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狐网

杂文时空

首页 > 评谈 > 杂文时空

试论从关怀弱势群体入手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毛雅琴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20780      更新:2013-11-09

       [内容摘要] 关怀弱势群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本文阐述了关心弱势群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意义,分析了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提出了从解决分配不公、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三方面入手关怀弱势群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设想。


       社会和谐是人类的共同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全面部署,成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我这里仅就从关怀弱势群体入手,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关怀弱势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所谓弱势群体,主要指生活贫困人口和残障人士。它包括:贫困农民、农民工及其子女、下岗和失业职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这些弱势群体由于种种原因,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都无法得到正常保障,处于不利地位。而这又是个不小的群体。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大约有弱势群体1.8亿左右。如果这样庞大的社会人群不能融入主流社会,贫困悬殊拉大,构建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高度关怀弱势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而弱势群体在经济、政治、社会地位上不能享受平等的地位,不能共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谐社会的公平特性就无法体现。
       其次,是保障人权的需要。人权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平等权利。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尊重人权。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准。但弱势群体不仅在经济、政治、而且在文化、教育上的权利无法得到根本保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这种剥夺是隐性的,但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事实。
       再次,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由于贫富悬殊和社会地位不平等,使一部分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心态失衡,不满情绪增长,甚至对人生、社会绝望,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社会治安不好,社会秩序不稳定,和谐社会无从谈起。
       最后,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需要。弱势群体不仅是被动的扶助对象,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动参与者和建设者之一。要通过关怀弱势群体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与创造智慧。只有社会成员人人主动并创造性的参与和谐社会的创建,和谐社会才能变成现实。
       综上所述,关怀弱势群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而从关怀弱势群体入手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必然的选择,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弱势群体形成的现实原因

       弱势群体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在这里,我就弱势群体形成的现实原因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城乡差别使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我国农民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都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但由于“剪刀差”的长期存在,由于长期以来赋税负担过重,还由于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等劳役过多,使许多农民长期无法翻身,往往粮食产量越高农民越穷。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一些离乡背景的农民工,在劳务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子女在教育等方面也得不到保障,成为了弱势群体中最值得关注和同情的人群。

       (二)居住区域不同,使部分居住环境差的人群成为了弱势群体。如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太差、太恶劣,致使他们同发达地区的差别越来越大,成为了弱势群体。

        (三)由于天灾人huo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一部分人成为了弱势群体。比如地震、洪涝灾害、火灾、车祸、疾病,往往使人陷入贫困之中。

       (四)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政策不配套,竞争不平等,使部分人成了弱势群体。如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很多人被廉价 “买断”,有的家庭一夜之间成了“零就业家庭”;又如在城市化过程中,一些失地农民和城镇居民获得的补偿太低,部分人变成了“无地户”、“无房户”;另外,由于机制不健全,造成了机会不均等,使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造成一部分人入不敷出,陷入生活窘境。

      (五)行业不同造成了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扩大,从而形成了部分弱势群体。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利用垄断地位牟取高额利润,一些有收费特权的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分配,以至于在单位与单位、人与人之间造成“富的越富,穷的越穷“的怪现象。

       (六)还有一些人家底薄,受教育的程度有限,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成为了弱势群体。

        以上可以看出,许多人之所以沦为弱势群体,并不是自身原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体制、政策、地域、行业差别和天灾人huo造成的。因此,帮助弱势群体摆脱贫困,改变弱势状况,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三、助贫扶弱,让弱势群体迅速走上致富和谐之路。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把助贫扶弱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一系列惠民、利民的政策,弱势群体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助贫扶弱、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经过长期艰苦的工作才能收到显著成效。而当前,必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解决分配公平问题,防止收入分配继续扩大。

       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村力度,加大对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的投入,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同时,要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费的金额、不断提高弱势群体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尽量缩小分配收入的差距。特别是要防止每加薪一次差距又加大一次的问题发生。要倡导互助新风,鼓励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支持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同时,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努力缓解和遏制地域之间、部门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扩大趋势。

        (二)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

       首先,要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我们要在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同时,完善民主程序,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完善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包括弱势群体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广泛的民主权利,使他们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其次,要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保护劳动者权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加快完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立法过程并加大对损害农民工权益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移民拆迁、身份转换等方面的利益补偿政策,对因拆迁和转换致贫的弱势群体进行合理补偿;要制定并完善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对老职工补偿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建立代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组织,从而使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再次,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支出要向农村、贫困地区、弱势人口集居区倾斜。要对这些地区建立公益事业和建设项目补助机制,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改水、改迁危房、合作医疗、教育培训、环境整治、文化建设等进行补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和退休职工要逐年增加投入,对老少边穷地区则要加强重点投入。
       第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贫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做到普遍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要发展慈善事业,对弱势群体进行扶持;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制度建设真正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对农民、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引导工业企业发挥资本、人才、技术和信息等优势,投资建设农业,以工强农;促进城市交通、通信、广电、电力、环保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三)着力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解决困难。

       当前,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最为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主要就是就业、教育、医疗、生存环境等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必须摆在突出的位置,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应在发展生产、扩大就业门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加强下岗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城乡就业统筹。要把弱势群体要作为重点关注对象,特别是对“零就业”家庭,要保证他们至少一家有一人就业。
       教育是立国之本,要认真解决“上好学校难”、“读书贵”的问题。为此,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均衡教育资源培植,认真开展支教活动,让更多的人包括弱势群体都能接受优质教育。要在免除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基础上,完善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的长效机制,开展“贫困生救助活动”、“爱心助学工程”,搞好助学贷款工作,保证贫困高中生、大学生能完成学业。
       医疗卫生保健是关系到民生的重大问题,要下大工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同时,要加大城乡医疗卫生保险力度,搞好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报销比例。另外,要建立城乡大病救助制度,启动以优抚人员、特困职工、低保户、外来务工人员极其子女和农民等弱势群体的“惠民医疗工程”。要下力改善基层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使人们居住环境更好,生活更加幸福和谐。
       总而言之,采取有力措施关怀弱势群体,帮助他们摆脱弱势状态,促使贫困人群向富裕转化,弱势群体向强势转化,增加和谐因素,理想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变成美丽的现实。

[ 参考文献 ]:

[1]周新城执笔《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求是》2007年第2期)

[2]姜大明《把群众利益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求是》2007年第2期)

[3]李军扩《构建和谐社会与利益关系调整》(《求是》2007年第7期)

[4]罗曼《让图书馆的知识光芒普照弱势群体》(《图书馆论坛》2006年6期)



( 发表于《中外教育导刊》2007年6期 )

下一篇:情在康定
评论信息
我要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