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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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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真爱永诀

   
  帅歌回到病室,看见熟睡中的粟麦脸上留有几行泪水。这是易非临别时留下的,还是粟麦自己流下的呢?帅歌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
  这些天,报社不断有人来看望粟麦,人事主任覃琳还代表市长送了一个花篮和很多水果。可是粟麦完全不记得这些人是谁了,她看他们的眼神,就像看陌生人一样,令人嗟嘘。
粟麦在睡梦中翻了一个身,呢呢喃喃说着梦话。帅歌坐在床边,从被子里握住粟麦的手,痴痴地望着她,痛心地想着医生刚才说的那些话。他想,粟麦活得真是不容易,神经衰弱、梦游、梦呓、精神忧郁、失忆,怎么这些个病都惹上她了呢?就像刘强说的,粟麦是个脑子有毛病的女人,但这个女人心灵很干净。此时此刻,帅歌也是这么认为的。通过粟麦失忆之后对自己表现出来的情感,让帅歌感到这是上苍赐给他的天恩,粟麦不仅仅是他生命中割舍不下的爱情,也是不可或缺的生存元素,犹如空气和水分。
一个人没有爱情或许可以活下去,但没有空气和水分肯定会窒息而死。
帅歌在心里默默地说,粟麦,我不会撇下你,独自面对一生的遗憾。我要娶你,和你在一起。我一定要让你恢复记忆,过上轻松快乐的好日子。
“二茨是我用砖头砸伤的……”
就在这时,粟麦说了一句梦呓。帅歌听得很清楚,并且一字不漏。
帅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怔怔地看着她,希望她再说一遍。同样的话,此刻在他看来有不同的意义。但接下来,粟麦睡得很安详。帅歌怔怔地看着她,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从现在起,我不再是个警察,我要撤消对她的一切怀疑和追踪,只做她的爱人。
粟麦的梦呓让学过医学和心理学的帅歌看到了一线希望和曙光,这说明粟麦潜意识里还有记忆在活动,她并没有完全丧失记忆,当然也有可能保留的只是些残缺片段而已。
一个小时后,粟麦睡醒过来。帅歌对粟麦说的第一句话是:“粟麦,我们这就出院回乌宿镇好吗?”
粟麦静静地看着他,轻轻地重复着他的话:“乌宿镇。回乌宿……”
   帅歌冲她点点头,希望她想起更多有价值的记忆。
   “我们的家在乌宿吗?”
医生这时也站在了帅歌背后,他轻轻地按了按帅歌的肩膀,无声地提醒他:粟麦的确失忆了,这是百分之百的事实,不要抱太多的希冀。
“既然她有梦境,有呓语,那就说明她潜意识里有那段记忆或恢复那段记忆了啊。” 帅歌瞒着粟麦跟医生探讨这个问题。
“科学方面的定论不太好说。”
“会不会是神经错乱?”帅歌心中的疑问无法消除,他真想在瞬间来个真相大白。
“是你自己神经错乱了呢,我看你根本就不是在琢磨病人的病,你是在为你的案子找问题和答案。”
医生的话一针见血。帅歌问:“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易非告诉你的?”
“是的。我真后悔没听易非的话,居然帮着成全了你。”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不是帮你。我是医生,我尊重病人的意愿和选择。”
“你现在后悔吗?”
“是的。因为你身上有一种后天刻意培养起来的惯性,你无法放弃原则和信念,改变不了职业习惯和本能,所以你会害了她。”
“不可能。我不可能害她,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
“我不信。年轻人总是喜欢说过头话。”
“你可以试着相信我。为了她,我可以放弃自己的原则和信念。”
“年轻人,一个人能够恪守原则和信念没有什么不好,你不必放弃,其实,我也很讲原则和信念……有些话我不想说,就是出于我的职业原则和信念……请你原谅。”
医生始终没有给帅歌解答疑问和困惑,他只是给帅歌提供一些有关书籍和资料,让帅歌自己耐心找找答案。
帅歌的确是有耐心的一个人。回到乌宿镇,他仍在回想他和医生的谈话,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回放粟麦的梦呓。他还有意带着粟麦在小镇各熟悉的地方行走,这样有利于帮助她尽快恢复记忆。
   粟麦照样整天傻傻地跟着他跑,只要离开两步远,她就会惶惶失措,神态不安。没多久,风言风语便传遍小镇。帅歌每天上班,都会发觉所里弥漫着一种异常气氛。大家三五成群,窃窃私语,似乎议论着什么。那天,刘强当着粟麦的面找到他,面带愠色,将他带进小会议室,两个人进行单独谈话。谈话完之后,帅歌走出会议室,思忖着如何跟粟麦解释,从容镇定地应对她的盘问。没想到粟麦就站在会议室的门口,神情异样,脸色惨白,整个人像是灵魂出窍似的,把帅歌吓得不轻。“粟麦,粟麦,你怎么啦?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会儿功夫成了这副模样?”他拉着粟麦的手下楼,想带她去医院。谁知粟麦受刺激过度,下楼梯的时候,双手死死抓住扶手不放,也不肯迈步,帅歌想掰开她的手,也许是弄痛了她,她竟然杀猪一般大声嚎叫,而后就是疯狂地自虐和哭泣。
   帅歌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哄、劝、喝,都没有效果,这时,很多同事都跑来看热闹,情急之下,他真想学范进的丈人胡屠夫,给她一巴掌,让她清醒清醒。但他的手举在半空中怎么也下不了手。同事们这时候反而不起哄了,都静静地等着他的巴掌落下去,看看会有什么结果。等了很久,帅歌的手却垂了下来,接着,他突然扑上去,抱住她,将她身体深深揽入他的怀抱,怎么也不肯放手。粟麦继续哭,继续闹,他只管紧紧抱住她,亲吻她的头发,她的脸腮,还有她的鼻子和耳垂。也奇怪,粟麦渐渐平静下来,不哭了,不闹了,也不抓自己的皮肤,扯自己头发了,最后,她居然乖乖地听任他抱起她,在众多人的目瞪口呆中回到了帅歌的宿舍。在宿舍里,帅歌将粟麦轻轻放在床上,他轻轻地跪在床前,双手紧紧抱着她的腰,两眼充满柔情地看着她。
   两人就这样对视很久,很久。
   帅歌说:“宝贝,你看着我的眼睛,请你告诉我:现在你还害怕吗?”
   粟麦怔怔地凝望着他,目光里充满了惊恐与悲伤。但她却坚决地摇摇头,表示她已经不害怕了。
   帅歌为她的乖巧而伤感,眼里也变得湿漉漉的。他一只手拉着发痴发呆的粟麦,另一只手依然揽着她的腰,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这样,帅歌那天在房里陪了粟麦一整天。直到晚上给她服了药,哄她睡下。  
   “宝贝,你现在躺在一棵桂花树下,四周是绿绿的水,浓浓的花香,你被绿水花香包围着,静静地睡着了,醒来之后,你就会看见我,我摇着小船,劈开波浪,专程来迎接你……”他安慰她道,吻着她的额头,催她入眠。  
   等粟麦一睡着,他便直奔刘强而来。刘强也在等着他,知道他会来。
   一进门,帅歌就闪电般地扑过去,抬腿两下子就把刘强击倒在地。
   然后他就大踏步后撤了。走到门边,他又回过头来,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刘强说:“我知道,你是正确的,你想维护单位形象和荣誉。形象荣誉固然重要,但我告诉你,生命和情感要比你的狗屁形象和荣誉更重要。生命第一,情感第二,有了这个,才有你的所谓形象和荣誉,你明白吗?”他警告地说:“如果你以后还当着粟麦的面找我谈话,小心我顶烂你的肺。”
   
   
   这天深夜,粟麦又梦游了。
   由于白天受到的刺激,睡梦中她一直在说着令人痛苦万分的梦话,甚至大声叫喊。有一阵子,可能是药物的作用,她安静下来,帅歌实在太困了,就用绳子将她和自己的手绑着,沉沉地合上了眼睛。但是没过多久,他被手上拴着的绳子拉扯醒了,睁开眼,发现粟麦已经下了床,正低着头穿鞋,接着起身往外走。他以为她想上厕所,但错了,他发现她并没有醒,而是在梦游。
   他解开绳子,悄悄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出门,下楼,沿着熟悉的街道,往前走。
   起初他以为她是漫无目的地走,后来他发现,她对路线很熟悉,一走就走到易非常常打牌的地方,然后久久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雕塑一样。
   帅歌看到这样的情形,犹如万箭攒心。
   恰好这时易非由远处走来,路灯下,他的身影晃晃悠悠,犹如醉汉。
   他确实喝了很多酒,头晕眼花,一直走到近处才发现粟麦。
   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他一见粟麦,便伸出手指想骂她。所幸他还记得粟麦有梦游症,手到半空停下来,仔细一看,果然,她在太虚幻境中神游。
   易非停下脚步,冲粟麦冷笑道:“你倒好,换了巢的鸟还记得老路。”
   帅歌听他如此说,便从灯影中走出来,接过他的话头;“亏你有脸说,你看看她这是走的什么路?记得的是谁?是谁在夜里像只流浪狗,总是需要她来寻。易非,你如果还算是人,你就该马上去跳河。”
   易非没想到帅歌居然跟在后面,他有些疑惑,有些惊愕,还有一丝良心愧疚和自责。
   但他是煮熟的鸭子,嘴硬,他说:“呵,你倒是比我及格。怎么样?尝到酸甜苦辣的滋味儿了吧?”
   帅歌没理他,上前轻轻牵住粟麦的手腕,慢慢引导她往回走。
   他的动作让易非看得有些发呆。心里感到莫名其妙地难过。
   本来他有很多理由向别人挑衅的,结果却变成他默默无言地跟在别人身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久久地,他声音哽咽地说:“她从来就看不上我,不管我吃,不管我穿,也不管我冷热酸甜,可我就是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害怕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每晚都要出来找我,不管天晴落雨,春夏秋冬。起初我依着她,慢慢我烦她,再后来我是故意惩罚她……其实,我知道我就是一混蛋,根本不值得她这样……”
   说出这番话,易非内心真正受到了触动,心理防线逐渐崩溃。
   帅歌回头看他一眼,用一种同情的眼光。
   帅歌的这一回头,彻底摧毁了易非的意志,他痛苦万分地蹲在了地上,双手捧着脸,像狗一样呜呜哭泣。
   等他哭够了,抬起头时,帅歌与粟麦已经渐渐走远。尽管他们的脚步走得很慢,但看得出来,他们是亦步亦趋。
   一直快要看不见他们的背影时,易非痛痛快快地大声说:“明天,叫粟麦在民政局等我。”

  翌日,易非信守承诺,当真去了民政部门,与粟麦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天,帅歌专门请假在家里做了满桌菜,开了香气四溢的衡水老白干,庆贺粟麦重获自由。那天,他俩尽情尽兴地喝了很多酒,直到差不多把彼此灌醉。醉意朦胧之际,他俩像两只栖息在枝头的鸟儿,窃窃不休地说了很多甜蜜的话,他们用疯狂的爱抚慰彼此的灵魂和肉体,在令人惊悸的黑暗中感受有生以来的强烈快感与颤抖。
  帅歌躺在床上,似梦非梦地想起自己刚来乌宿镇时,看见粟麦站在快被大水淹没的石桥上,裙裾飘飘的样子,心头像灌了一口猛酒。他回忆当时划船去接她的时候,似乎有很凉的风和很湿的雾气从皮肤上穿过。黑暗中,帅歌忍不住用一双手去抚摸自己燃烧的皮肤,心想:这是不是就是人们常说的洞房花烛?想到这儿,一股酥麻的快感弥漫开来,还没等他本能地收紧,一匹狂野的怪兽便占有了他的躯体,而后又想挣脱他的躯体,奔腾而去。他无法控制这匹野兽,只能做到双手不停地左右摇摆,帮助野兽将自己五马分尸。粟麦就在这个时刻来到床前,以自由而完美姿态,闯进了帅歌的视野。苗条、端庄、美丽,仿若身披七彩光芒的仙女飘然而至,让他的脸越发显示出痴迷梦幻的状态。粟麦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晃成了一条雪白的鲤鱼,原来她脱去了衣裳,赤裸裸的身体在黑暗中显得异常光鲜。
  “麦子……麦……子……”他嘴唇一张一合,变得生机而茁壮起来。
  粟麦继续飘荡在空中,以一种轻盈的姿态向他展示飞翔的诱惑。帅歌忍不住也想与她一同升飞到最高境界,他调动丹田里的气息,将它们聚集起来,像烟岚那样在体内升腾、弥漫,并且毫无顾忌地任凭它们冲出体内。“飞吧,飞吧,去找麦子……”“坠吧,坠吧,也去找麦子……”帅歌张狂放肆地叫着麦子,他像当地所有男人那样,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把女人身体上那个形似“麦子”却能诞生生命和制造快乐的神圣领地称作麦子。他喜欢这种追寻麦子的感觉,在无数次拼尽全力之中,他终于成功地挣脱了地球的吸引力,当灵魂嗤溜一声钻进云端,跟粟麦的灵魂合二为一,他的肉身一头扎进粟麦两腿之间芳草萋萋的麦地。她充满感激地夸奖道:“易非,你好棒啊……”帅歌不言语,紧紧搂住粟麦。在他的鼓励下,粟麦大跨度地翻云覆雨,在疾风暴雨的冲击下,帅歌被粟麦挑拨得激情燃烧,整个人快要熔化了。 “麦子!”帅歌轻轻叫一声,用嘴碰了碰粟麦的耳垂,粟麦也回应地用牙咬着他的耳垂。帅歌便发出“噢噢”的闷嚎,又一次高叫着“麦子”,把他作为一个男人生命中所有的魅力都集中在刹那,并且定格成永恒。
  粟麦痴迷地看着他,嘴里轻轻地、像孩子一样天真地喃喃说道: “我要……我要你……”她喉咙干渴地发出嘶嘶声音,那种脱了水分的声音显得十分疲软、沙哑和麻木。
   黎明前的黑暗降临,带着腥味的河风阵阵刮起,天地间淅淅沥沥下起了雾雨。现在,他已完全身陷沙场,变得勇猛顽强了,欲望与饥渴包围着他,使他的视线模糊起来,脑子变得沉重而又迟钝,除了身子在漂浮,意识在变轻,变模糊之外,身外的一切都游离出了他的视线,就连黎明之前的鸡啼声都逐渐消音,逐渐消失。在激情的燃烧下,帅歌只觉得一个完美的境界就要呈现了,随着这酣畅淋漓的最后一搏,两个人情不自禁同时叫出了声…… 
   睡梦中,粟麦躺在帅歌怀抱里,两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好像生怕他突然间离她而去似的,于幸福甜蜜之中依然保持着警惕。帅歌被她这种青藤一般的柔情捆住,除了心花怒放以外,就是心甘情愿地做了她的奴隶。两个孤单寂寞的身体,终于在劫后相互拥有,彼此温暖,找到了避风的港湾。
翌日醒来,两个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帅歌,平生第一次在一个女人面前裸睡,想起来就觉得难为情,他下意识地用被子将自己的身体裹了起来。
“易非,你不喜欢我?”粟麦的眼睛深情地看着他,里面的光波闪闪发亮。
   帅歌说:“美女,你可以为我做一件事吗?” “可以,你说。” “你可以不叫我易非,叫我帅歌吗?”
   “为什么?你本来就是易非啊。”
   “因为我长得帅,我是真正意义上的帅哥(歌),你是百分之百的美女,以后,我也不叫你粟麦了,就叫你美女,行吗?”
   “行啊,以后我叫你帅哥,你叫我美女,一辈子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粟麦高兴地拍手叫喊,“帅哥,帅哥,帅哥……”
   帅歌突然上前抱紧她,声音哽咽地说:“美女,你真的就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听着,你一辈子都不许长大,就是将来变成了老太婆,我也要你像今时今日的这个样子,你听见了吗?”
   
吃过早餐,帅歌找刘强要来车钥匙,开着车,把粟麦带到了八家村寨,也就是二茨和棉花曾经居住的村寨。
粟麦来到这里就没有早晨那样快乐,甚至神情还有些郁郁寡欢。“难道她对这个地方有印象?还是她根本就没有忘记发生在这里的一切?”
   人大脑就像有着重重大门的深宅大院,而失忆就好比某一扇大门关闭了,要想让失忆者尽快恢复记忆,必须彻底撬开她脑子里关闭的那扇大门。对于粟麦关闭这扇大门的症结,帅歌一直在探索,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他认为有很大的把握实现芝麻开门的奇迹,即便不能立马见效,也可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就是他今天带粟麦来八家村寨的真实目的。
   这种大胆尝试是经得医生同意的,从粟麦目前的精神状态看,这是一种良好的开端,也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尽管这样做很残酷,但帅歌明白,如果就此长期回避或任其隐晦下去,她的记忆大门就有可能永远无法开启。
帅歌把车摆在当初等候粟麦的老地方。他跳下车,在已是五月芳菲的路边采了不少野花,兴高采烈地给粟麦插了满头,剩下的全插在车窗前,逗粟麦开心,粟麦高兴起来居然像个小孩子。
帅歌还抱回一大堆植物野草放在车头上,隔着车窗教粟麦识别贯众、绿萝、鸢尾、紫苏、桑叶、葛藤、水麻……并且要粟麦跟着他念出声,记录下来,写成文字。跟着,他把粟麦从车里抱出来,一直抱到酉水河边,观看河面上的飞鸟。他们各自认领和追踪一只白鹭,给它取了好听的名字,看着它们在浅水里自由自在地饮水,捕食。
春天的气息在这里表现无遗,河水得了雨水的充盈,变得饱满鲜活,明净的天空倒映在水中,朵朵云彩显得格外晶莹剔透,河滩上的草拥挤着疯长,远看绿得诱人,岸边的槐树柳树花开簇簇,青翠欲滴,水鸟不时降落树上,一会儿又展翅而起,飞往高山峡谷。
   面对眼前美景,怀抱心爱女人,帅歌第一次给粟麦讲起了自己的身世。
   他是一个孤儿,爸爸妈妈在他童年时双双死于车祸。他靠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因为爷爷奶奶承担不起繁重的学费,他在16岁就考入全额公费的公安警校,子承父业成了一名警察。由于从小受爷爷奶奶教育,他对身为警察的父母十分崇拜,长大后一门心思想当一个好警察,有意识地磨炼自己的意志,用高标准严要求来培养自己对侦技方面的兴趣,整天都在琢磨怎样破案,怎样跟犯罪分子打交道,根本没心思接近女人和谈恋爱……
   粟麦的出现让他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世界,爱情的温暖与激励,唤起了他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他越来越把粟麦看作天使,带领他越过喧嚣危险的尘世,到达温柔宁静的幸福天堂。
听着帅歌的故事,粟麦叹息一声,脸色倏然沉重。帅歌注意到,她长长的睫毛在微微颤动,激动的情绪也正在胸口波涛起伏,伤感泪水顺着脸颊流淌。
“你哭了?”帅歌问。
粟麦不吱声。帅歌内心一阵冲动,低头在她脸颊上吮饮泪水。顷刻间,粟麦哽咽失声,紧紧搂住了帅歌的脖子……
傍晚,帅歌将车调过头,沿来路慢慢返回。
路上,粟麦对他说:“我将来死了不准你把我埋在陌生和孤独的地方,我会害怕的,我如果害怕就会来找你的……我要你把我烧成灰,放在家里,随便一个角落就行。”
帅歌说:“那我养一只狗,把你的骨灰给狗吃了,然后让狗天天陪着我,我抱着它睡觉,一直到死……”
粟麦说:“那不如你吃了我的骨灰,还补钙呢。那样我们就永远在一起,没法分开了。”
帅歌说:“放心,我们永远不分开,不管多少年,我都会等你。”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雷骤然响起。一会儿,雨柱像一排排海浪从远处推来,把路两边的树叶全砸响了,雷声、雨声组成声势浩大的交响音乐,震撼人心……
他俩被隔在半路上,紧紧拥抱着躲在车里,那种气氛让他们十分激动和忘我。粟麦想在车上与帅歌做爱。帅歌望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很纯洁,很神圣,她用这种眼神告诉他,这是一场超越时空,超越生命,旷日持久的伟大爱情,这场爱情早已超出生死轮回,无论它以怎样的形式进行刷新和延续,岁月以及万物都只是它永恒的见证。整个车内弥漫着她的体香,帅歌眯着眼,像个可爱的孩子,久久赏视着粟麦的一举一动,一起一伏,他的目光很安静,也很躁动,但他任由视线曲曲折折在一个美丽繁复的天地里缠绕……
风,依然在吹;雨,依依在下。天色悄悄地暗下去。车里,帅歌轻抚粟麦,粟麦亲吻帅歌。两个人默然相对,窗外瓢泼大雨,聒耳喧哗,都与他们不相干。他们侧耳窗外,仿佛倾听着一种来自遥远的仙乐,单纯的快乐和淡淡的伤感在他们眉宇间弥漫,影影绰绰,烟云掠过。
  暴雨一直下到傍晚。帅歌身上的衣服湿了,他把粟麦紧紧裹在怀里,说:“你冷吗?”她摇了摇头,他又问:“现在能想起家在哪儿了吗?”粟麦没出声,过了一会儿,她说:“往前开吧。”帅歌开着车在雨雾中船一样飘游着,那种把着方向盘像把住舵一样的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
  在一个路口,她说:“停下。”
  他们来到了曾经来过的路边酒店。老板还是那个老板,等车停稳了,老板冒雨出来接客,一见两个人,便笑着打趣:“嗬,是二位呀,老宾客了,楼上请吧。”
  菜也是酸辣酉水河鱼,再加两个小菜。吃着饭,粟麦说:“帅歌,我想唱歌!”
  “唱吧,美女,我还没听你唱过歌呢。”帅歌极力地怂恿。
粟麦放下碗筷,过去播放她喜欢的《白狐》。音乐响起,粟麦拿起话筒,轻轻地唱了起来: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
  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
  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海誓山盟都化作虚无。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只为你临别时的那一次回顾。
  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天长地久都化作虚无。
  ……
  
  粟麦唱得很忘我,半瞑着眼,清澈的眼底渐渐泛起一片缭绕的雾气。
  吃完饭,天晴了。帅歌说:“很晚了,我们回家吧。”
  “嗯,好,回家。”粟麦答应道。
  一路开车,帅歌不说话,粟麦也沉默着不说话。车里一直播放着这种自然流畅的钢琴曲,气氛宁静、忧伤。帅歌几次想打破沉静,都被粟麦制止了。
回到了家中,帅歌问粟麦:“你刚才吃饱了没?”
粟麦说:“我没吃饱。”
帅歌显出很高兴的样子说:“那我去给你煮面条。”
粟麦说:“好。我要煎鸡蛋,要西红柿,还要放很多莴苣菜。”
   帅歌说:“啊?你怎么要吃这么多呀?那我可要告诉你,以后得少吃点,不然我养不起你。”
   帅歌看着粟麦吃完一大碗面,又拿走她的碗去冲洗干净,然后对她说,休息吧,很晚了。
粟麦无限深情看着他说:“你也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我刚吃了很多面,要过会儿才能睡觉。”
   粟麦把视线转向屋里所有的东西,一样一样脉脉深情地看过去,桌子、凳子、床、墙壁、窗户、电视机、电脑……她伸手在电脑上摸了一把,上面有很厚一层灰尘,她打开它,在上面敲了好些文字。很久没摸电脑了,她的手指依然像鱼尾一样跳动灵活。
帅歌一直在床上等待着粟麦。他的眼睛像吸足了水的海绵那样湿漉漉的。
  过了很久,粟麦捧着一个纸包,来到床前。粟麦坐在帅歌的枕边,轻轻地打开那个纸包,慢慢地,半块砖头呈现在帅歌眼前。
  这块砖头对于粟麦来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她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左下方那个指纹,俄顷,才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假装失忆的?”
帅歌没有回答。
粟麦又坚持问了一遍。
帅歌再也无法保持沉默,很响地吸一下鼻子,声音沙哑地说:“第一次是在医院,当时易非哭着离开医院,你心里有过一瞬间的痛苦抉择,所以,你流泪了。可是你还没来得及擦掉的泪水被我看见了。第二次是你的梦呓有蹊跷。选择性失忆即个人对某段时期发生的事情,选择性地遗忘。我试探过你,你已把自己的家乡都忘记了,那么你应该忘记的是关于在乌宿发生的所有事情,怎么可能单单还记得砸伤二茨那件事情。尽管是梦话,也有它相应的逻辑,这就跟你记得那首《白狐》词一样,不合逻辑,让人起疑。你的所谓梦话,是对我的一种试探。事实上你是有过失忆,但那只是短暂的局部性失忆,你是因为创伤性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失去记忆……以后,你就想利用它达到与易非离婚,跟我在一起的目的。粟麦呀粟麦,你为了我,真算得上处心积虑,用心良苦,而我真值得你这样苦心孤诣吗……”
  帅歌的眼泪缓缓流下来。
  粟麦抱紧帅歌,看着他流泪的眼睛,说:“你什么时候怀疑二茨是被我……”
  “是爱让我关注你的一举一动,掌握你一切行踪……”
  “为什么不在案发当时就抓我?”
  “我知道你患有梦游症,看见你几乎每天夜里都要出门,吃不准你当时的行为究竟是梦游还是清醒。因为这在量刑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那我告诉你,我是在清醒中砸伤二茨的。每天夜里出门是因为寻找易非……”
   帅歌气愤地说:“易非,他不是个男人……”
   粟麦说:“你一直都希望我主动向公安局自首,承担法律后果?”
   帅歌痛不欲生地说:“是。”
   “那我明天就去。”
   “不。”
   “为什么?你改变态度了?”
   “不。”
   “那是为何?”
   “上面给老刘打过招呼,说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了,不能节外生枝。”
   “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老刘已找我谈过话了。”
   粟麦很聪明,一思量,就明白了其中的关节。
  “我明白了。”粟麦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从形式来说,她已经不再是逃犯了,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纵然能逃得脱那道真正的监狱大门,也永远走不出心里的牢笼。画地为牢,大抵指的就是她这样的吧。
  过了很久,她喃喃地说:“好了,没事了,睡觉吧。”

  天亮之时,帅歌做了一个惊悚的噩梦。惊醒之后,他发现枕边已经没有了粟麦。为了排除噩梦造成的意识错乱,他定神确认了一下。
  没错,粟麦确实不见了。
  他起身下床,走进客厅。他发现电脑依然开着,显示器已进入屏幕保护状态,屏幕上一行字在天空的背景中游弋,这行字是:“帅歌我走了!别再找我!!”
  他动了动鼠标,游弋的大字退去,屏幕上出现一个打开着的Microsoft Word文件,粟麦最后一次保存这个文件是在凌晨四点。
  读着粟麦诀别的文字,帅歌头晕目眩。这些文字汹涌而来,撞击到他的心坎上,碎成了白色的粉末,在阳光下漫舞——
  帅歌,我的爱人: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叫你。
  这些天,每次这么叫你的时候,你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而现在,你已经睡着了,听不见。你听不见我一生中最后一次叫你,这是我最大的遗憾,也是我最大的欣慰。
  此刻,在决定离去之前,我生怕一不留神惊醒你,所以,即便是最后一次叫你,也只是在心里默默地呼唤,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帅歌,我的爱人,你注意到了吗?昨夜一场雨,洗净了小镇的房顶、街灯、树木,今早醒来,你一定会看到一幅清新美丽的风景。那样,你的心情会好的,不会因为我的离去过分伤悲。你曾经抱怨过那些常绿的树叶很脏,橘黄色街灯也灰蒙蒙的,你说成天看着这些布满灰尘的景物心情很烦躁。其实,我知道你在烦什么,你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
  我走的时候你还在梦境里。在我写这封信的过程中,有好几次产生了放弃的念头,看着正在酣睡中的你,看着我的影子投在你身上,与你重叠,剥离……我展开手臂,比画了一个抱紧你的动作,那感觉,居然就像是我在真真切切地抱着你一样。这是一种无比漫长,无比煎熬的体验,也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经历和记忆。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坐棚伯的船过了乌宿河,踏上了没有归宿的旅程。
  你是警察,我是犯罪嫌疑人。天注定,我们的爱情没有结果,只能擦肩而过。
  这些日子,你的忧伤让我心痛,你的无奈让我绝望,你的内心挣扎让我遍体鳞伤。我想,爱不是一定要相依相守的,爱是需要相互救赎和成全的。因为爱,我选择了逃离,我这样做就只希望为你减少一点痛苦与悲伤,沉重与犹豫。
  帅歌(往后,我只能在心里千遍万遍地呼唤这个名字),与你相处的日子是那么的短暂却又那么美好,那些幸福的往事深深刻在我的心灵深处,成为永远的记忆,不能忘怀,不敢回忆……以后的岁月,即使没有你,但有过你、有过那样一段记忆伴随和温暖以后寂寞的岁月,也就足够了。
……原谅我没有向你告别。你曾经跟我说过一尾淡水鱼游向大海的故事,你说淡水鱼衍变为海水鱼的全部过程就是忍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要想做一条真正的海水鱼,适应那种咸咸的、涩涩的、苦苦的,但是浩大无比的冒险生活,就必须向深海鱼学习,加大肺活量,努力地潜入海底……多年以后,当这尾海水鱼从深海中浮出水面呼吸时,会发现家乡和爱人依然令它白日走神,夜晚惊梦。
这尾淡水鱼衍变的海水鱼,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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