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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的遮蔽

作者:何英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2828      更新:2014-03-01

            
——尔雅的小说
 

  给尔雅的小说作评,是一件颇具挑战意味的事情。话说得不漂亮、没有才华的评论家最好不要做。做了也不得小说家的心服。我不幸也属话说得不漂亮、没有才华的评论者之列,但在这样的作品面前,我愿意珍惜它忧郁的质地,愿意在它看似颓废的情绪面前,保持一分迷惑。而不愿轻率地、粗疏地将它归了类。当然那样也未尝不可,然而,阐释和理解也许更能胜任对尔雅的评论。
  尔雅的言辞是轻盈、柔美、性感的,不以情感为意的评论家,通常会概括出一个或几个大而无当的命题,将尔雅的全部努力变成了误解的靶心。就像郁达夫的小说,早年还被归入“狭邪小说”一路,及至现在,认为他“诲淫诲盗”的人还是会不喜欢他。我却认为,在“创造社”的一群作家里,郁达夫是文学成就最高的一个。可惜他死得早。其实也不可惜,他若活到当代,纵然有郭沫若这个社友保护,也难保不在左派激进的文艺路线中倒霉。在我们这个有千年封建史的国家,谈性、即使是现在,似乎还是不能够诚实地、自然地进行。就像郁达夫早年所写的性饥渴、性变态、窥浴、眠花宿柳的生活,遭来骂声一片。曾同在日本留学的郭沫若却说出了,“他使人们感到作伪的困难”。在“性”这个维度上,中国作家基本上是放弃了,要不就遮遮掩掩,要不就写得下作肮脏。在两个极端上游逛的“性”,从来不敢奢望作为最基本甚至最重要的人性之一,自己的存在就是客观现实。而尔雅的小说,他一直就这么在写,由此你对他的执着不能不生发出:“性”为什么只能是物质的,它很有可能的确就是人类的精神现实呵。
  为什么要罗嗦这些呢,无非是在我们的文学标准里,通常过多涉及“性”的,必不能上到高层次,在当代也必是与市场、媚俗等贬意联系在一起。这几乎就是这类小说的命运了。日本有私小说的传统,《源氏物语》被当作我们的《红楼梦》;刻板的英国有劳伦斯,美国有亨利·米勒,开始也是骂声一片,被禁,后来风靡北美;有《洛丽塔》,在承受了诸如粗俗下流的骂声之后响誉世界,几次翻拍成电影。当然,我们也有明代的《金瓶梅》。尔雅的小说跟它们比起来,在放肆程度上、在暴露指数上都还远远不及,《非色》在中国人能承受的范围里,在我们的道德能接受的领域里,以暴露的性与我们探讨了被遮蔽的性。
  我不也在将《非色》归类吗。理论就是这样,它总是硬梆梆的,没有水份,也不柔软,还有些非此即彼。看完这个长篇,我就在想,我要撇开这些,将自己的文字变得柔软、感性且艳光四射。但看起来很难,除非我也写小说。其实,我要说的现在才开始。《非色》打动我的并非仅仅是“性”。人们读一个作品,最初的印象也许是最靠得住的,就好像在商场里挑衣服,逛了一大圈,最后,还会老实地回到最初看上的那一件。人们忘不掉的还是那最初的印象。在看《非色》的过程中,我惊叹尔雅操纵此类语言的天赋,他笔下的“性”或者“爱欲”是那么的诗情诗美;在最前面的30页,他甚至将自己的小说才能来了个集中展示,他对自己和对小说的清醒,充分显示了他在这一领域的独到之处。
  “我很久以来就已经习惯于一个人的生活了。……对我来说,那些随时出现的陌生人比夜晚的寂静和漫长更让我感觉到害怕。”最初打动我的就是这些句子。这些句式源源不断地出现,源源不断地散发出那种深入骨髓的忧郁和孤独。我知道,尔雅不是在作秀,即使秀也差不多就是真人秀,生活中的尔雅即使不是这样的,也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吧。一个人可以莫名其妙地不快乐,可以将忧郁当作自己的常态,可以总是没有原因地流下泪水,可以忍受日以继夜的寂寞……那么,我们还吝啬于什么艺术家这样的称谓吗。这样的人,即使不写东西,他也是一个天生的艺术坯子啊。式牧,这个大学里的忧郁的知识分子,只因为不幸天赋了艺术人格,困难地生存在夹缝中,他对于真、美的天然追求,远远超出了庸常的世俗,世俗里的不理解、伪与丑的常态,自然与之为敌。这是千古不变的恒理呀,每当看到这类人,我都有物伤其类的悲凉。
  忧郁——这个与艺术最投缘的词语,几乎与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如影随形,如果没有卡夫卡式的忧郁,现代文学将有一个多么大的损失。今年的诺贝尔奖授予了土尔其作家帕慕克,授奖词里提到,他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那些在西方人看来有价值的东西。而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才子多情呵。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迎风流泪,对月长叹。《牡丹亭》、《西厢记》、《红楼梦》,我至今不敢再细读红楼,只因看到黛玉一节,就如看到自己被弃一样,心里刺痛,不忍萃读。也因此理解了黛玉葬花,理解了她为何看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会哭倒在地……这就是生命的痛啊,那些脆弱的心灵在这一刻相逢,只有她们,这些真正的艺术家,理解了生命的忧郁与孤独。
  经过“五四”洗礼的新文学将这一路文脉好像是渐没了,家国仇恨、民族自强、科学启蒙类的宏大主题贯穿至今,上世纪20—40年代还有鸳鸯蝴蝶派,虽不被看作严肃文学,总还算小说的一种类型被承认,后来就是连《艳阳天》都是黄色小说的时代,后来就是《废都》式狠狠补这一课时的《金瓶梅》现代版,再后来就是“70后”女作家的“身体写作”。总之,在中国当代,浪漫抒情小说一直没有正常地发育成长过,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势力弄得面目不清,就连写这一路小说的作家本人,恐怕内心深处也难以不产生“狭邪”的隐忧。
  我想说的是,在这一切之上,尔雅的小说不想回避什么,也不能回避,他也许想让他的读者透过情色的背后,看到一个或一群忧郁的灵魂,在混乱而盲目的生活中寻找意义的虚无感。式牧一直在等待自己大学时的恋人姚玉芬,从大学开始,姚玉芬就是行为艺术家阿三的情人,后来和彼此倾恋的式牧有了一夜之情,但还是回到了阿三的身边,最后不堪忍受同时爱两个男人的分裂感而远走他乡;痖白这个中文系的风流才子,身边不断有新的女友,却在《城市的情人》出版后既获声名又成被告,被推荐评奖资格也被取消,甚至于所在单位也不想再用其人,他只好到南方去做自由撰稿人,却放不下心爱的女人徐思菲,后者却身怀另一个男人的孩子,孩子的父亲消失不见,徐思菲想自杀;受痖白之托来见徐思菲的式牧,意外地从她那儿获知姚玉芬的消息,酒醉的式牧将酒瓶砸向了不肯透露姚玉芬地址的徐思菲。小说结束。这中间还穿插着式牧与梅若夷、孔美婕、沈易欣、美丽狐狸、林小芳、柳小颖等女人的故事,几乎每个女人都将爱欲、性的丰满度向我们诠释,也将小说的张力支撑起来。另一条线是式牧的事业,作为大学的中文系老师,式牧的表现令系主任不满,尤其是他的论文写作,他的研究方向。他的同事兼熟人周慎野在其中没起好的作用,这个宵小之徒在大学里畅通无阻。一心浸淫在自己世界里的式牧是不被理解的,他在夹缝里的生存中,忍受着排挤、中伤和致命的孤独。这几乎就是一类知识分子的精神画像呵,就是这样的生活,将《沧浪之水》里的池重庆逼成了池厅长。式牧是绝不可能走上那一步的,他只能听从内心的呼唤和调遣,做出庸众视线以外的事情,因为一个女人的消息,因为生的绝望去死。以他的艺术人格看来,爱情、信念、做人的自由、爱欲的自由如果被抽去,生命的价值也就失去了。
  式牧和痖白可以看作是一个人的两面,其实他们就是一个人,就好像博尔赫斯的存在使他能够进行文学创作,他的文学作品证实了了博尔赫斯的存在,体现了一种二重性的同一。这两个人物的设置可以看出,尔雅对小说的构思,并非是随意而为的,这一点尤其在前半部分表现得非常精彩。由姚玉芬引出了大学时的往事,却又并不接着说姚玉芬,他人为地阻断了小说单一的叙事,引出了梅若夷,之后又插进来沈易欣,解释了房子由何而来,撂出了一个以后不断遭人或耻笑或诽谤,甚至于使式牧的道德形象毁于一旦的重要情节。由梅若夷铺排而来的性与爱欲的诱惑,到沈易欣终于尘埃落定,可是紧接着他又写道了与姚玉芬的一夜情,你依然可以感觉到:同样的性事写得是多么的不同,那些细微的区别,那些缠绵的情致,将两段性事截然分开,即使它们一前一后不错开地出现。这么写性的尔雅是自信的,只有对自己如此自信的作家才敢于这么写性。尔雅笔下的性与爱欲是惟美,自然的,它们都带着生命的光焰与温度,释放出奇瑰而甜蜜的味道,他一遍又一遍地向人们描述爱欲的幸福与空虚,一次又一次地得到、失去,一次又一次地盛宴与盛宴之后的孤独,若再走远一点,终于让人物有了深刻的幻灭,生出弘一法师的“悲欣交集”;要是人物终于明白,“世界是虚幻的,不过是上帝所做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梦”,那么,尔雅将跻身伟大作家的行列。
  即使现在,尔雅在性·欲领域也遥遥领先很多作家,甚至是那些声名如日中天的大家。这部小说的精心构思还体现在很多细节上。其中,孔美婕的故事甚至动用了元小说的元素。式牧与孔美婕的故事插入了痖白的小说,小说里的故事以式牧与孔美婕与痖白的三角恋为原型,在对照阅读中的式牧既发现了真实甚至更发现了虚构,这一情节似乎在提请人们,不要将小说的生活看成是小说家的生活。
  我原本是不太喜欢人物的名字过于矫饰,可是看《非色》到三十页就几乎完全接受了这些多少有些琼瑶味儿的名字。尔雅小说的语言与文体风格决定了小说的基调,它们与情节、人物是统一的,和谐的。我在其中更看到了尔雅的艰苦的努力,从他前半部分几乎一步一营的讲究形式,我知道,尔雅在力求好看与精彩上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人们会觉得他的小说没有任何障碍,而显示其中的聪明才华也让人喜出望外。可是,也许隐忧恰恰就在这里。若是尔雅今后仍然有志于写此类畅销书,那么这其实是对他才华的伤害,他的天地绝不仅在于此,他应该有更广阔的领域,大相无形、大音稀声、大美而不言。营小巧无非是要人懂要人喜,没有了这一叶障目,无边无际的秋天才能到来啊。
       我又忍不住在拿世界水准来要求我写的作家了,其实公平一点看,以尔雅的年纪,小说写到这样已属意外。长达二十几万字的小说,整体布局匀称自然,语言轻盈柔美,情绪饱满充沛,小说技巧圆熟,很多地方处理得不着痕迹。甚至还略得了博尔赫斯小说理念的神韵:小说应该按魔术程序与逻辑原则来创作。正如刚才提到的,若是不要了那些作家不得不经营的招莱读者的念头,尔雅的小说可以写得更好。他索性将他的忧郁、颓废,他的混乱、荒诞进行到底,而不是有意识地拼贴,抓住一个点或者两个点,深入地写下去,持久地写下去,不要怕人不懂,《我的名字叫红》没几个人看得下去,可是它得了诺贝尔奖,不是说诺贝尔奖就是什么终极标准,你若是看下去,不断地看下去,你会发现,帕慕克真的有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讨谁的喜欢,他仍然在将小说当作艺术,仍然不放弃对艺术的探险与想像。只有中国的作家,通通地抛弃了难度,不要了深度,不知怎么了,一窝蜂地在“文化民主时代”走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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