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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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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盗用身份

第八章
  
  粟麦隐姓埋名,打算长期在宝灵市安身立命。她都想好了,吴尔下次还会来的,这个人看样子不达目的是不会罢休的,不如干脆顺水推舟,然后跟他提出,在他药店做导购。白天没什么事,晚上再应聘一份推拿按摩职业,这样加起来,一个月的收入应该不下三千,给棉花两千五,自己留五百,生活俭朴一点,应该可以坚持下去。
  她办了一个假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就叫帅歌。她很喜欢这个名字,觉得它属于中性,男女都可以用。她拿着假身份证仔细端详,情不自禁地亲吻着那两个字,心里喃喃地说:“我要是有将来……将来我要是有孩子,无论是男是女,我都会给他(她)取名叫帅歌。
  就在她盗用帅歌的名字办假身份证的时候,她家乡派出所教导员帅歌正在积极而又秘密地对她的行踪展开广泛调查。
  他通过走访的形式在工地附近挨家挨户询查,多是找那些夜里睡不着觉的老人和心比较细的妇女,问他们在去年12月29号那天晚上听到过什么或看见过有什么人在夜里打斗或争吵。
   奇怪的是谁也没听到和看到什么。
   就在帅歌认为二茨光着身子不可能跑那么远,几乎排除所有的人家时,有个商店老板主动向帅歌反映,说他那天半夜听到有人在他门口说过一些很奇怪的话。
  “什么话?”
  “一共就两句,是一个女的说的。第一句是:我只要叫唤一声,全镇人都会出来,想想你的事情办得成吗?第二句好像是:快回去吧,免得着凉。别瞎折腾了,小心颅内出血。”
  “你是怎么听见的?又如何记得这么清楚?”
  “我夜里就在卷闸门后面搭了个铺守店子,而且我有个习惯,天黑就想睡,半夜一过就醒,再也睡不着觉,夜里闲得无聊,专门喜欢听动静。”
  “后面这句话很专业的,像是医生说的话。你听出是谁的口音了吗?”帅歌很巧妙地给这人提醒。
  “没听出来,我是外地人,对本镇人的口音不是很熟悉。”
  “那,就那女的一个人说话,没别的人说话了吗?”
  “没了,就女的平白无故地说了这两句话。我也觉得很奇怪,琢磨了半宿。”
  “那女的说话声音大吗?”
  “不大。平心静气的样子。”
  “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还有人说过什么话?”
  “没有,有的话我会听得很清楚。哦,对了,大概过了一两分钟,有个男人鬼叫了一声,吓了我一跳。”
  “是怎么叫的呢?你能不能学学?”
  “学?我学不来,总之就像爆了血管一样。可能是混混故意捣乱吧。”
  帅歌很泄气,心想他说的话跟没说一样,毫无价值。
  证据不足,依然还是属于猜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句“小心颅内出血,注意卧床休息”的话绝对是专业人士说的。一个芝麻大的小镇,能有几个女性专业人士呢?
  下午,帅歌来到工商所,找到所长何平,虽说这是个热闹繁华的小镇,但毕竟镇上只有这么多人,尤其像这些七站八所的国家干部们,大家都在小镇上混饭吃,低头不见抬头见,平时大家都还彼此默契地相互照应着,几乎就是一个完全的熟人社会,两个人用不着套什么近乎便聊了起来,何平原本就是个聊天行家,两个人聊得起劲,嫌办公室人来人往碍事,何平便提议去二酉舫喝茶聊天。帅歌听说过二酉舫的行市不菲,但何平坚持要去,还说帅歌不给他面子就是瞧不起他。帅歌说,什么呀,我不就一小民警嘛,与你比起来还矮半截呐。何平听这话很受用,不由分说地拽着帅歌就走。
  这二酉舫茶楼是一艘三层楼的游船改造的,这是当地旅游经济兴起后,有人别出心裁地想了这么一个主意,还美其名曰充分利用水上有利资源开发旅游经济。这船一年四季停泊在二酉山下的水榭边,竹篁幽深的环境安静优雅,是人们喝茶聊天的好去处,生意十分红火。  
  两人到了二酉舫门口,只见船头站着两位迎宾小姐,脸上带着春花般的笑容,声音像黄莺一般清脆,其中一人赶紧把他们引到一个挂牌为“铁观音”的包间。接着,服务员小姐进来温柔地问他们需要泡什么茶。
  帅歌说:“你们这里不是写着铁观音的吗?怎么还问喝什么茶?”
  小姐浅浅一笑,说:“先生你误会了,我们的包厢虽然是用茶名命名,但客人想喝什么茶,我们这里是由客人自己来决定的。”
  “小妹,那就把你们这儿最好的茶——极品大红袍泡一壶上来吧。”何平说。
  半晌没吭声的何平竟然是一个懂茶道的人,这倒让帅歌对他刮目相看。小姐头一低,弓了弓腰,说了一声请稍等便欠身离去。
  等小姐走后,何平对帅歌说:“这儿服务员的制服很别致呀,谁设计的,简直太有才了。”
  “是吗?我怎么没注意?”帅歌说。
  何平说:“一会儿她们来你好好注意一下,我说的没错。”
  一会儿,专门表演茶艺的小姐端着一个大盘子进来,就两个人喝茶,却弄来许多家什,帅歌看着都有些嫌麻烦。他按照何平的吩咐注意观察茶艺小姐的服装,觉得真像何平说的那么回事,设计很新颖独特,颜色基本上就是白色和茶绿两种,而茶绿只是起装饰作用的,比如用来做衣袖和裤脚边,这样搭配素雅洁净,很是赏心悦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女孩子头上戴的头巾,简简单单一方茶绿色,设计成像刚萌芽的两片茶叶形状,咋一看,亭亭玉立的女孩子就成了一棵茶树,而她们的头上正生长出嫩绿的茶叶来。再看她们的衣服,领口开得很低,露得有些出格,几乎露出女孩子的整个乳房,但巧就巧在也用两片茶叶形状的活结掩上,这种欲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真是煞费苦心,裤子是白色的,料子很薄,薄得在昏暗的灯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底裤,而且连底裤的颜色都能看清楚,这样一来,她们就是不勾引人,人们的眼睛也得跟着她们转了。
  何平附在帅歌耳朵上悄悄说:“这是对男人们有多大定力的一种检验,是不是啊?”
  帅歌笑了,但没吱声。
  何平接着说:“不过,这种地方也就是白米饭盖肥肉,馋馋人眼睛而已。”
  帅歌发现,茶艺小姐的素质的确比较高,她对何平的话充耳不闻,目不斜视,只管绾起衣袖,专心致志地泡她的茶功夫茶,虽然一招一式都是程式化的,但技巧上玩出了花样和特色,看得人眼花缭乱,接应不暇。
  就在茶艺小姐泡茶的时候,包厢的板壁上一个茶杯大的播放器送来一段优雅的音乐,配合音乐的是一段女声朗诵的《茶经》:茶者,南方之嘉木也。一尺、二尺乃至数十尺;其巴山峡川有两个人合抱者,伐而掇之。其树如瓜芦,叶如栀子,花如白蔷薇,实如栟榈,蒂如丁香,根如胡桃…… 其字,或从草,或从木,或草木并……茶之为用,味至寒,为饮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烦、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采不时,造不精,杂以卉莽,饮之成疾……
  帅歌一边欣赏茶艺小姐泡茶一边听配乐朗诵,何平见帅歌不说话,便主动与茶艺小姐聊了起来。他说:“敢问小姐,你们这里号称极品的大红袍,是武夷山九龙窠那几棵百年老茶树上的茶叶吗?我可听说那几棵茶树现在不准采摘了,当活化石养着呢,那你们这个极品是从哪里来的呀?价格是不是也像黄金一样贵?”
  茶艺小姐听他口气懂得茶道,就照实回答他,说:“先生你说对了,那几棵一代母树上的茶叶一般人想都不要想,别说现在不准摘了,就是以前准摘,每年也只有几两的产量,50克就卖18万,比黄金可贵多了。”
  何平说:“那你们这个极品不是假的吗?是骗人的?”
  茶艺小姐说:“不是骗人的,这个是人工培育的大红袍,即在母树上剪下树枝移到其他地方种植的。现在市面销售的都是这种二代以后的大红袍,同样具备优良的品质。待会儿尝尝就知道了。”
  何平说:“我虽然没有喝过第一代,但喝过第二代,我敢肯定人工培育的不及自然生长的,口感上绝对相差很多。”
  茶艺小姐被他的话逗乐了,说:“先生既然没喝过第一代大红袍,怎么就肯定第二代比不上第一代呢?先生你真是幽默啊。”
  茶艺小姐的话也把何平逗乐了,他说:“还是小姐会说话,都把我说得理屈词穷了,哈哈。”
  泡制大红袍的工艺在帅歌看来有点复杂,泡大红袍的水要边烧边泡,小姐先用一个小电热壶插上电烧水,然后将茶叶倒在一方白纸上,用木制的镊子先将那些粗梗垫在杯底,然后将那些条索成形的拣出来,放在一边,把剩下的茶沫放在第二层,再将刚拣出来条索成形的茶叶放在最上层,这样一选一放,水刚好烧开了,大红袍要用沸水冲泡,将第一遍水迅速倒去,用来烫洗茶壶和杯子,再倒满水,泡二三十秒钟,揭盖,然后快速出水,接着再冲水,反复七八次,出水要来回地斟,做到每杯茶的浓淡均匀。只见汤色由最初的橙黄变成金黄、清澈明亮,香气浓郁。这时,小姐撤了别的炊具,只留下一壶茶和两套茶杯,起身说了句:“先生请慢慢品尝。”就走了。
  看到小姐离去的背影,帅歌轻轻嘘了一口气,他真担心小姐一直待在这儿不走,那他与何平要谈的真正话题就没法进行,这等于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来来,喝茶。我先尝尝这极品大红袍的味道。”何平笑说。
   他给帅歌和自己各倒一杯茶,帅歌还没端起杯子,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喝上了。“呵,香,真香!”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由衷地赞叹。
  帅歌也学他的样子,端茶徐徐入口,嘘嘘吸茶,使茶水在舌尖两颊打转,让口腔齿颊沾满茶水,再慢慢咽下,从鼻孔呼出一股气,这时茶香从鼻孔溢出直冲脑门——浓郁的桂花香,滋味十分浓爽。
  “是不是桂花香?有爽口回甘的特征啊?告诉你,这就是所谓的‘岩韵’。”何平很有兴趣地问帅歌。
  帅歌说:“水的硬度好像是没了,喝在嘴里感觉很滑,很有张力。”
  “对对,你喝出这种感觉真得很不错,说明你是一个很细敏,很懂得感官体验的人。”何平说。
   帅歌被他说得哭笑不得,心想,看来今天是无法跟他谈要紧的事了。
  “嘿嘿,哪比得上何所长呀,你是真正的雅人。”
   帅歌口是心非地说。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河面上漂来一只渔舟,舟上悬挂着一盏风灯,远远晃着一束橘黄色的光亮,十分耀眼。
  “是棚伯的渔船。”帅歌望着玻璃窗外的河面说。
“他习惯夜里放钓。”何平剔着牙,“听说他每天夜里要钓几条大团鱼,二酉河里的团鱼都快被他钓完了。”
  帅歌回头盯着何平的脸,似笑非笑。
  何平受不了他的这个神情。喝了不少茶,何平的大脑越来越清醒,粟麦的身影就在这时出现在河面,像冉冉升起的玉兔,又像摇曳生姿的灵狐向着何平飘飘而来。
  粟麦的双眼像注入一种世间罕见的光焰,那光焰有着最具燃烧的能量,仿佛能将一切万物烧成灰烬。
  何平记得很清楚,那天深夜他从妻弟家打牌回家,无意中看见粟麦走在昏暗的路灯下,一种恨意涌上心头,让他感觉到一种尖锐的痛楚和一种躁乱的狂热迅速弥漫了全身,之后,他的行为便不受大脑控制,一直盲目地跟随在粟麦的身后……当他从最初的躁乱中醒过神来的时候,他看见粟麦出事了。她遭遇到了色狼,一条赤裸裸的色狼。两人对峙着,看样子粟麦很害怕。何平顿时兴奋起来,在心里拼命高喊:上,快上,把这个女人按倒在地,剥光她,强暴她……可是,形势急转直下,粟麦飞了色狼一砖头,轻轻说了两句话,那个怂包软蛋就轻易放弃了。“该死的杂种。”何平狠狠地骂了一句,转身走掉了。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同汹涌的洪水,势不可挡地淹没了何平。假如人的记忆能够修改,何平愿意将自己心中的那段记忆修改一百遍,一千遍,甚至一万遍。人类本身就是具有创造力和聪明智慧的,能改天,能换地,为什么就是无法改变记忆?对此,何平多次捶胸顿足,似乎只要这样,他就能从这一次次人为的痛苦里解脱出来。
  半年前的夏天,因为易非老在何平家过夜,粟麦异常愤怒,她捎信给何平,要找他谈谈关于易非的事情。
  当晚,何平应约而至。
  镇外的河滩上一棵形如伞盖的桂花树下,何平走上前,掏出一叠白纸铺在一块石头上,请粟麦坐下说话。
  平心而论,何平长得一表人才,个子高高的,脸长长的,鼻梁很挺直,可就是他那双桃花眼与他的年龄以及斯文很不相称,而且“目灼灼似贼”。粟麦有些后悔跟他来到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万一被人看见,明天就会是小镇上不胫而走的一条绯闻。
  “麦子,易非曾经是我的学生,我一直拿他当学生相待,你不要有什么别的想法。”谈话是用这种口气开始的。可是,何平没让这种氛围维持多久,他就改变了口气,他说:“我是十年前在你和易非的婚礼上认识你的美丽的,那时你给我的感觉就像一颗还没熟透的枇杷,酸酸涩涩的,却惹人爱怜,和我今天看到的你完全是两个人,两个模样。你呀,现在的你可就像原野上一团燃烧的火,谁想扑灭都难喽。”
  “何所长,你是易非的老师,你应该了解他,易非也很听你的话,你能不能劝劝他,让他做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他这次在你家待了这么多天,你能不能站在我的角度和立场帮我问问他,他到底想干什么呀?”
  粟麦只想有个人能够明明白白告诉自己,易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外表堂堂正正的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说以前她对他的猜疑和不满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话,这次她生病的时候他居然躲到别人家去。既然这样,他干吗不直接提出离婚?反而还要这样金屋藏娇哄着她,宠着她,他到底要干什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粟麦觉得自己再也读不懂易非,也许她一直都没有读懂他,她觉得自己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生活就好像一场噩梦。
  何平没有具体告诉她易非是个什么样的人,却给她讲起了故事。他说,人类遗传学家与生物学家共同做了一项试验,他们把一百只雄白鼠关进一个与母白鼠隔绝的铁笼子,然后给雄白鼠注射雌激素黄体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雄白鼠看上去有了很明显的生理变化,科学家们再把雄白鼠与母白鼠关在一起。时间一天天过去,你猜怎么着?这些男女白鼠一直到老死也没繁殖出一个后代。也就是说,雄白鼠失去了原有的本性之后,它对母白鼠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粟麦茫然无措地听着这个故事,她不明白何平为何要给她讲这个事故。这故事似乎太不着边际,与易非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何平点了一支烟。借着打火机闪亮的功夫,他仔细地看了看粟麦的眼神。他发现她什么也没听懂。于是,他咳嗽一声,壮了壮胆说,你要不要知道没有被注射过黄体酮的雄白鼠在母白鼠面前的真实表现?说完这句话,何平就喘着粗气用一种十分强劲有力的动作拥抱住粟麦。同时,他还把头使劲向粟麦的脸上俯下去,一下子就找到粟麦惊愕中张开的嘴,他堵住了她的尖叫,疯狂地吻她,亲她,抚摸她。他在使了那么大的劲搂住她的同时,还要不停地动作,不停地说话,这简直就是一个旷世奇观,他说:小麦呀小麦,难怪你结婚十年还像少女一样纯洁,也难怪小镇上许多男人都像我一样做梦都想把你搂在怀里,帮你开启鸿蒙……
  短暂的慌乱之后,粟麦开始无效地反抗。但他就像一个强有力的吸盘,浑身上下都紧紧地吸附在她身上。她在惊恐中想起了在一本小说中的一句话:一个男人要是在女人面前疯狂起来,绝不会比一头咆哮的雄狮逊色。她彻底绝望了,别无选择地跟随他向海底深处沉去。就在这时,河面上漂来一只渔舟,舟上悬挂着一盏风灯,远远照来的光亮就好像神父的拯救,给了她强大的力量。借助这股力量,粟麦上下牙一合力,只听一声脆听,何平闷叫一声,松开双手,捧住了自己的嘴巴。“小麦,你怎么咬人?”
  “混蛋!这是母白鼠的本能。”
  粟麦指着河面,让他看那一盏神奇的风灯,说,“棚伯在此,你再不滚,我就大声喊叫,让你身败名裂。”
  “好,算你狠,你把垫坐的那些纸拿回去好好看看吧,你要的答案都在上面写着哩。”何平说完就像一只夹着尾巴的狗落荒而逃。他一边逃跑,还一边心存歹毒地想象粟麦回家之后,在灯光下读完了那些从网上下载的有关同性恋的资料的反应。
  “男人爱男人,女人爱女人,居然也叫见证阳光,见证真情?老天,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粟麦跌坐在地上,浑身像抽去了骨头一样发软。以她所接受到的伦理教育和那点少得可怜的人生阅历,她死也不能接受和认同这样的感情。她是学医的,难道易非是同性恋自己会不知道?
  “狗屎,狗屎,男人都是臭狗屎。”粟麦翻江倒海地呕吐,一直吐到呕出胆汁,胃里一阵阵痉挛,方才止住。最后,她手捂胸口站起来,像一具行尸走肉地回到房间,拉开抽屉,将一包鼠毒强倒进了嘴里……
  “何所长,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
  帅歌的声音打断了何平的回忆,他回过神,尴尬地冲帅歌笑笑,讳莫如深地说:“刚才,我好像看见一只狐狸精在棚伯的船头跳舞。”
  “是吗?我也看看。”接着,帅歌哈哈大笑地说:“棚伯可真有运气。对了,我听棚伯说,二茨遇害的那晚,他在工地附近撞见过你,据他说,你当时的样子就像遇见了狐狸精一样,两眼神采奕奕,很兴奋。”
  “什么?棚伯连这话也跟你聊?这个老不正经的东西。”何平想转移话题,但见帅歌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便有些坐立不安。
  “何所长平日喜欢深夜闲逛?”
  “不。那天我是在妻弟家打牌,晚了。”
  “你妻弟家在南边,你自己家在正街,你怎么走到东头工地上去了?”
  “你什么意思?你怀疑我害死那个民工?”
  “你怎么解释你去工地的原因?”
  “既然棚伯说他看见过我,那说明他也去了工地,你怎么不查查他有没有作案动机?” 何平突然警觉地住了口。
  “作案动机?我什么时候问你作案动机了?请你说清楚一点。”帅歌问。
  “这个……”何平自以为话说得机智,没想到却被帅歌抓住把柄不放。何平后悔不迭。
   “我问过棚伯,他说他看见一男一女先后离开工地。”
   “那男的是谁?”
  “是你。”
  “女的呢?”
  “天太黑,他没看清。”
  “哦?”
  “男的是你吧?”
  “为什么不可以是棚伯?”
  绕来绕去,话又绕回来了。
  帅歌有些猝不及防,愣愣地看着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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