预、介入,但处理不好,可能导致两兄弟家破人亡。问题的症结出在经济上,两兄弟当初也曾商量过将酒店的餐饮、旅业各分为半,大兄弟经营酒店,小兄弟经营旅业,但利益驱使,酒楼、旅业的利润各不相同,利益不均,兄弟各不相让。这样争持着,矛盾始终没有解决。
赖弘看了过去调解的资料后,经过深思熟虑,想出了三个预案,若都不行,他也无能为力去解决了,他就是打着这样试一试的念头去处理这件事的。
这天下午,他带了公证处、镇司法所、公安等部门的人员到了那家酒店的办公室里。当时,台湾两兄弟的家人听说有县司法局的人员到来调解,都集中到办公室里等候,两家各成一派,在争持,乱哄哄的场面带着很浓的火药味。
赖弘到来时见到这样混乱的场面,他很冷静。他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是代表政府来解决你们两兄弟的问题的,也是为你们利益着想的,我不偏袒任何一方。若你们想处理好这件事,我建议,若你们肯听我的话,你们两兄弟是主人,两兄弟在场就可以了,你们的家人要暂时回避。”他认为人多嘴杂,不知听哪一方好。
两兄弟就各自将家人劝说走出了办公室,场面就显得清静多了。关上门,细说话,一切都事好办了。
赖弘见自己的话起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就逐一介绍了到来的人员给台湾两兄弟,并叫公证人员作好记录。
闲聊了一会,赖弘就说:“你两兄弟听好了,我们今次到来就是想解决你们的纠纷的,现我有三个方案,不知能否解决你们酒店的纠纷,等下我将三个方案说出来,若你们感觉那个方案好,就采用那个。第一方案最简单,就是你们将酒店卖去,将所卖的钱各分一半,就完事了。”
“那不行,这酒店是我们两兄弟十多年赚来的血汗钱搞起来的,怎肯卖掉呢!”大哥说。
“生意蛮好的,我们就是不舍得卖。”弟弟也说。
“那好,这个方案你们不赞成,就第二个方案吧。你们都不肯将酒店卖掉,那就将这家酒店承包出去,让外人经营,也就是说你们不用经营只收租金,一年租金所得各分一半,利益均等,你们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再说出第三个方案来听听。”兄弟俩听到赖弘的两个方案有些建设性的就同声地说
“第三个方案也很简单,也就是轮流经营,期限由你们自己定,二年三年五年都行。首先你们将这家酒店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出来后,经营这家酒店的人将资产的一半给不经营的一方。也就是说若酒店资产是一亿,若大哥要经营这家酒店,就给五千万弟弟,反之,弟弟给五千万哥哥。若两兄弟都想经营,那就抓阉,看谁的运气好。”
两兄弟听了这个方案,就商量起来,认为第三个方案可行。商量了好一会,最终敲定了第三个方案。
决定了第三个方案后,赖弘就对两兄弟说:“一些细枝末节及实质性的东西,你们兄弟可以慢慢商量,打虎不离亲兄弟嘛,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不过,作为公证方,我建议你们还是要签订一份契约,以后有什么事都按契约办事,就不会有争拗了。同时,一些细枝末节要写得明细,在签订契约时,经营酒店的一方给不经营的一方一次付多少钱,余款在什么时间内完结等等,这些你们要慢慢细化,列明。”
“谢谢你,赖局,你想得真细致、周到。好,我俩就按你说的办。”
台湾两兄弟的家庭纠纷就这样圆满化解了,困忧这么长时间的纠纷一解决,两家皆大欢喜。
当晚,两兄弟要宴请赖弘一行吃饭,但被谢绝了。
赖弘任职司法局副局长仅半个月就成功处理了这起难缠的涉台经济纠纷案,他也感到很自豪。后来,这家台湾人当他为知己,经常有事没事约他处理一些事情。

3、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在基层,有许多老司法虽然他们文化不高,办成的许多调解案例却是公认的铁案,令人叹服。有时,赖弘经常翻阅这些卷宗,从中得到很多好处,教益。
平安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洪昌荣处理的许多老大难的调解案例令人五体投地、赞服。
在平安镇,熟识洪昌荣的人都尊称他为“荣叔”,也有人叫他“金牙大状”,也就是办案犀利,不放过细枝末节,许多棘手的案件经他的调处很快就能得到圆满解决,而更多的案件是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领导对他十分敬佩,群众对他服贴,用他的话说“我不偏不倚任何一方,用事实说话。”
公正无偏才能有清明的判断力。
这天,愁容满面的欧阳孕妇从湖南带着四位家属来到平安镇信访综治中心上访,她是为了丈夫彭某工伤赔偿事宜专门从湖南赶过来的。她的丈夫彭某在平安镇一个叫莫村的村子里和一屋主建楼房时,不慎从三楼跌落,摔致脑出血、双腿骨折,住院治疗了一个月,伤情才好转。伤者住院花去了10500元的医药费初由包工头垫付,若要继续治疗需伤者垫付,包工头再不付了,但伤者家庭十分困难。
事件的原由是这样的:屋主将建楼的工程给了包工头黄某建设,可黄某又转手将工程转包给龚某,当事故发生后,这两个包工头却互相推诿,伤者没医治好就要他出院,也不愿再垫付医药费。欧阳女士这次到来镇上访,是要求屋主、大、小包工头一次性赔偿其丈夫彭某的工伤医疗费及各种费用遭到拒绝才来的。
建房的屋主莫某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说他的房屋发包给黄某,可黄某又转包给龚某,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他事前已和黄某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里面写得清清楚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不负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全由包工头黄某负责,与屋主无关”。
在镇司法所接待欧阳女士上访的是所里的洪昌荣和小刘。他听完了欧阳女士的上访经过后,马上找来了其他当事人,并反复过问了情况的经过。最后,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驳斥了屋主莫某的说法。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他认为:屋主莫某明知大包工头黄某、小包工头龚某没有相应建筑资质而仍然将该工程发包给黄某、龚某,雇员彭某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适用情形,所以屋主应与大、小包工头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屋主莫某听后,表示认同荣叔的看法,同意与大、小包工头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进入调解攻坚阶段时,谈具体的赔偿数额。伤者家属罗列出来包括医药费、续医费、误工费、陪护费、伙食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58000元的索赔清单,屋主和大、小包工头当即表示数额太大,无法接受,要求洪昌荣提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以供参考。他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对伤者家属提供的索赔清单进行了“瘦身”,对不合理部分请求和过高标准计算的赔偿项目进行了删减,提出了一个总额为8万元的赔偿建议。经过一番艰苦的谈判,赔偿数额最终定格在90500元,四方达成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
伤者家属和屋主、大、小包工头对洪昌荣的调解表示满意,认为这次调解工作依法依规,不偏不倚任何一方,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4、实践出真知

洪昌荣做人民调解工作有自己独特的一套,并总结出一套经验。他觉得调解员的工作如同医生诊治病人的对症下药,中医治病是靠“望、问、闻、切”。做人民调解工作也与中医类似,也要一望、二问、三闻、四切。
怎么“望”?在接到案件之后,他认为需要到现场的必须到现场,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到实情。有天,一个姓张的妇女被邝某的狗咬伤,到医院医治后,狗主邝某不肯支付医药费,张某就扯着邝某来到镇司法所,洪昌荣接待了她们。邝某说:“我的狗是用铁链拴住我家门口摩托车尾的,你如果不是想入我家偷东西,为何会被我的狗咬伤?”张女士说:“冤枉啊!我只是顺着路行,也不知你家门口有狗,当我行至你家门口时,你的大黄狗一支箭似地窜出来,张口就咬伤了我的大腿,你还说我是想到你家偷东西,真冤枉啊!”洪昌荣听完了邝某的陈述,要求到现场实地查看,看到的情况双方都没有说假话,事情发生也如张女士所叙述的那样。问题出在哪里呢?原来邝某拴狗的铁链太长了,邝某的屋边是一条通向他村的小道。当张女士行至邝某房屋门前的路段时,狗未叫就冲出来。俗语说“叫狗不咬人、咬人狗不叫”。由于邝某拴狗的铁链过长,狗带着铁链咬伤了张女士。洪昌荣见此当即指出是邝某的过错。通过他的分析和结合《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条文规定,他认为应由邝某支付张某的医药费和误工费,邝某见这样也无话可说,愿意支付。
提“问”也是关键的。问当事人是那村(居)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辖范围,村(居)调委会是否调处过,意见如何等等,符合条件的就登记立案。在调解过程中,设问要有高水平。一个好的提问,才能引出整个事件的脉络,才能明确当事人的真实诉求,这样才能使调解工作有得放矢。
做人民调解员,要有耐心“闻”。办案时要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或第三者的陈述,将案发的情况厘清楚,将他们所讲的话作详细的笔录,做好笔录对调处结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一次,有两个妇女,在稻田里争田水,在田里打了一架。一个姓巢的妇女被姓杨的妇女弄伤了,而杨某身穿的一件衫也被撕烂了,她们闹到镇司法所里,要求公正处理。洪昌荣问打架是谁先动手的。她俩都不敢“争功”,双方都说是对方先打。苦于没有旁证,他一时也难以判断。后来他叫姓巢的妇女带他到现场,问打架是怎样开始的,巢某站在事发地点滔滔不绝讲述了打架的经过,他认真地作了记录。并当场要巢在笔录上签名,确认所讲全部属实。在调解会议上,他拿出巢某签了名的笔录,分析讲述的情况。他肯定地说:“按你们自己所讲的情况和我到现场看到的实地情况分析,是巢某先动手打杨某的。”巢某当则问他为什么这样肯定说是我先打的,有何凭据?他就案情分析:巢某身高约有1.6米,而杨某身高只有1.5米左右,而且巢某站在田基上面,杨某站在田里,田基比田高出足有50公分。巢某说最初是杨某用拳头打她的脸,简直是没道理的。如果是杨某先打,最大的可能只有打在巢某的大腿的部位,绝无可能打在脸上的,这足以证明巢某讲了大话。听了他的分析,巢某像泄气的皮球、斗败的公鸡,一言不发。最后洪昌荣通过做巢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赔偿了杨某一件衫,并书面签订了农田用水协议。
“切”入点很重要。对案发的情况作细心分析,如同医生看病,要找到症结的切入点,对症下药。洪昌荣办过一宗已报110的案件,派出所认为这不是治安刑事案件,就向当事人说你去找司法所办理调解吧。
洪昌荣接到此案后,感到这案件也有点离奇。
事件的原由是这样的:钟某开着自己的东风牌货车到廖某的修理店里,要求廖某修理沙板等项目。当廖某拿起铁锤敲打汽车的沙板时,汽车自动着车,并撞入廖某的修理店铺里,撞烂了卷闸门和修理店铺的一些设备,损失约一万多元。
这责任该由谁来负责呢?洪昌荣来到修理店了解情况后,得知钟某的汽车是刚从外省人欧某的修理店修好汽车的电路故障,然后再开到廖某店里修理其他项目的。洪昌荣找来了一个修理汽车电路的李师傅,对车辆电路作了详细检测。发现汽车自动着车,原因是钟某的汽车发动机电路中有一个部件叫继电器的是不合格产品。当廖某一锤敲打汽车沙板时,产生震动,继电器自动接合,汽车自动着车。李师傅查明原因后,廖某当则说:“是你的汽车撞烂我的东西,你应全额赔偿我的损失。”钟司机说:“我未发动汽车呀,是你用力过猛锤打沙板造成自动着车的,你也有责任呀。”他俩就这样争论不下,洪昌荣再询问钟某,你的继电器是从哪里换的?钟某说是在欧某修理店里置换的。他听后,立即找来欧某问清情况,欧某承认钟某的汽车原来不好着车,然后帮钟某换了自己修好的继电器装上去就好着车了。洪昌荣说:经查验,你更换的继电器是劣质品,受强力震动会产生自动接合而导致钟某汽车自动着车,撞烂了廖某的卷闸门和一些修理设备,损失了一万多元,你也有责任啊。随即,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因果关系和通则的规定对三方作出分责:(1)廖某身为修车师傅,有营业执照,但未按操作规程修车,在修理汽车前没有用东西先垫好轮胎,导致了汽直接撞入店里;(2)钟某身为司机,停车没挂控档、拉手刹;(3)欧某好心办坏事,为了让钟某节省钱,将自己修好的继电器置换装到钟某的汽车上,只考虑到钱,并未考虑到安全问题。
洪昌荣认为三方都存在过失,也有一定责任。听他这么说,廖某第一个表态,愿意承担四成责任,并对另外两方说各承担三成责任。案件就这样终结了,他们三人都说:荣叔真细心,真厉害,我们无话可说了,佩服、佩服。
这些看似小小的矛盾、事情,却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处理不当,就会酿成大祸。将一些小事、矛盾处理好,扼杀在萌芽状态中,这是维稳的最终目的。赖弘心里明白,人民群众的智慧,是从经验中得出来的,现在自己处在这个岗位上,就一定要多向这些人学习,总结经验,做出一番为党为人民的事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