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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热,那天天气出奇地热,干燥的风将门前的小沙堆旋成一个个微形涡轮。
       于秋美又来了,不过,她没像以往那样客气地在大厅里坐,而是径直进了父亲的书房。他们在里面呆了很久。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呆那么久——我根本听不到一点交谈的声音。天气太热了,我一边擦汗,一边像只狗一样用力地在空气中嗅。我希望能嗅到那阵花露水香味,希望那香味快快从紧闭的房门渗出来——我希望雷姨的话不是真的。那天,当于秋美像只轻灵的鸟儿从我们面前掠过时,雷姨忧心忡忡地说烈焰你知道吗,这鬼天实在太热了,如果再这么热下去的话,那么很快,火就会烧起来,从你家最先烧起来。
       我想着雷姨的话,满是汗珠的鼻翼开合得更快了。在终于捕捉到一缕香气时,我惊讶地发现,其中竟像是真的包含有一种细微的就像干燥的柴禾的味道。这让我的心跳得更快了。我想天气如此炎热,我们家的木制品又那么多,万一着火了怎么办?我不知如果真着起火来,于秋美的那双长腿还会不会迈得那么轻灵,而父亲,他那缀漂亮的小胡子又会不会急得向上抖翘?还有雪龙——我忧虑地望了一眼它,我真担心它那一身白毛会成为一堆糟糕的黑线团。
       我不知道别人在十岁时会拥有什么样的想象力,但自那天,每见于秋美一次,我的这种关于“火”的想法就会加深一次。入秋的F县已颇有凉意,但我敏感的神经却能从薄荷般清凉的空气中捕获到一些干燥的易燃份子,这些分子悄然无声地溜进我家门槛,溜进白水泥墙以及每一件伸手可及的物品。那段日子,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趴到围墙上看看,我想知道雪龙好不好,它身上的皮毛会不会被烤焦。我已经开始闻到火的味道了。

       时间像个大病初愈的女子,面色潮红地在酷热中艰难而行。
       我一会儿看钟,一会儿望望那扇门帘。那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在那种热得几乎让人发狂的气温下,门帘竟会无风自摆。我想是不是我的眼睛出了什么毛病,还是那竹制品也太热,以至于快要着火?我为此更用力地在空气中嗅着,我希望那花露水香味快点消散,希望母亲快点回来,希望,雪龙不要再那样没完没了地叫了。
        “爸……”
        “爸,我想……”
       其实那晚,除我之外家里并没有其它人,之所以我喊,是因为我想用声音在那道热空气屏障上刺一个小孔,想让那个外出了却仍存留于我臆想中的人知道,我想听到他说话,哪怕是那些我根本还无法理解的只属于大人的话。以往,父亲是很爱跟我说话的,他的神情总是相当认真,而当我皱起眉,像一只疑惑的小狗昂起头时,他就会哈哈笑着用胡子去扎我的脸。然而,随着那双红色高跟鞋的出现,他似乎便失去了跟我交谈的兴趣,后来,他干脆什么都不说了,他给我钱,一次比一次大方,他说去吧去吧,你就自己去买好吃的吧。
       母亲不同。不管工作有多忙,回家多晚,她都一定会抽空陪我说说话。尤其是在那种所有的植物叶子都被湿润的南风黏在白纱窗的夜晚,当我在床上扭动身躯,把手久不久伸向她的衣襟以获取入睡前的安慰时,母亲便会俯下身来。她的声音很低,深沉柔润如五月和风,为此我坚定地认为,窗台那些坚硬的钢条之所以弯曲,完全是因为聆听了母亲美妙声音的原故而不是什么见鬼的风蚀。
       在我看来,母亲的大脑绝对是一个神奇的百宝箱,总能源源不断地变幻出各种神奇的画面:报恩的松鼠,伤心的稻草人,可怕的野人婆,被施咒变成一头牛的不幸的母亲以及七色梅花鹿。但那天,自接了那个电话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电话是雷姨打来的。我不知道她们究竟说了些什么,但从母亲严肃的神色来看,那些话必定就像那些橘红色的云彩,神秘暧昧得让人困倦。
       那段时间,母亲不怎么出去了,她说工作实在太多太累,她得好好休息一阵。但我却丝毫看不出她在休息。她似乎比上班时还要忙。只要父亲一出门,她便不停地翻箱倒柜。她翻书,抽出夹在书中的每一张书签,纸条,她抖床,抖每一件搭在衣帽架上的衣物,她打开公文包,对里面的笔记本一字不漏地进行阅读,她撬开松动的地砖,剥开墙纸,像个训练有素的特工一样举着手电筒堪探每一道幽暗的罅隙。我记得有一天,她站在洗衣机面前,拿着父亲那件白衬衫,从衣领到袖口,嗅了又嗅,嗅了又嗅:
       “六神牌花露水。”
       我看到,母亲在吐出这句话时,美丽的脸充满了疲惫。

      漫长的日子,对于父亲,对于父亲曾有过的爱,我的记忆越来越淡漠。但我却有着关于母亲的一切记忆。从头发到指甲,从衣领到裙襟。
       回想当年,阮香怡——这三个就像刻在粉红色大理石上的,不同凡响熠熠生辉的字,在人们心里是多么的尊贵和不可企及啊。她几乎是目空一切——她也有资本目空一切。她走在院子里,走在人潮汹涌的大街,走在每一个有人无人的地方,总是那样目无所视,躅躅而行,不管路人如何为之驻足,为之慨叹,她的目光始终都望向远方。她身材高挑,衣着素雅,绣着蕾丝的裙襟无论在什么季节,都散发着秋天和森林的味道。是的,就是这个女人,她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一面孤独的旗帜,这旗帜在每一个见到她的人眼里,在每一条崎岖不平的小道上孤傲地迎风飘扬,无论什么风都不能将它刮倒,无论什么雨都不能将它磨损,只有那微微上翘的嘴角,还能让人猜测到她以前一定非常淘气,会在完成作业后溜进草丛中摘草莓或是捉七星螵虫。
       还在十六岁时,她家的大门就开始迎接那些眉开眼笑的女人。她们走马灯似的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但从来没有过谁将她的一颗芳心打动。直至那位其貌不扬的男教师出现。她当然看不上他,尽管那天他在人民礼堂出了不小的风头。她从他身边走过,对他殷切的目光抱以轻慢一笑——他那天的装扮真是糟糕透了,皱巴巴的红领带就像一条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油条。
      “他可真够可怜。”
       她一边这样想,一边将那封叠得工工整整的信朝纸堆里顺手一塞。有趣的是,那个可怜的家伙在写了那样一封信后仿佛就人间蒸发了。她再也没碰上过他。隔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两三个月吧,他才又在某个聚会上冒了出来。令她吃惊的是,他竟似乎已忘了她。他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经过,若不是她那位同事一声招呼,他几乎是望也不会望过来一眼。当然,他不傲慢,他只是不在意,只是忘了自己曾佩戴过的那条可笑的红领带罢了。她想。心里飘过一阵莫名的烦躁。不过,当他彬彬有礼地朝她伸出手时,她的烦躁一下就烟消云散了。那次,她表现得非常傲慢矜持——只伸给了他三个指尖。
       过后的日子开始变得有些莫名其妙起来,她不断地从这样那样的人口中听到“罗旭阳”这三个字。他似乎很忙,忙得连县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大会也几乎缺席,快散会时,她才在人群中看到那个匆忙的身影。那次,他主动和她打了招呼。
        “哦,小阮你好。”她玩味着这句话,“哦”,她从鼻子里冷哼一声,这个“哦”听起来多么别扭,就好像他的大脑是经过了好一番筛滤才搜索到的。她为此感到愤怒,当然,她不会向别人主动提起他,但只要有谁在她面前说起,她便会刻薄尖酸地进行挖苦,她称他为一根发育不良但还算走运的毛山芋。她的话让听者无不哈哈大笑,这些话当然会传到那个男人的耳里,不过,他似乎没什么反映,他还是那么忙,那么少言,后来,有一天,他上她家来了。
        “按捺不住了吧,我还以为真就那么与众不同呢。”她得意地想,从衣柜挑了一件最家常不过的衣服——这表示,对他——那个毛山芋的来访,她根本不放在眼里。门铃响的时候,她笑了,就像一只刚舔完糖的小狐。
       她在屋子里坐了很久。她在等着自己的名字被唤出,她甚至已准备好了该用什么话去应答他。
       十分钟过去了,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她坐在椅子上,尽可能地让自己平静下来:再过一会,下一分钟,不,下一秒,他一定会提到她,就像第一次那样,趁别人不注意时用一种紧张的语调低声说:“小阮……你信箱里有一封信。”她发誓,当他说出这样的话时,她会告诉他别再浪费宝贵的墨水和纸张了。
       这是她永远也意想不到的事。他在她家坐了那么久——一小时零八分,可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过她。甚至,当他从那个老头儿的书房里出来时,连道别的招呼也没跟她打一个。她听着那个可恨的没有丝毫吸引力的声音在大门外飘过:“阮局长,真是占用您太久时间了,我会尽力而为的。”原来他上她家只是办公事,只是为了将那些事跟老领导说一下,仅此而己。她不由想起了那个长着一对可爱虎牙的音乐女教师,她在赞叹那个小平头时,肉麻露骨得让人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肯定是她。”她悻悻地站起,对着镜子张了张嘴。她的牙齿很平,很白——哼,她才不屑于拥有那样一对讨人嫌的虎牙呢。
       她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她不再对那些讨厌的评论发表任何意见,她挽起长发,单独去这样那样的地方散步。她越想越觉得那男人真是讨厌。他,就凭他也有资格骄傲?然而,她又不得不承认,他其实并没怎么招惹她。但她就是讨厌他,她觉得他比那些天天在信里,在电话里纠缠她的家伙们还要令人讨厌。她永远也忘不了她从衣柜里挑出的那件愚蠢的衣服,她居然穿着那件衣服在房子里坐了整整一个上午——她,阮香怡,竟连表示蔑视的机会也没有。“那根令人反胃的领带,他该带着它进坟墓。”她低声说。
       那真是一段没滋没味的日子,她到河边散步,时常会碰上那个毛山芋——他以及那对虎牙。偶然——对她来说,碰上这两个活宝绝对是件偶然之事。她皱着眉,她觉得那对虎牙的笑声刺耳得令人全身都起鸡皮疙瘩。真是不要脸。她发现她的心情糟透了,她不仅讨厌那个男人,连带他身边的那个女人,她都感到难以忍受。一堆恶俗之物。她深呼吸一口,将脸扭过一边。但那次,老天,他居然恬不知耻地走到她面前:“小阮,明天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餐饭。”她猛地转过脸——她比他还要高出几公分。“哦,是吗?”真是见鬼,她该什么都不要说,她该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几点钟?”她瞟了一眼不远处的那对虎牙,天晓得她心里居然产生出一种就好像赢了某场比赛的得意感觉。那天,晚饭回来后,整个晚上她都在看书,她几乎将书架上所有的书都搬下来了,可除了页面上密密麻麻的黑点,她什么也没记住。
      接下来的日子全乱套了,她开始注意他,她发现他其实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糟糕,他几乎从不对她说那些肉麻的话,他所说的,从来都是那些她感兴趣却又一直苦于无人交流的东西,他甚至能跟她谈蒙克的画。而那个晚上,她更是做了件她永远都无法想象的事:深夜十一点,她跳出了院子的围墙。她站在月光下,手捧着那个青花梅瓶,心里很激动也很疑惑。真不可思议,他是怎么打探到她的生日的?他外出了那么多天,连音讯都不曾给她一个,可却这么巧就在今天回来了,并且,还为她带回一个她永远也不会拒绝的礼物。他看起来憔悴极了,但他什么都没说。那个晚上,他不仅握住了她的手,也握住了她的心。

       他们结婚了。出人意料又理所当然。就在那里,F县最好的宾馆——碧水湖宾馆,她成为了他的妻子。她在他身下扭动着,她满脸汗水,娇喘吁吁,而那个他们的爱情信物——青花瓶梅,在博古架上静静地闪发着幽光。
       婚后不到两年,她生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儿子,她对一切感到满意——除了自己的肚子。她希望自己的肚子能再一次隆起,她希望能再生一个女儿,这样,一个“好”字就齐全,而他们的生活,也更完美了。然而,第一次艰难的生产却给她带来了输卵管阻塞的后遗症。那段日子,为了心爱的男人,为了日后更完美的生活,娇贵的她咬着牙一次次去做疏通手术,虽然身体遭受着痛苦,可丈夫无微不致的照顾却像一剂良药,安慰了她的心。就在她终于千辛万苦地在某个奇特的场合重新怀孕后,一场始料不及的大火却一下将他们苦心经营起来的一切化为乌有,包括他们的宝贝儿子。
       大火焚烧了一切,同时也焚烧掉了她那颗纤柔脆弱的心。当生下那个总是呜呜哭闹的麻烦的小东西后,她开始冥思苦想,心潮澎湃,她愈来愈感到作为一个女人,除了家庭,应当还拥有其它一些什么东西。这东西必须强大,坚固,雨淋不化,火烧不毁。“女人柔弱,一个愚蠢的谎言”,她想。她束紧了一度松驰的小腹,对着镜子用力地梳头,她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她对此感到欣慰——她的选择没有错——是的,选择,而不是被选择。她笑着放下了梳子。她迈出大门的步伐就像一个正要去某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度假的女人。
       然而,就在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充满信任的时候,只一个电话,就将她这么努力才重新构建起来的世界抛到了九霄云外。更令她心寒的是,那个令她蒙受羞辱的女人,不仅长得不美,还是人们茶余饭后的暧昧谈资。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在议论,所有人都善意地回避她那张清白无辜的脸。
       再没有比这更让她受不了的了。那段时间,她就像一台高度灵敏的机器,不顾一切不遗余力地四处运转。她翻她看,她闻她嗅,她利用所有可能的时间,出现在罗旭阳可能出现的一切场合,甚至,她不辞劳苦地跑到电信局,不厌其烦地将那长达数十页的电话单吊出来逐一查看。在那段动荡不安的日子,阮香怡的女儿——我,罗小小,深深迷恋的那个百宝箱似乎空了。我感到母亲就像一个盲人,在我的要求下茫然地将手伸进箱子一遍遍摸索,良久良久,才摸出一块斑驳的碎片。
       “漏掉了,漏掉野人用竹篮打水那段了……”
       好几次,我都不得不这样失望地提醒她。
      “我保证不再漏。”
       她说,但不一会儿,又跑题了,而我,则在她的喃喃自语里,在捕捉到几个由热风不经意吹过来的陌生语句中,慢慢沉睡过去。

       那是一个阴沉沉的星期天下午,在经过新华书店时,一个男人将我叫住:
       “烈焰,过来。”
      我认得那男人,F县电台台长钟恩光。由于头发很稀少,他总是将左边的那缕头发斜斜地梳到右侧,这样,只要是长得比他矮的人就不会一览无余地看到他的头顶了。
      “这有两张电影票,我晚上要开会去不了,你就跟妈妈一起去吧。”
       我盯着钟恩光那张表盘一样的胖脸,他口中喷出的气味让我几乎忍不住要掉头跑开——我想起雪龙,它就是两个月不洗澡也绝不会让人联想到污秽和肮脏。但宣传栏里的那些神话场面实在太有吸引力了,我侧身站了许久,终于犹犹豫豫地将票接了过来。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象母亲在看到电影票时的模样。这世上除了罗旭阳,我不知道还有什么男人能让她那双美妙的眼睛专注地张开,专注地端详。我记得有好几次,钟恩光用一种就像一只干渴的鲢鱼望着它的生命水潭一样的贪婪目光望着母亲皎好的脸廓,虽然他说是在检查工作,但全电台五个部门,他肥矮的身影永远只围着那个新闻部门转。
       回到家,我几乎没有勇气把电影票拿出来。我似乎看到母亲嘴角带笑,然后轻蔑地将票一分为二。意外的是,她并没有将票撕掉,而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好的,洗澡后我们就去吧。
       母亲的话使我在原地站了半天还不敢置信。

       电影开演不到十分钟,昏暗的光线下,我专注于屏幕的目光突然被一只保养得很好的手拉了出来。
       没错,就是那只又白又胖的手妨碍了我看电影。开始,它只是很悠闲地搁在我身后的靠背上,然后过一点,过一点,再过一点。我坐在位子上机械地嚼着爆米花,那只越来越近的手让我磨嚼零食的下颌不住嘎嘎作响。我不知道钟恩光是什么时候到来的。我从不知道大人也会骗小孩子。我对这一切感到是那么不可理解和困惑,我想,如果钟恩光的手再那样过一点又过一点的话,那么,很可能,它的下场就跟电影里误喝了雄黄酒的白娘子一样,会痛苦地痉挛成一团。这样的事不是没有过。去年夏天,我的邻居刘满趁母亲不注意时摸了她的脖子一下,结果,一杯滚烫的开水令他整整叫唤了一个月。
       画面毫无记忆地从我眼前流走了,我脑子里只想着怎样才能尽快地将那袋爆米花吃完,以好提醒母亲出去另买一袋。但是,我的下颌真的酸了,而钟恩光的手,也在小青天山盗灵芝宝草的打斗中爬上了母亲的衣领。母亲没动。当那只手捏住那柔软的耳垂时,她仍一动没动。怎么回事?这绝不可能!我一定是看错了——他,钟恩光,这个母亲一提到就皱眉的男人,她怎么可能对这样的冒犯无动于衷?必须让爆米花掉到地上。我手一松,然后迅速地弯下腰去。借着弯腰的瞬间,我看到,母亲的背挺得很直,紧抿的双唇给人感觉她仿佛是坐在一片极不舒适的沙地而不是椅子上。
       不过,那场电影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当母亲从口袋亮出那把寒光四射的小刀时,那只又白又胖的手马上知趣地收了回去。于是,我的下颌继续发出有节奏的嘎嘎声响,而白娘子,十八年后也苦尽甘来,得以全家团聚。
       电影结束。在那条清凉的铺满卵石的小路,母亲用一种陌生的柔软声腔说钟台长,我可不可以借单位的桑塔纳用两天?钟恩光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同时,他弯下腰,将湿漉漉的厚嘴唇在她的手背上紧紧一贴——这次,母亲没有亮出刀,她微笑着接受了这个卑微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